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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前言“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关键阶段,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加速期。在我省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城镇供热作为现代城镇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居民的生产和生活等有着极其重要的保障作用,做好城镇供热对于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构建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12号)、《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冀发[2017]7号),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省城镇供热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贯彻落实我省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全省建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编制《规划》也是为解决我省新增供热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与热源建设不足的供需发展矛盾、实现与当前淘汰燃煤小锅炉、削减燃煤消耗量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科学合理统一。《规划》将为各市、县(区)“十三五”期间供热事业发展提供基本建设依据,对改善我省城镇居民宜居环境,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促进全省供热行业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范围包括我省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18个县级市(区)、107个县城(区)。11个设区市: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2个直管县:定州市、辛集市18个县级市(区):晋州市、新乐市、遵化市、迁安市、霸州市、三河市、涿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冀州区、深州市、南宫市、沙河市、武安市107个县城:其中石家庄市共11个县:井陉、正定、行唐、灵寿、高邑、深泽、赞皇、无极、平山、元氏、赵县;张家口市共12个县(区):张北、康保、沽源、尚义、蔚县、阳原、怀安、怀来、涿鹿、赤城县;万全、崇礼区;承德市共8个县:承德、兴隆、平泉、滦平、隆化、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秦皇岛市共3个县:青龙、卢龙、昌黎;唐山市共5个县:滦县、滦南、乐亭、迁西、玉田县;廊坊市共6个县:固安、永清、香河、大城、文安、大厂回族自治县;保定市共18个县(区):满城、清苑、徐水区;涞水、阜平、定兴、唐县、高阳、容城、涞源、望都、安新、易县、曲阳、蠡县、顺平、博野、雄县;沧州市共9个县:青县、东光、海兴、盐山、肃宁、南皮、吴桥、献县、孟村;衡水市共8个县:枣强、武邑、武强、饶阳、安平、故城、景县、阜城;邢台市共14个县:临城、内丘、柏乡、隆尧、任县、南和、宁晋、巨鹿、新河、广宗、平乡、威县、清河、临西;邯郸市共13个县(区):永年、肥乡区;临漳、成安、大名、涉县、磁县、邱县、鸡泽、广平、馆陶、魏县、曲周县。一、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城镇集中和清洁供热快速发展和提升阶段。2013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实施后,全省供热面积、集中供热和清洁供热率、热源保障能力、能源结构、管网长度、自动化水平、计量收费面积等主要指标稳步提高和优化,在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安全运行、应急保障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供热面积及普及率逐年提高“十二五”期间,全省供热事业快速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和117个县(市、区)实现了集中供热,全省总供热能力13.01亿平方米,总需供热面积10.68亿平方米(即总用热面积),集中供热面积约为8.55亿平方米,相比“十一五”期末增加3.59亿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80.08%。全省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约为2.35亿平方米,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率达到22.02%。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62个县(市、区)出台供热计量收费政策,99个市、县(区)编制完成供热专项规划,2016年预计新增供热面积8500万平方米。2、供热能源结构明显改善到2015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热源供热面积4.72亿平方米,占总用热面积的44.19%;区域锅炉房热源供热面积2.78亿平方米,占26.04%;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2.35亿平方米,占22.01%;燃煤小锅炉、户用燃煤炉具及其他热源供热面积为8270万平方米,占7.74%;全省城镇供热热源基本形成以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为主,燃气、地热能、工业余废热、电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的能源结构,实现供热方式多元化和能源的梯级利用,推进绿色供热快速发展。表12015年全省热源供热方式统计表图1全省各类热源供热方式比例图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结构中占比为76.91%,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占比约22.02%。清洁供热率达到67%左右。3、热网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伴随着供热热源的转型升级、供热规模扩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普遍进行了改造提升,形成以高温热水间接连接为主、低温循环水直供和蒸汽管网间接连接等多种供热系统形式并存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底,全省供热管网总长度为1.87万公里,其中一次网为6570公里,占比为35.12%。全省共计完成一次、二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4182公里,提升了管网运行安全系数,减少了跑冒滴漏现象,提高了节能效果。4、热用户能耗逐年降低到2015年底,全省总用热面积10.68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8.38亿平方米,占比78.49%;公建建筑面积2.30亿平方米,占比21.51%。2015年7月1日全省开始执行节能75%《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成了秦皇岛“在水一方”我国第一座被动式低能耗绿色建筑。全省平均采暖综合热指标为53W/m2左右,随着供热系统升级改造、供热智能化、老旧管网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和新的节能标准实施,采暖综合热指标将逐年下降。5、供热计量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体系、强力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和部分县(市、区)出台了基础热价比例30%、计量热价比例70%的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全省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94亿平方米。在11个设区市中,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9个城市到2015年底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50%的目标。国家示范城市承德、唐山已经分别达到60.6%和58%。6、智慧热网建设逐步开展为有效提升供热运行及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避免热网“冷热不均”现象,实现均匀性供热,在“十二五”期间,承德、石家庄、邢台和唐山等城市相继开展“智慧热网”探索和建设工作,在供热区域初步形成供热“一张热网,多个热源,供需协调,市场化运行”的目标,基本实现“稳定供热、均衡供热和舒适供热”,密织一张“智慧热网”,开启供热“云”时代,为我省在“十三五”开展“智慧热网”建设积累宝贵经验。7、供热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针对省内部分城市供热体制不顺,影响供热质量、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问题,“十二五”期间,按照《关于加强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均先后设置了供热管理部门,实现了省、市及县三级管理体系,供热管理体制逐步理顺。同时,全省基本实现“直管到户”管理模式,供用热矛盾和群众投诉较以往明显减少。8、供热事业步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为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维护供热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加大供热行业法制化进程。2013年我省颁布实施《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办法》颁布解决了我省供热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明确了直管到户,强化供热企业责任,规范供用热市场秩序、保障居民冬季采暖用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供热工作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在供热工作中的法定职责,明确了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了有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增强了法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供热执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对确保供热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供热管理条例或办法,基本上已将供热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供热法规规章和制度逐步完善,有效规范了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全省供热健康管理有序发展。9、京津冀供热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二五”时期,实现三河热电厂(一期供热能力700兆瓦)向通州新城供热,供热面积达到了1350万平方米。同时京冀两地积极谋划涿州-房山供热工程,预计“十三五”实现供热,上述项目实施,为京津冀供热一体化协同发展提供很好经验借鉴。(二)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1、全省用热面积和热源建设发展较快,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各设区市和经济基础好的县(市、区),供热起步较早,投入较大,发展较快,水平较高、规模大;而大部分县城经过三年攻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整体规模增长迅速。三年来,全省新建、改造热源项目373项,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43亿平方米。但是全省还有8个县城供热起步较晚,同时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供热规模有限,主要是分散供热。截至2015年底,全省总用热面积10.68亿平方米,热源总供热能力13.01亿平方米,负荷率为82.05%。从整体数据上看,全省热源供热能力与用热面积基本持平,但在局部区域范围内,存在个别地区供热能力过剩、部分地区供热能力不足,分布不均现象较为明显。张家口、承德、廊坊市供热能力较为充足,可满足供热需求;石家庄、秦皇岛、唐山、保定、沧州、邢台市供热能力与现有用热面积基本持平,衡水、邯郸、定州和辛集市供热能力不足,供热面临较大压力。大部分县级市和县城普遍存在供热能力紧张,供需矛盾大,热源规模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另一方面,总供热能力充足的市也存在分布不均衡现象,如何解决热源不足、供热能力不够、供热能力分布不均等已经成为各市面临的重要问题。表22015年全省供热能力和用热面积汇总表图2全省供热能力和用热面积对比图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市以及环首都的北三县(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涿州、固安、涞水、永清等县市发展较快,用热需求大、增长迅速,热源发展速度赶不上用热增长需求,严重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表3全省供热规模分类统计表用热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城市为石家庄市,用热面积达到1.62亿平方米,占全省总用热面积的15.23%;用热面积超过1000万平方米县市共有17个,共计6.59亿平方米,占65.59%;用热面积500-1000万平方米的县市共计14个,用热面积达到8824万平方米,占8.32%;其余105个县市用热面积仅2.77亿平方米,占26.1%。2、能源结构和供热方式形式趋向合理,但煤炭在供热一次能源消耗比重仍然偏高作为能源和工业大省,我省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初步形成热电联产和区域锅炉房供热为主,燃气、地热能、工业余热、电(储)能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供热为辅的供热能源结构。全省县城以上现有燃煤电厂和生物质热电厂共计82座,装机容量为39524MW,其中82.65%为热电厂。原为纯凝发电厂的国电龙山、国华定州和西柏坡电厂已经全部或部分改造为供热机组实现供热,华能上安和邯峰电厂正在改造为热电厂。到2015年底,全省热电联产热源供热面积4.72亿平方米,供热能力达到5.68亿平方米,其中单机容量在100MW级及以上的大中型电厂40家,35家参与
本文标题: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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