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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制定背景:(忽略)1984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工作规则》,但是,随着经济管理和会计工作的发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在总结《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及其他会计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财政部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制定目的: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三、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四、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五、主要职责: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概述(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作用》:1、对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2、使用会计科目*3、填制会计凭证*4、登记会计帐簿*5、编制会计报表6、管理会计档案7、办理会计交接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一个全面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规章。一、概述(二)财政部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共六章一百零一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四章会计监督,第五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第六章附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结构二、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二)会计人员:(1)会计人员的任用要求共3条;(1)会计人员的任用要求1.必须持有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从业证书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2.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3.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要求来组织和实施。(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3)会计岗位设置共3条(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必须办清交接手续4点要求(1)会计人员的任用要求1.必须持有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从业证书的人员,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2.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3.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考核。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有关要求来组织和实施。(二)会计人员(2)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二)会计人员(3)会计岗位设置按需设岗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分工、职责要明确。要定人员,定岗位,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会计机构内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属于会计岗位,但单位档案机构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二)会计人员会计岗位设置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内部审计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记账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和保管员工作(各学校比较混乱)有利于会计人员熟悉全面业务,提高业务素质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轮岗既可以全面锻炼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防止违法违纪,保护会计人员。(二)会计人员(4)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移交程序: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5、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移交的监督: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相关责任: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过来的会计账簿,不能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对于移交人员,要对自己所经办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已经移交就推脱责任。特殊情况交接:对于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理工作的,也应当按照《规范》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同样,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离岗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了,也要与临时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能够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分清责任。(二)会计人员三、会计核算(一)一般要求:1、建账的基本要求2、对会计核算内容的规定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4、会计档案的管理(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2、原始凭证的审核3、常见问题:原始凭证常见的不规范情况;报销凭证的签字的要求;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如何办理一张原始凭证与多张记账凭证均相关业务;(三)会计凭证-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2、记账凭证的审核(四)会计凭证-传递及保管1、建账的基本要求规范中规定,各单位应该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来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2、对会计核算内容的规定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事项。单位所有经济事项都应纳入统一核算。款项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的计算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一)一般要求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期相一致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1月1日-12月31日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允许在按照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但应当有一定的前提条件: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其核算的内容应当符合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当能够满足编制统一会计报表的要求,保证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一)一般要求4、会计档案的管理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明,各单位对所有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一)一般要求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载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者完成的原始证据,原始凭证是进行会计算的原始材料。按照来源分,有外来的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记录要真实内容要完整书写要规范填制要及时不得涂改、挖补外来原始凭证存在非金额错误的,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如果存在金额错误的,要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2、原始凭证的审核:一、审核的内容1、内容合法性和合理性-属实质性的审核矛盾冲突:大额付款,个人卡不许付,借用账户违纪,发票户名与存款单收款单位不符、内容与存款单收款单位不符等。2、填制完整性和正确性-属形式上的审核应该是内审的重点,这最基础的票面审核,财务人员都做不到,说明这个态度有问题,所以,我们对这方面检查已经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二、审核结果的处理1、内容不合法或不合理-不予办理2、形式不完整或不正确-要求改正补充后办理要符合政府采购、限额支出、公务卡、预算执行等相关要求(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3、常见问题1:原始凭证常见的不规范情况发票填制单位与所盖公章不符发票单位名称与报销单位名称不符改变发票用途,经济业务与发票管理范围不一致凭证有涂改、挖补的凭证所列的经济业务不符合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原始凭证内容模糊不清自制原始凭证经办人签章不完整“白条现象”(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常见问题2:原始凭证遗失怎样处理?《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①应当由原开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证明必须加盖原开出单位的公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②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常见问题3:报销凭证的签字有什么要求?按规定应该签字的人员必须全部签字,签字必须签全称,不得只签姓。领导签字应当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报销。有多张凭证都需要签字时,要一张一张分别的签,不能用复写纸同时签。(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常见问题4:如果一张原始凭证与多张记账凭证均相关,该如何办理?《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上注明“原始凭证附在某年某月某册某号记账凭证上”字样,同时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二)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记账帐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和分类一种凭证。审核无误。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内容完整。日期、摘要、金额、附件张数、填制人、审核人,负责人签名盖章等分类正确。经济业务所归属的会计科目要正确连续编号。目的是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核对,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如1/4,2/4,3/4,4/4等(二)会计凭证-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的审核:(一)审核的内容:1.所附原始凭证的审核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张数。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2.会计分录的审核借贷平衡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经济科目、功能科目)双分录(资金的收支、资产和基金的同向变化)可一借多贷,一贷多借,不可多借多贷。(二)会计凭证-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3.内容的审核凭证日期、编号、金额等是否正确摘要是否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正确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盖章记账凭证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是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如果会计科目没错,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二)审核结果的处理只有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才能作为记账的依据(二)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举例:XX学校购置教学设备,价值5千元,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双分录)借:事业支出….5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00借:固定资产5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5000(二)会计凭证-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作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妥善进行保管。1.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2.每月记账完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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