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32登封煤矿危险性分析……………………………………………………..53组织机构及职责…………………………………………………………..64预防与预警………………………………………………………………105应急响应…………………………………………………………………126信息发布…………………………………………………………………157后期处置…………………………………………………………………168保障措施…………………………………………………………………179培训和演练………………………………………………………………1910奖惩……………………………………………………………………..2011附则……………………………………………………………………..2012附件……………………………………………………………………..22附件1登封市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3附件2登封市煤矿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36附件3登封市煤矿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45附件4登封市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3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确保我市政治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为依据,并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2007]75号)和《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登政[2009]46号)相衔接。1.3适用范围登封市行政区域内发生Ⅲ级和Ⅳ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分级见5.1.1)。1.4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其中: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等专项应急预案。1.5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实施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煤矿自身应急处置队伍为主,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伍签定救护协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4)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2登封煤矿危险性分析2.1登封煤矿概况登封市是全国首批100个重点产煤县(市)和15个商品煤基地之一,现已探明储量15.5亿吨,远景储量30亿吨。截至2009年初,经过资源整合后,全市共有煤矿66个,年设计生产能力1476万吨。2008年全市煤矿生产原煤870万吨,实现国税7.48亿元,占全市国税收入的49.2%;实现地税5.56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61.2%。煤炭工业在登封市经济建设中正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但是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越来越严重,煤矿安全生产难度日益加大,严重地影响着全市煤矿安全健康持续发展。2008年9月21日新丰二矿发生了瓦斯突出事故,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在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切实做好煤矿应急救援工作。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登封市现有煤矿66个,按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12个,其中突出矿井5个,按高瓦斯矿井管理7个;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16个。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发生瓦斯、水害等事故的可能。国家安监协调字[2004]56号文件列出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6个月的矿井、煤层冲击倾向为中等及以上的煤矿(井工开采)属重大危险源。根据煤矿的特点、事故类型,结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辨识出煤矿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瓦斯爆炸、煤尘爆炸、冒顶片帮(顶板事故)、放炮、火药爆炸、透水(水灾)、起重伤害(提升事故)、触电、火灾、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其中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透水(水灾)、火灾、冒顶片帮(顶板事故)等危险等级较高,发生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予重点关注和防范。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根据《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神,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应急组织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具体由市政府设立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实施。指挥部下设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和11个工作组。登封市煤炭管理局设立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具体负责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组织工作。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科、行业技术管理科、机电管理科、安全检察执法大队、瓦斯防治研究中心、安全生产研究室、局办公室、政工科、财经科、行政服务科、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煤炭派出所、救护队、煤管站、等单位及有关专家组组成。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如下图所示。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煤炭局局长副指挥长:煤炭局副局长群众工作组综合接待组物资保障组事故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新闻信息发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专家组煤炭派出所安全生产科行业技术管理科瓦斯水害防治研究中心安全监察执法大队机电管理科矿山救护队事故所在地煤管站事故煤矿企业财经科、机电管理科、救护队、事故煤矿企业政工科、事故煤矿企业办公室、政工科事故煤矿企业办公室、政工科安全生产科、煤炭派出所政工科事故煤矿企业机电管理科、事故煤矿企业-山企事业办公室、事故煤矿企业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科安全生产研究室3.2指挥机构及职责登封市煤炭管理局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局长任指挥长,由煤炭管理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煤矿安全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和11个工作组。应急办设在安全生产科,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组织全市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市煤炭企业灾害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随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及时提出处置建议报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3.2.1事故抢险救援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局安全生产科、行业技术管理科、瓦斯水害防治研究中心、安全监察执法大队、机电管理科、救护队、事故煤矿企业、事故所在地煤管站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和措施;准确及时向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协调并组织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工作。3.2.2物资保障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局财经科、救护队、机电管理科、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组做好有关工作。3.2.3群众工作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群众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3.2.4综合接待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任组长,局办公室、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接待组做好有关工作。3.2.5安全保卫组由分管派出所的副职任组长,煤炭派出所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安全保卫组做好有关工作。3.2.6医疗救护组由分管政治思想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局政工科、办公室、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组做好有关工作。3.2.7通讯保障组由分管机电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局机电管理科、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保障组做好有关工作。3.2.8信息发布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局办公室、政工科、事故煤矿企业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发布组做好有关工作。3.2.9事故调查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任组长,安全生产科、煤炭派出所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组做好有关工作。3.2.10善后处理组由分管信访工作的副职任组长,办公室、政工科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组做好有关工作。3.2.11专家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参加,局安全生产研究室配合。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应急救援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使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全市各煤矿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组织相关人员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制止各类煤矿事故的发生;强化完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煤矿和煤炭管理局监测监控联网系统,扩大监测监控项目和范围,完善监测设施和报警功能,提高监测能力;指挥部负责调查、掌握全市高突矿井、高瓦斯矿井、受水威胁严重矿井的安全状况,建立煤矿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数据库,做好安全信息和风险分析工作。全市煤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各项灾害防治预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按国家要求安装完善井下“三条线”,保证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巷道支护的检查和维护;控制井下火源,使用矿用阻燃材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时发现各类灾害征兆,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4.2预警行动各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4.3信息报告及处置各煤矿为煤矿安全事故的报告主体。局应急办接到煤矿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4.3.1报告时间局应急办实行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0371—62872088,62876300。煤矿发生事故时,要立即上报局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4.3.2报告程序及内容煤矿发生事故时,及时逐级上报,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事故类别、发生的地点、时间、遇险人数及遇险人员基本情况,目前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采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5.1.1事故分级依据煤矿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把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
本文标题:登封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972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