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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练习讲解2006年专利代理实务考题简介专利申请附图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和突起物(15),所述挂钩本体(1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上部的弯曲部(20),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相连接的连接端(13),在所述夹持部(17、18)的相向内侧设有突起物(15),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突起物,其特征在于:该突起物呈山脊形状。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要点1.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在对比文件1文字部分最后一段和图2披露)2.权利要求2和权利要求3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新颖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的图形2中披露,权利要求3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1的图1和图2披露)3.权利要求4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2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4的附加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1中披露)对比文件1附图对比文件2附图对专利申请前景的分析1.原权利要求1至4无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分析意见基本上是正确的。2.原权利要求4引用部分的主题名称改变,不符合细则23条的规定。3.说明书中还包含有哪些权利要求中未写明的、且能产生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两夹持部上相向内侧的突起物对称设置;(未写明其所起作用)每个支持部上的两个突起物之间的连接部分呈V形凹陷;(使突起物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增强固定性能,使挂钩不容易在横杆上产生滑动和扭动)弯曲部上设有一个曲率半径小于其他部位的迂回部;(增大挂钩本体对横杆的弹性夹持力,增强固定性能)挂钩本体整体上是弯曲的板状结构;(适于吊挂较重物品)突起物沿横杆的轴向宽度大于挂钩本体的宽度;(带来更好夹持效果,且节省材料)对专利申请前景的分析(续)4.对说明书中上述技术特征的分析:两夹持部上相向内侧的两个突起物对称设置;(由于未写明其所起作用,先不作考虑,且其仅能作为原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每个支持部上的两个突起物之间的连接部分呈V形凹陷;(对比文件2中已披露,且其仅能作为原权利要求2的从属权利要求)弯曲部上设有一个曲率半径小于其他部位的迂回部;(对比文件1中已披露,且所起作用相同)挂钩本体整体上是弯曲的板状结构;(对比文件2附图已披露)突起物沿横杆的轴向宽度大于挂钩本体的宽度。(所有对比文件均未披露)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一种用于挂在横杆(10)上的挂钩,具有挂钩本体(11;21)和突起物(15;23、24、25、26),所述挂钩本体(11;21)具有两个夹持部(17、18;30、31)以及连接所述夹持部(17、18;30、31)上部的弯曲部(20;27),其中一个夹持部具有自由端(19;28),另一个夹持部具有与衣架本体(12;22)相连接的连接端*,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设置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该挂钩挂在横杆(10)上时,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10)的外圆周表面相接触,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具有在所述横杆(10)轴向方向上比所述挂钩本体(11;21)宽的宽度。*因第三种实施方式中未给出自由端的附图标记,故将原权利要求1中此处的附图标记13删去。•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夹持部(17、18;30、31)的相向内侧各设有两个突起物(15;23、24、25、2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与横杆(10)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10)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呈山脊形状。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弯曲部(20;27)上设有一个迂回部(29),该迂回部(29)的曲率半径小于该弯曲部(20;27)其他部位的曲率半径。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每个夹持部(17、18;30、31)上的两个突起物(15;23、24、25、26)之间的连接部分呈V形凹陷。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征在于:该挂钩整体上为弯曲的板状结构。8.一种衣架,由挂钩与衣架本体组装形成,其特征在于:该挂钩为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根据94年机械考题改写成的关于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练习申请日为2003年5月12日,优先权日为2002年5月14日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金属熔液容罐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耐火的定子(3)和一个可在该定子(3)中与之相对旋转的耐火转子(13),该定子(3)的内表面(4)与该转子(13)的外表面(14)液密封配合,该定子(3)具有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出口(9),该转子(13)具有当其旋转时可选择地使定子(3)上的流入口(7)和流出口(9)相接通或相断开的连接通道。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是在转子(13)上沿其外圆周表面伸展的凹口(15)。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镰刀形。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弓形。5.按照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3)上的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流出口(9)分别为多个沿定子(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在其上的开口,在所述转子(13)上的凹口(15)数量与上述流入口(7)和流出口(9)数量相同,且沿该转子(1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6.一种制造权利要求1所述浇注阀门之定子和转子的材料,其特征在于:该材料为陶瓷材料。对申请文件的理解和分析1.申请文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其独立权利要求技术方案的理解。2.对权利要求2至4技术方案的分析理解。3.对权利要求5技术方案的理解。4.对权利要求6技术方案的理解。5.说明书中公开了哪些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最后一段文字为:“除了图1至图3所示结构外,本发明的阀门还可以具有其它结构变型,这些变型仍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例如转子上的连接通道可以是沿转子径向的贯穿透孔或者是通过转子轴线的折弯透孔,也可以是偏离转子轴线的透孔,从较小降低转子抗扭强度出发,后者更为可取。此外,定子的内表面和转子的外表面也可以是锥形的。”美国专利说明书US-×××××××A,公开日为1999年4月5日审查意见要点1.附件3中的对比文件披露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因而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2.权利要求2至4与对比文件相比,仅仅是通道形状的简单变换,因而无创造性。3.权利要求3和4中作进一步限定的技术特征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中未出现过,因而权利要求3和4未清楚地限定发明。4.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从属权利要求引用关系的规定。5.权利要求6与权利要求1不符合单一性的要求。对审查意见的分析1.申请的申请日为2003年5月12日,优先权日为2002年5月14日,引用的美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为1999年4月5日,可以作为评价本专利申请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2.对比文件披露的也是金属熔液容器排出口处的旋转式阀门,与本申请相关,从内容上看也是合适的。3.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的结论是正确的,因此应当修改权利要求书。4.权利要求2中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能带来提高转子抗扭强度的作用,不应当将其看作形状的简单变换,因此可以将此作为争辩该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的突破口。5.在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注意说明书最后一段内容,应当争取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将偏离转子轴线的通孔也包含在其保护范围之中。6.通知书中对权利要求3、4、5所指出的形式缺陷是存在的,修改权利要求书时应当注意克服上述缺陷。7.通知书中对权利要求6与权利要求1之间无单一性的结论是正确的,但由于其实质上是对前一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因此可考虑将其修改成一项从属权利要求。修改后提交的权利要求书1.一种用于金属熔液容罐的浇注阀门,包括一个耐火的定子(3)和一个可在该定子(3)中与之相对旋转的耐火转子(13),该定子(3)的内表面(4)与该转子(13)的外表面(14)液密封配合,该定子(3)具有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至少一个金属熔液流出口(9),该转子(13)具有当其旋转时可选择地使定子(3)上的流入口(7)和流出口(9)相接通或相断开的连接通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偏离转子(13)的轴线。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通道是在转子(13)上沿其外圆周表面伸展的凹口(15)。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镰刀形。4.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口(15)在垂直于转子(13)轴线的横截面上呈弓形。5.按照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3)上的金属熔液流入口(7)和流出口(9)分别为多个沿定子(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在其上的开口,在所述转子(13)上的凹口(15)数量与上述流入口(7)和流出口(9)数量相同,且沿该转子(13)长度方向并列设置。6.按照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浇注阀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3)和转子(13)的材料为陶瓷材料。说明书所作的适应性修改发明名称由于删除了独立权利要求6,因此发明名称中删除相应内容。技术领域由于删除独立权利要求6,因此技术领域中删除了“本发明还涉及制造该阀门定子的材料”。背景技术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美国专利说明书US-×××××××A的有关内容补充到这一部分。发明内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要作两方面的修改,一方面删去与原独立权利要求6相关的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涉及阀门材料的内容),另一方面将精确控制金属熔液改为提高转子抗扭强度。技术方案中应当补充内容:“连接通道偏离转子轴线”。有益效果相应技术方案修改为提高转子抗扭强度。具体实施方式对说明书最后一段进行修改,将倒数第四行和第三行中的“可以是沿转子径向的贯穿透孔或者是通过转子轴线的折弯透孔”删去,不再将这两种情况归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中。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中应将名称和技术领域中涉及阀门定子和转子材料的内容删去。此外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主要用途应当修改为提高转子的抗扭强度。此外技术方案的要点中应当补充“连接通道偏离转子轴线”的内容。意见陈述书正文申请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年×月××日发出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审查意见,重新撰写了权利要求书,并对说明书作了适应性修改。随此意见陈述书附上新修改的权利要求书全文、说明书相应替换页第1页、第2页和第6页以及说明书摘要。意见陈述书正文(续)申请人在仔细研究了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后,同意审查意见通知书关于原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新颖性以及原权利要求6与权利要求1之间缺乏单一性的审查意见。为此,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其中对原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补充了使其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该连接通道偏离转子的轴线,该技术特征记载在原说明书最后一段的倒数第二行中,因此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而且该修改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指出的独立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的缺陷作出的修改,因此这一修改也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意见陈述书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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