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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首页书写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病案首页的填写,确保病历质量和医疗信息的及时准确收集,根据卫建委及山东省病案首页填写规范及二级医院评审要求,制定病案首页书写制度:一、部门职责(一)住院处:负责病案首页患者基本信息的收集、录入及住院费用提供。住院处应设立明显的告示,提醒患者提供真实信息。如患者急诊入院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采集患者全部基本信息时,住院处有责任提醒患者或其家属在住院后向主管医师提供相关信息。基本信息一但录入未经医务部医务部审批不得更改,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外伤原因等。(二)临床医师:如住院处无法采集患者基本,有主管医师负责在患者入院后补录。如果没有及时录入患者身份证,将影响麻醉处方开具和手术医嘱的下达。如果属于“三无病人”,可在身份证号栏目中临时填写“三无病人”并尽早完成身份证的补录。患者出院或死亡24小时内,主管医师负责完成住院病历首页中其他医疗信息,按规定审签,归入出院病历。(三)病案科负责确认疾病、手术病理等编码工作,并录入审核不完整的在录入补齐。(四)信息科:负责有关的技术支持。(五)医技科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检查报告,一般在送检48小时内送到科室,特殊复杂病理报告在一周内送到临床科室。二、病历首页书写质量规定(一)病历首页填写按照2018年病历首页填写规范要求及符合病历书写规范,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二)统一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按照ICD-10国际疾病分类、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填写诊断,分类准确。(三)体现三级医师负责制,各级医师签名完整。(四)没有的在空白处填写:“—”横杠。(五)病历首页作为专项检查,体现持续质量检查改进。
本文标题:病案首页书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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