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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六章物料与产品顺势药业2•本章节修订的目的•药品生产的过程是通过生产起始物料的输入、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输出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物料管理系统,使物料流向清晰,并具有可追溯性。•企业应制订物料管理的相关流程,物料管理应做到规范购入、合理储存、控制放行、有效追溯,现场状态应始终保持整齐规范、区位明确、标识清楚、卡物相符,以保证物料的输入到输出的整个过程,严格防止差错、混淆、污染的发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本章主要变化1、管理范围扩大。98版只有原辅料、包装材料管理,扩大了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成品、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其它物料。2、根据物料的管理流程,细化物料接收、取样、发放、称量等关键物料控制环节的管理要求。3、根据制药物料管理实际,增加了物料管理的基础相关要求,如物料标示内容的具体要求等。本章共7节35条,其中完善条款15条,新增条款19条,调整条款1条.顺势药业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节原则第一百零二条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1、根据98版规范第38条和第39条有关物料管理文件化管理和物料管理总原则相关条款合并修订完善为一个条款。2、强调原辅料、内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法规符合性。顺势药业5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3、根据目前部分物料的质量标准的现状,注重GMP与药品相关法规的关联性,将原“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变更为“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注:相应的质量标准即包括国家标准,省级标准,企业标准(注册标准);药品标准,药包材标准,食品标准)。4、国产或进口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进口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相关的管理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顺势药业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检验用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培养基,检定菌,检定用细胞,检定用病毒,实验动物参照原辅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5、清洁剂,消毒剂参照原辅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6、注意其它易被忽视的物料的管理。如压缩空气,干燥气体,氮气,无菌空气等7、应当:应该和必须的意思顺势药业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98版GMP第三十八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验报告。顺势药业8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三条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完善条款1、根据98版第38条对物料管理的流程控制条款,对物料管理关键环节提出文件化要求。2、明确物料管理关键环节操作还应建立质量记录,便于质量追溯顺势药业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3、管理的要求:建立并执行操作规程,并有记录。4、管理的流程: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全过程)5、管理的目的:四防: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概念:污染:当一种产品或一个物质中,存在不需要的物质时,就是污染。交叉污染:原辅料或产品与另外一种原辅料或产品之间的污染。(人流物流之间、产品与产品之间等)顺势药业10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四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完善条款1、根据98版规范第41条和对供应商管理控制要求,在原条款基础上,明确质量管理部是确定供应商的主要责任部门,同时增加对进行供应商质量审计或评估的要求。质量评估:指对质量进行评价和衡量,必要时采用现场质量审计的形式。顺势药业1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2、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管理要求:--审批部门:可以质量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质量管理部门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采购--企业应有“合格供应商清单”,作为物料购进,验收依据。公司评估程序:组成人员:质量受权人及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供应部、生产车间负责人评估内容:证照资料、供货产品质量状况、合同履行情况、售后服务情况、及时改进情况评估完成,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下年度供应定点计划,报质量受权人批准后实施。正常情况每年评估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顺势药业1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五条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新增条款1、对储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和产品是物料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贮运条件的保持需要进行控制,提出对运输环节,延长了有特殊贮运要求的管理范围,从厂内延伸到厂外。2、另外对运输环节的实际储运条件也要求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确认,突出对物料和产品保护要求。顺势药业1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六条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必要时,还应当进行清洁,发现外包装损坏或其他可能影响物料质量的问题,应当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和记录。每次接收均应当有记录,内容包括:(一)交货单和包装容器上所注物料的名称;(二)企业内部所用物料名称和(或)代码;顺势药业1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三)接收日期;(四)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的名称;(五)供应商和生产商(如不同)标识的批号;(六)接收总量和包装容器数量;(七)接收后企业指定的批号或流水号;(八)有关说明(如包装状况)。新增条款物料接收是物料进入厂内的第一个环节,是物料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提高物料接收管理要求,有助于企业建立物料管理系统的基础工作,本条款明确了物料接收时需要进行的主要关键操作活动,并统一物料标示的相关信息。要求人员:仓库保管员、质检人员和使用人员顺势药业15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七条物料接收和成品生产后应当及时按照待验管理,直至放行。.完善条款1、根据98版规范第42条的有关不合格物料管理要求条款,将原条款内容修订时拆分为第107、108、132条等三个条款。2、对待验物料和产品在放行前的控制,有助于防止差错的发生。在条款中要求对待验物料和产品的质量状态标示,贮存位置按待验质量状态进行有效管理。顺势药业1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八条物料和产品应当根据其性质有序分批贮存和周转,发放及发运应当符合先进先出和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完善条款1、根据98版规范第43条有关物料贮存管理的条款,进一步完善物料贮存条件的管理要求,强调根据物料和产品的性质设置存储条件,以适应实际仓库区域的设计和物料管理模式的需要。2、先进先出控制原则是GMP物料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增设先进先出管理原则条款,其目的为企业实施先进先出提供明确的依据,同时也基于物料管理的实际情况,也增设了“近效期先出”优先的控制要求。顺势药业1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3、贮存的依据:质量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的要求,物料和产品的性质及类别,包装的密封性。4、贮存的要求:--规定的储存条件:a.温度:冷藏:2-10℃;阴凉:20℃以下;常温:10-30℃.冷冻:按物料或产品的质量标准规定执行。b.相对湿度:一般为45%-75%,特殊要求按规定储存,如空心胶囊(相对湿度35~65%,温度为15~25℃)。c.储存要求:遮光,干燥,密闭,密封,通风等。顺势药业18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物料分类分库存放要求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应分库存放,内包材与外包材应分库或分区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应单独分库存放,其验收、储存、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液体原料与固体原料应分开贮存。挥发性物料要避免污染其它物料。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按规定条件贮存。标签、说明书及其他已印刷好的包装材料应单独分库存放或分柜存放。顺势药业19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库房内货垛码放规定距离垛与垛间距不少于50厘米。垛与墙间距不少于50厘米。垛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厘米。垛与顶距不少于30厘米。垛与柱不少于30厘米。为保持库内道路通畅,主要通道不少于200厘米。库房内设备、设施与货垛应保持一定距离:水暖散热器、供热管道与货垛的距离不少于30厘米。电器设施、设备周围、架空线路下方不准堆放物料,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贮存物料的水平间距不少于50厘米。顺势药业20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第一百零九条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当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读的方式标出。新增条款1、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则,增设紧急情况下,物料计算机信息化的应急处理措施管理要求,有助于企业回避风险发生。2、使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规范操作。顺势药业2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3、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的操作规程,必须包括防止因系统故障,停机等特殊情况而造成物料和产品的混淆和差错的内容。4、使用完全计算机化仓储管理系统进行识别的,物料,产品等相关信息可不必以书面可读的方式标出。注:相关信息是指包括质量状态,所在货位,名称及代码,规格,批号等内容。22第二节原辅料第一百一十条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新增条款1、确保物料原包装的内容物与标示一致性,是物料入库接收时重要控制的目标,基于生产实际控制需要,企业可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则,采取一种或多种手段以保证物料的正确性。2、可采取的方式:a.通过对供应商的系统控制(供应商评价/供应商审计与审计报告/质量协议等)b.近红外鉴别检测,红外检测(称量时)等方式。c.按药典规定的鉴别方法取样作鉴别检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23第一百一十一条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放行。调整条款•原规范附录二无菌药品中有关物料进货检验分生产批次进行取样的规定适用于所有剂型,修订时将此条款调整到通则中,并对文字进行调整,重新描述。•强调多批号一次接收的物料需按生产批号分别取样,检验放行。•对于同一批号多次接收的物料,也应该分别取样,检验和放行。•本条款适用范围“物料”(指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等),增加了“包装材料”。•本条款也是对供应商发货的要求。(如包装材料也不能混批号发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2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第一百一十二条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明下述内容:(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四)有效期或复验期。新增条款1、增加物料标示的要求,对于原辅料入库接收时应进行标识;25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顺势药业2、对于物料质量状态标示通常要求合格、不合格和已取样进行逐个包装(或拖板)标识。3、标识内容:至少标明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标识方法:(1)对于原辅料合格,不合格和已取样质量状态标示,通常要求进行逐个包装标识(不是最小包装)(2)对于待验的状态可以按托板或货位进行标识。第一百一十三条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新增条款根据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提出质量管理部门对物料放行控制的条款,有助于强化质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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