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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照明电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与细则解析新旧版本实施规则的主要变化主要变化在实施细则中的体现生产企业分类与认证差异化管理新旧版本实施规则的主要变化认证产品范围变更增加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提出基本认证模式增加对大型灯具可进行设计鉴定的要求增加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分类要求及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增加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认可的要求主要变化在实施细则中的体现认证产品范围变更新版《实施规则》新增了两款控制装置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即:●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为保证9月1日后,两种新增产品CCC认证的顺利实施,《实施细则》增加了相应的单元划分原则、型式试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整机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等相关要求。①★注意: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4年第23号)要求:“调整新增的产品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经认证不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增加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新版《实施规则》指出,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相关认证流程节点实施差异化管理。②CQC根据相关质量信息,将生产企业划分为4个等级,即:A、B、C、D。CQC以生产企业分级为基础,结合认证风险,对不同企业实施差异化认证管理。认证风险企业成本认证效率企业满意度型式试验所获得样品的真伪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的严重程度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如质量控制和检验能力等)获证后监督检查时获得样品的一致性及抽样检测结果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持续符合性生产企业对检测/检查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国家级、省级及CCC专项抽查等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消费者协会发布、媒体曝光信息社会公众的质量信息反馈其他认证产品的质量状况信息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输入A类生产企业评估的基础依据近2年内的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跟踪检查结论判定未出现工厂检查不通过和现场验证通过的;近2年内的获证后监督检测未发现不符合项,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强制性认证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均为“合格”;必要时,企业需有良好的自主设计能力,企业自有检测资源获得ILAC协议互认的认可机构按照ISO/IEC17025标准认可的资质;其他与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信息。出现下列问题之一时,生产企业分类等级调整为D类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跟踪检查结论判定为“不通过”获证后监督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和/或监督抽样的被媒体曝光且系企业责任,对产品安全影响较大的,可直接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中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结果“不合格”严重违反其他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被暂停、撤销认证证书CQC根据生产企业及认证产品相关的质量信息综合评价结果认为需调整为D类的认证模式的选择及应用认证单元的划分大型灯具的设计鉴定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获证后的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提出基本认证模式新版《实施规则》提出了照明电器CCC认证的两种基本认证模式,即:●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对于大型灯具,基本认证模式为:●设计鉴定+部分项目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③旧版照明电器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则中,只有一种认证模式,即:●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的监督在《实施细则》中,根据生产企业分类,规定了不同类别的企业应采用的具体认证模式(以基本认证模式为基础进行的延展)。增加对大型灯具设计鉴定的要求大型灯具体积大、重量重、整灯送实验室进行型式检验有困难;同时大型灯具的坠落风险高,带来的社会影响较大,需要对其质量进行监管。《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设计鉴定的相关要求,并提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生产企业分类,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的认证模式。④大型灯具是仅指照明和装饰为一体的灯具。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灯具即可认为是大型灯具:(1)重量大于100kg;(2)长、宽均超过1.8m且高度大于1.0m;(3)直径超过1.8m且高度大于2.0m;(4)直径超过1.0m且高度超过4.0m。大型灯具的定义定义:设计鉴定是指采用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和计算的方式证明产品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的一种非试验验证手段。设计鉴定可以替代部分型式试验项目。操作流程:采用含有设计鉴定的认证模式实施认证的,认证委托人需提供由生产者(制造商)完成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由CQC选择国家认监委指定的、具有能力的实验室对其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设计鉴定的定义及操作流程实验室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和计算,对大型灯具的机械结构及电路进行审核。审核后,由实验室拟定审核结果及需要进一步测试的建议方案等上报CQC。CQC对审核结果和建议方案进行评价,并将相关要求通知认证委托人。认证委托人根据需要进一步测试的建议方案要求提供相应的试验样品和/或模拟试验样品。实验室完成相关检测后,将鉴定结果提交CQC,由CQC对鉴定结果进行再次评价。设计鉴定替代的部分试验项目加上企业送样进行的部分试验项目应覆盖对应产品标准中的全部适用条款。生产者(制造商)或生产企业应获得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其证书覆盖范围包括“设计”。对采用设计鉴定模式的企业的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名称内容图纸总装配图、重要承载零部件图纸、原理图、接线图等技术文件设计计算校核说明书、技术条件、安装使用说明书、灯具的最大投影面积、工艺文件及电气参数等零部件清单型号规格、材料牌号、技术参数、重量等增加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分类要求及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实施规则》提出,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时,如不需要提供样品试验时,可由认证机构认可的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保存相应记录并报认证机构备案。为此,《实施细则》对变更时是否需要提供样品试验的关键元器件进行了分类(A类和B类),并规定了对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认可要求,两部分应结合使用。⑤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分类要求对每一类照明电器产品而言,其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被划分为A类和B类。在获证后变更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时(如:更换获证产品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生产厂),应遵循如下原则:类别为A类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发生变更时,需向CQC提交变更申请,并按CQC确定的送样要求,由认证委托人送样至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类别为B类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发生变更时,如果生产企业有经CQC认可的认证技术负责人,则无需提供样品进行试验,而由认证技术负责人进行确认和批准变更,但生产企业应保存相应记录并报CQC备案。对于变更情况,CQC将在对生产企业监督时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验证试验。如果生产企业没有CQC认可的技术负责人,即使是变更B类原件,则仍需向CQC提交变更申请,并按CQC确定的送样要求,由认证委托人送样至指定实验室进行试验。★注意:由认证技术负责人确认并批准变更的B类关键件和材料,如果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必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变更后的关键件和材料的电气参数不得低于原零部件电气参数。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按照《实施规则》中“认证机构应在认证实施细则中明确对认证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在《实施细则》设立第11章“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要求”。该章节明确了两项主要内容:一是对照明电器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及相关要求;二是CQC对认证技术负责人的管理。保持实施了其职责的记录组织评审和确定变更的需要,实施变更活动熟悉产品一致性管理要求和产品变更管理要求熟悉组织获证产品的原理、结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参数和性能要求,以及各部分之间的相关性了解认证产品及其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原则上,认证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组织兼任建立文件化的简化流程,确定适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以及变更控制方法保存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记录,在组织内部传递变更信息用于一致性控制对变更的时机进行控制、批准和实施变更需经组织任命,具有相关权限推动其在职责行使应为组织正式员工,具有相应技术能力胜任相关要求对认证技术负责人的其他要求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诚信履行职责的认证技术负责人,CQC有权取消其资格当与获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要求等发生重大变更时,认证技术负责人需重新认定CQC负责对合格的认证技术负责人发放认定证书,并公示合格人员名单CQC负责对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考核、认定和批准,并保持记录认证技术负责人资格按产品类别划分,能力需分别认可CQC对认证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后续相关工作●关于关键零部件备案:对于认证技术负责人直接批准确认变更的B类关键零部件,应在CQC网站上进行填报备案,填报端口将于后期开通。●关于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认可工作:CQC即将开展生产企业认证技术负责人培训工作,相关教材及培训要求等正在准备中。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的检测资源的认可新版《实施规则》提出,在不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前提下,认证机构可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要求,制定相应管理程序,对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进行认可。《实施细则》中,结合生产企业分类,对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进行试验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实施方式、认可要求等进行了规定。⑥适用范围在生产企业或制造商拥有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前提下,在获证后的监督抽样检测时可视情况开展现场检测的有关活动(同一工厂同一项目利用工厂资源检测连续五年的,原则上应送样至指定实验室检测,避免系统性风险)。实施方式之一●TMP方式(TestingatManufacturer’sPremises)由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指定实验室的工程师利用工厂实验室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工厂应派检测人员予以协助。由指定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方式之二●WMT方式(WitnessedManufacturer’sTesting)由CQC派出的具备资质的指定实验室的工程师目击工厂实验室检测条件及工厂实验室使用自己的设备完成所有检测;或者针对工厂提交CQC的检测计划,目击部分检测条件及检测项目。工厂实验室检测人员负责出具原始记录,并与目击指定实验室工程师一起按规定的格式起草检测报告。由指定实验室审核批准出具检测报告。利用生产企业检测实验室的条件●生产企业的检测资源为申请产品认证制造商或生产企业100%自有资源,获得相关认可并与工厂在同一城市或临近的,才可利用生产企业实验室进行试验。●只有经CQC(组织指定实验室参与)审核评定符合相应条件(质量手册对检测资源的规定、经认可的实验室技术能力和检测范围、相关设备的精度和受控状态等)的工厂实验室,方可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以TMP或WMT方式实施检测工作。对生产企业检测资源的认可向CQC提出评审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受理决定实施现场审核审核组上报审核结果CQC作出审核结论对实验室的后续监督生产企业分类与认证差异化管理认证模式的选择及应用认证单元的划分大型灯具的设计鉴定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获证后的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对于普通灯具:1.1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1.2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监督;对于大型灯具:2.1设计鉴定+部分项目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2.2设计鉴定+部分项目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后监督。认证模式的选择及应用认证单元的划分大型灯具的设计鉴定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获证后的监督检查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原则上,CQC在确保认证结果有效及管理受控的前提下,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及认证风险控制原则,可适度放宽单元划分。即:当相同生产者(制造商)利用不同生产企业(生产厂)生产相同产品时,若生产企业为A类,可仅在一个单元进行型式试验/设计鉴定,其他A类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需提供产品一致性符合声明、产品描述等资料,并由实验室进行核查;B、C、D类生产企业的产品则每个单元均需进行型式试验/设计鉴定。认证模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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