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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x〔x〕118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3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56号)精神,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和xx、x全会精神以及x第x次党代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指导各部门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三)工作目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在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二、任务举措(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救济权、监督权。1.明确公示责任(1)根据x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x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公示内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配合)(2)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更正和更新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凡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执法信息要及时予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做适当处理后公开,实现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发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予以更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2.强化事前公开(1)区人民政府编制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2)根据本部门行政执法证件发放情况编制《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经区司法局审核确认后,在区人民政府或本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类型、证件编号、有效日期等信息,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严格落实权责清单、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要求,主动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部门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关、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4)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明确抽查项目、主体、依据、内容、比例、频次、方式等内容,通过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5)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实现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6)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规范事中公示(1)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的执法活动,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鼓励采取佩带执法证件的方式,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法服装、执法标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2)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时,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做好说明工作,并按规定出示有关执法文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职责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信息,以及事项办理过程中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4.加强事后公开(1)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行政执法机关在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2)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按照统一的统计数据项目、要求和内容,于每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报区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区司法局于每年1月15日前将x区行政执法汇总数据信息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同时将汇总数据信息报x司法厅。行政执法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于每年1月25日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者区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机关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5.完善记录制度(1)根据x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x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明确全过程记录范围和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配合)(2)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实施细则,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6.完善文字记录(1)逐步统一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要在参考国务院部门、x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行政执法机关应按照国务院、x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要求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2)根据行政执法种类、性质及程序等,对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以范本或模板的形式,研究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引导,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行政执法文书案卷中应有规范行政截量权的文字记录,并记录说明裁量基准适用情况和理由,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7.规范音像记录(1)音像记录应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结合我区和本系统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发挥好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2)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充分考量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时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3)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研究制定执法音像记录行为用语指引,指导执法人员文明规范开展音像记录。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音像记录资料,要按照保守秘密、保护隐私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4)坚持厉行节约、性能适度、安全稳定、适量够用的原则,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本部门执法任务繁重等情况,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8.严格记录归档(1)按照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分类确定归档保存形式和期限,强化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2)音像记录的存储应按照相对x、确保安全、方便调用、可回湖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存储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实现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等执法记录进行x储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
本文标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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