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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体系统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什么时间开始的?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2.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多长时间,步骤和重点是哪些?为期三年(自2018年至2020年),实现“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每年的工作重点是:2018年:正式启动、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集中攻坚、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阶段。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是什么?①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③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④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⑤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6.中央关于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总体要求是什么?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7.中央确定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是哪些?①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②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③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④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⑤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⑥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⑦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⑧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⑨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⑩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8.“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第一,重视程度更高。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第二,打击范围更广。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同时,还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背后的“保护伞”。第三,防范力度更大。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9.在农村打击的重点是什么?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黑恶势力,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10.在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的打击重点是什么?在城市重点打击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在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以及建筑领域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11.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⑴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⑵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⑶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⑷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⑸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⑹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釆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⑺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⑻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法犯罪活动;⑼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⑽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2.校园扫黑除恶⑴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⑵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⑶在校园内外敲诈勒索师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⑷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⑸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假牌假证、无牌无证驾驶校车等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危害师生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⑹校园欺凌、霸凌、暴恐等行为;⑹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⑺各类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⑻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和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⑼学校周边200米内设置有娱乐、非法出版物经营点、上网服务、彩票投注点等违法违规场所的现象;⑽校内外出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情况;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搭建,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环境和师生安全的行为;(11)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13.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如何举报?人民群众向政法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①通过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举报;②通过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受理平台举报;③向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当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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