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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第一章管理工作人员职责一、院长职责1.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当具有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按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4.负责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5.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6.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他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7.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8.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地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9.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社区医疗工作。10.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11.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12.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13.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发展。15.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二、办公室主任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4.负责院务公开目录制定及信息发布工作。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6.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三、医务科/处主任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3.负责制定医务科/处及医疗发展的工作计划,并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及做出阶段和年终工作总结。4.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5.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6.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7.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8.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9.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10.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11.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12.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四、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主要负责各类传染病、恶性肿瘤报告管理,职业病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管理,红十字会,组织献血以及本院职工健康管理等工作。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预防保健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4.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7.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五、医用图书管理员职责1.在医务科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图书、刊物和资料。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六、病案管理员职责1.在医务科科长/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所需资料准确、完整,按期上报。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七、医疗统计人员职责1.在医务科科长/处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4.每月末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八、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国家人事工作政策、卫生行政部门规范、制度和有关规定,承担医院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重点对象是直接影响到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卫生技术人员。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与床位设置,与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负责人,按照国家规范,编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执行。4.掌握熟悉国家规范,制定卫生技术人员配置技能要求,任用、或聘用合法的技术骨干,使技术人员梯队适应医院功能任务的需要。5.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联合组织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评价,决定其是否能适宜所在岗位继续任职,并为患者提供有质量保障、安全的服务。6.主动和有关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的意见。7.承担人员调出、调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离职休养工作。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9.收集、整理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10.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九、总务科科长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2.定期讨论本科在为医院贯彻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提供后勤系统支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4.负责组织领导医院范围的物业与物流管理,认真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做好物资供应、设备维修、病员膳食、职工食堂、房屋修建、院容整顿、交通、电话和保洁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5.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6.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后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7.做好进修、实习、参观人员的生活接待。8.督促、检查太平间员工做好太平间的管理工作。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十、医学装备管理部门主任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分管院长负责。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医学装备管理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负责组织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器械、卫生材料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4.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仪器、器械的请购计划,组织有关人员汇编、制定采购计划,报请院长审批后实施。5.了解、检查各科室对医疗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组织有关人员对购入、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设备进行验收、鉴定,组织建立贵重仪器管理和使用制度,督促使用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挥仪器的应有效能。7.负责本科业务训练,掌握本科人员的工作、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并向院长提出晋升、奖惩意见。8.副科(组)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十一、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试行)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领导本科各项工作;科主任是本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院长负责。2.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院(信息服务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3.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管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有序、正常运行。4.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在获得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5.做好本部门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考核,提出调整、晋升及奖励意见。6.检查本部门各组任务的执行情况与服务质量,并组织协调。7.协调与用户的关系,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用户的业务指导与咨询工作。8.评估医院信息各项工作,建立有关的标准及技术,必要时做出适当的修正。十二、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试行)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医疗保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全院医疗保险任务的完成。2.贯彻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按照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建立相应的部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岗位责任制。3.建立完善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4.履行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签订的《医保服务协议》要求。5.督导临床科室选用适宜的诊疗指南指导参保患者的诊疗服务,以适宜的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服务行为,用质量指标评价诊疗服务质量,保持参保患者诊疗服务的公平性。6.使用卫生部《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院版)》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保报销目录》公布药品,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比例、自费项目比例。7.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他不正当的医疗行为。8.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提高服务透明度。9.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各科室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评价整改意见与措施的成效。10.定期与不定期对来院患者、全院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险政策的宣教活动。第二章医疗工作人员职责一、临床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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