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试论流动商贩治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严重的流动商贩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宜居”“和谐”“幸福”的城市发展目标,根据城市管理法规的要求,流动商贩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而且必须得到依法和有效管理。一、流动商贩带来的问题流动商贩规模虽小,但数量很大,且经营方式灵活,经营地点多变,经营时间不确定,加上很多经营者不规范自身行为,带来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动商贩摊位零乱,噪音严重超标,油烟飞扬、污水横流、果皮和垃圾等,加上各种不符合城市文明的举止,严重毁坏城市市容秩序;二是流动摊贩多在热闹路段、工厂门口、学校门口、小区门口、景点门口等人群多的地方占道经营,且多为车流、人流高峰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三是流动商贩不少存在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加上不缴税款,自由定价,侵害了消费者以及合法经营单位的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四是部分流动商贩在居民区内从事经营活动时伺机偷盗,给城市治安管理带来难题,毁坏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二、治理流动商贩的困难流动商贩带来的问题很多,因具体情况牵涉方方面面,管理却相当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动性强,流动商贩大都是小本经营,无固定场所,无固定时间,管理部门无法掌控,在具体管理上无法实现集中统一有效的管理;加之其流动性强,很多影响市容环境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都不能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成了群众投诉的热点、社会反映的焦点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难点。二是反复性强,从经营上讲,流动经营投资少、成本低、风险小、收效快,有较大的利益驱动,加上城市规划上和布局存在的缺失,所以流动商贩屡禁不止;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商贩都习惯打游击,和管理人员“捉迷藏”,即使受到取缔或处罚,他们仍然会坚持进行流动经营,难以从根本上进行彻底治理。三是冲突性强,在人员构成上,流动摊贩大多为失地农民、城市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都是低收入人群,其从事的非法经营几乎是唯一的生计来源,所以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绝大部分商贩情绪很大、拒不配合,更有甚者暴力抗法,使得执法管理冲突不断,矛盾尖锐,令各方头痛。四是负面性强,在具体实施暂扣物品和处罚流动商贩的过程中,流动商贩往往情绪激动,肆意煽动民众,造成执法困难,加之整个国民同情弱者的心态和不少媒体不负责任的片面、负面报道,使得执法管理环境恶劣,而且执法管理部门有维稳工作义务,难于掌控实际操作上的“度”,使得具体工作困难重重,进退两难。三、如何优化流动商贩治理流动商贩的治理是一项综合而复杂的工程,要统筹兼顾,部门协同,稳步推进,凝聚各个方面的力量,做到依法实施、科学实施、综合管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转变观念,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的理念仍然是滞后的,仍然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思维,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片面地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既没有考虑到老百姓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也没有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实,从世界范围来看,流动商贩问题都是一种合理的存在。美国、新加坡、法国、韩国等,各个国家都有流动商贩的身影,非中国一家特有,所以,流动商贩作为一种世界的、历史的、社会的现象,与社会发展本身有很大关系,要主观上禁止和清除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而且,很多流动商贩都是低收入人群,因找不到工作才走上了流动摊贩的道路,而且早出晚归、日晒雨淋,也就为混口饭吃。尽管会带来很多管理的不便,但是生存权是人最基本的权力,任何事物都不能凌驾于人的生存权之上。加上,城市管理部门既然可以审批相关店面占道经营、搞活动、发传单等,为什么就不能允许流动摊贩经营呢?所以要转变观念,以宽容为本,以人性为本,创新工作方法,添加工作措施,加强流动摊贩管理,而不是一味地禁止。再有,目前客观存在的规划上、设施上的问题,社会化的服务尚未涵盖到小区院落,所以流动商贩的存在,也为城市生活带来了方便,比如成都市流动的“串串香”已然成为街头一景,与当地的文化和生活习俗紧紧连在了一起,成为市井文化的一部分,成为整个城市内涵的一部分,我们又怎么能轻易地将它抹掉呢?事实上,流动商贩也是可管可控的,各地都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充分借鉴,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利用。例如美国华盛顿、法国巴黎、我国上海等等都有成功的案例,南京、重庆、广州、南宁、乌鲁木齐等多个城市也有了先行试点的经验,所以流动商贩也是可以管理好的。流动经营也是整个城市经济的一部分,不仅是城市活力的体现,而且能够让一些有创业才能人做大做强,带动经济发展;同时流动经营作为一个就业、创业的平台,对于缓解城市就业、促进城市经济有很大好处。所以,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眼界要开阔,要在方便群众、促进就业、带动发展的思路上加强疏导,加强管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二)对症下药,进一步加大疏导力度流动商贩的管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多措并举,对症下药,优化流动商贩管理。1.加强就业扶持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流动商贩中绝大部分为失地农民、城市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实际情况,要从根本上解决流动商贩的问题,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通过政府有组织的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劳务输出等,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做好就业服务;同时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底层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转移社会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宽松创业环境,设立创业扶持基金和争取银行小额贷款,帮助有创业愿望和创业项目的年轻人创业,加强跟踪服务,搭建创业平台。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将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为弱势群体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做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家庭的帮扶工作。这样,流动商贩才能实现重新就业和顺利转移,避免了管理上的正面冲突。2.积极探索划区经营和规范化管理针对城区夜间烧烤、冷淡杯等流动“鬼饮食”扰民和污染问题,可参照南京的办法,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划定一条或几条(根据城市布局具体情况)非闹市、非干道、非集中居住区的街区让“鬼饮食”集中经营,报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通过办理营业执照、统一摊位标志、摊点设施、经营时间,实行规范化管理,增添城市魅力。针对白天经营的流动商贩,可划定多个非闹市、非干道的街区或居民区让流动商贩集中经营,同样通过办理营业执照、统一摊位标志、摊点设施、经营时间,实行规范化管理。在摊点规划上可参照上海,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让市民享有更多话语权和决定权;同时在经营上必须实行小贩与正规商店经营类别相区别、小贩之间经营类别相区别的差别化经营模式,避免因小贩而过大损害正规商店利益,也避免小贩之间相互竞争而导致违规经营。针对景区经营的流动商贩,可以参照杭州西湖治理模式,划定景点附近非主干道街区或场地让流动商贩经营,着力打造小吃、饰品、特产一条街,同样通过办理营业执照、统一摊位标志、摊点设施、经营时间,实行规范化管理。但作为经景点,必须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在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上必须实现共同负责,并相互监督、举报,保证景区环境质量。在推行划区经营上,就目前现实的情况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因为人口众多,一旦划区经营可能有过多的小贩涌入城区,而且因为利益驱动,必然导致小贩们对公共空间的争夺,很可能对公共空间产生破坏性作用,政府管理难度增大,而且,路边摊点的管理责任不好界定。这就需要有一部法规对相关情况予以专门规定。如果没有法规进行管理,规划之后也有可能陷入混乱状态,然后不得不再次明令禁止,因此必须得出台一个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详细的管理法规,才能保证划区经营平稳运行,规范管理。3.加强和完善市场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当前城市现有市场容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市场管理缺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场规划,合理布局修建各类市场,并针对私营市场不好管理的问题,重点建设好国营市场,解决好本地农民“卖菜难”的问题,同时疏导更多流动商贩入市经营,市场铺面租金可采取辖区政府补贴、市场管理方减免和经营者自筹的办法解决,并落实免税和减税措施;同时根据布局情况,对城区各个夜市进行集中整改,进一步扩大夜市容量,疏导流动商贩,制定管理标准,严格夜市开市闭市时间,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实现流动摊贩入市转移。4.加强非划定区域和市场联合整治在疏导小贩定点定时、规范经营的同时,加强非划定经营区域和市场流动摊贩的执法整治力度,严管非法游商走贩和“鬼饮食”摊点;在具体整治上,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工商、税务、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的态势,并进一步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切实巩固疏导成果,真正实现流动商贩定点经营、规范管理。(三)未雨绸缪,进一步优化管理环境流动商贩本身对城管工作的不配合和管理执法带来的负面影响,造成了普通民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很大误解,要从法规宣传、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环境。1.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公交传媒、站台宣传栏、社区宣传栏等各类宣传平台,加大户外宣传力度,夯实民众城市管理的法律基础;充分利用“创先争优”“七进”活动、“公民道德宣传月”等各种重大节点和各类法定节假日,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车播放城市管理法规和展开咨询服务,切实抓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平台,及时报道城市管理工作动态、重大举措和工作成果,强化正面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对流动商贩的执法处罚中,要坚持教育为主,抓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进一步促进其学法、知法、守法。2.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要增加人手,按照城市管理标准,足额配置城市管理人员,并从城区向乡镇延伸,落实“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模式;二是以素质提升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队员法律、管理和礼仪等业务知识培训,推进管理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三是以“创先争优”为载体,进一步抓好队伍思想教育,转变职工思想观念,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保证队伍健康发展,文明执法,人性执法。3.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针对流动摊贩执法冲突较大,以及无关民众扰乱执法,和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片面、负面报道的情况,城市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危机管理,推进全市(区/县)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市(区/县)领导亲自牵头,成立工作小组,设立办事机构,设立新闻发言人,设立单位联络员等,遇到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城市管理局要积极向上汇报情况,并积极主动召开媒体记者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等,由新闻发言人通报事情的原因,发生的具体情况,目前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处理办法等,这样才能避免媒体和网络的猜疑,争取工作的主动。目前,上海、成都等地开始了“微博行政”的征途,多部门官方微博出现,这对对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控制有极大好处,对尚未开始微博行政的单位有着极强的借鉴意义。(四)勇于创新,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流动商贩的转移与安置、监督和管理是一项巨大的工程,在具体实施中,可以结合城市管理的各方面工作,着手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在技术设备上,可以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对划定区域、街道、市场进行远程监控,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同时还可以参照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做法,将城区管辖范围划分成几个路段或网格,每个路段或网格落实1—2名管理人员,专门负责该路段城市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宣传教育和先期取证,切实将监督、管理前移,从而使主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轨道,真正实现管理区域全覆盖、管理内容无盲区、管理效果长效化的管理目标。四、治理流动商贩的现实意义流动商贩治理是一项系统、复杂而浩大的工程,只要充分发动,各部门通力合作,并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着力构建治理长效机制,那么流动商贩问题便不再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从而推进民众共创共享良好的城市环境。从长远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会有更多农民进入城市,因此,流动商贩治理应
本文标题:试论流动商贩治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4908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