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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面临的管理难题和对策研究摘要:随着《禁毒法》的颁布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对传统戒毒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核心是针对原有戒毒制度的缺陷,建立起集生理脱毒期、康复训练期、回归巩固期于一体的戒毒康复“361”新模式。它集中体现了新的教育矫治模式,关系到规范文明管理和有效控制学员复吸矫治目标的实现。本文分析了现阶段强制隔离戒毒“361”戒毒模式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管理理念不清、管理实践弱化,并提出着眼在人,以“361”的眼光重新探索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方法。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难题管理对策大文明管理是社会稳定不可或缺的的因素,人类文明的有利保证。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是强制隔离戒毒所内稳定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下简称强戒人员)戒毒矫治目标实现的有利保证。强戒人员这一管理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与以往惯用的劳教管理工作相比,目的上更加明确,方法上更加文明,内容上更加科学。一、目前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中存在管理实践的难点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强制隔离戒毒所相继挂牌,也开始收容强戒人员,但是目前国务院的《戒毒条例》尚在讨论修改中,司法部的《强制隔离人员管理办法》也未正式出台,这样就给基层的强制隔离管理所实际工作造成了困难,管理的观念不清,生搬套用以往的管理经验,其管理弊端在不断的显现。1、管理方法仍徘徊于以往的劳教戒毒。在实际工作运转中,许多民警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是劳教戒毒的翻版,两者换汤不换药,套用劳教工作模式,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当成劳教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在管理方法方式上,基本都沿用劳教工作的老一套,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变成了二劳教。2、管理对象交杂,混于一室一舍。“一所两制”甚至“一队两制”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对象非常复杂,既有吸毒劳教人员,也有其他罪错人员。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式方法,对应有不同的等级处遇,混合管理既不利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也不利于其他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治,更违法了《禁毒法》规定的分开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上无法区别对待。3、诊断评估依据未能体现强制隔离戒毒矫治工作的最终目的。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效果评估仍旧延用百分制考核,生产计量考核、日常量化考核等等。而只能直接的体现学员在所内的规范意识,习艺劳动,参加文体活动等积极性等,这与强制隔离戒毒满一年后实施评估,可以报决定机关给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不一。同时对衡量学员戒毒矫治的效果缺乏应有的科学依据,更不能作为权威的考核标准。4、倡导文明管理,又缺乏有力的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是一种强制性行政措施,国家将戒毒人员集中进行戒毒,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的体现,就是在强制戒毒所内的强制性管理。但目前已收治的强制隔离所却难以有效实施。一是管理人员要按照戒毒规律的要求,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戒毒教育、行为矫治、心理康复、身体锻炼、劳动锻炼等各项工作,必须采取强势管理。二是由于戒毒人员被强制戒毒本身就有一种抵制和仇视心理,再加上他们大多是人格有缺陷,对社会认知存在偏见;自控力不强,易冲动,常有违规违纪;极端自私,常为一点小事不惜争吵打架,有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不惜暴力对抗管理,而戒毒法理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给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带来了难题。5、强戒人员劳动效率差,劳动价值观歪曲。一方面强戒人员大多体质弱、好吃懒做,不愿从事体力劳动。另一方面是部分强戒人员认为,自己现在不是劳教人员身分,而是一个来戒毒的脑疾病人,不应该参加劳动。此外,由于目前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条件限制,康复劳动仍是一种低效劳动,不能同社会企业等工同价,各地区情况又不相同,康复劳动的报酬难以达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标准要求。6、戒毒模式各自探索,业务知识不够专业。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业务的实施,既是工作重点,又是特征所在。但目前,基层单位实施起来,困难非常大。一是戒毒没有固定模式。虽然原来司法部有劳教戒毒“三区四期”模式,以及各地的“L-TC”模式、“九段模式”等,但毕竟是劳教的,而且也没有被理论界和社会广泛认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边收治边探索。二是基层戒毒专业人员少。虽然有一定的医务人员、心理学人员和个别领导接受了戒毒知识培训,不少的基层管理人员曾经有多年管理戒毒人员的经验,但知识不够专业系统性不强,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三是教材和资料少。基层单位目前大多用劳教戒毒教材给强制隔离管理人员上课,缺少对应的资料。就网络和杂志而言,不是太专业就是太抽象,各戒毒工作实际结合的资料少,同时与专家同行交流、学习机会少。二、应对策略(一)、摒弃陈旧的劳教戒毒管理思想,探索“大文明”管理理念。传统的劳教戒毒的管理模式中,偏重于通过惩罚的震慑力来警示人们吸毒的危害,同时给人施加畏惧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则更多的着眼与人,从人的角度回答了戒毒工作是对染上毒品的患者予以关怀和治疗来挽救,从理念上的人性化推进管理工作的文明程度。1、转变民警管理意识定位和强戒人员身份的定位。禁毒法强调了管理的民警及执业专职医师均是医护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是病人身份本质,管理的民警及执业专职医师与戒毒人员之间更多的是康复治疗、教育矫治的关系。从而要求我们在管理中要有更耐心细致的关怀、更科学的治疗方法、更有效的治疗手段来实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理、心理康复目标。同时要明确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是为实现康复治疗这一目的的。因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一切管理活动,包括强制性的体能训练、强制性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的生产劳动等都必须有利于康复治疗一目的,树立服务与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2、实施惩罚性管理向调解性管理倾斜。以往的戒毒管理理念中,学员遇到矛盾首先是训斥一翻,动则给予扣分,进强化班学习,上报处分等等以惩罚为目的,通过负面的影响来规范其行为,在一定的程度上促进了场所的安全稳定,但是很难让学员心服口服,明白戒毒的本质是服务与自己。禁毒法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要求强制隔离戒毒以服务与人、着眼与人的思路开展工作,这要求在强戒人员在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管理者要尽量以调解的身份开展工作,同时可以在所内大中队建立矛盾调解小组、矛盾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学员之间的自我约束,以和睦、和谐的方式调解生活上的矛盾,实现场所的稳定。(二)、开拓思路,建立以着眼与人,服务与人的“大文明”管理模式。良好的场所秩序是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基础。没有正常的管理秩序,强戒人员的治疗、教育、挽救就无从谈起。实践证明,吸毒人员的管理难度大于其它违法人员的管理难度,而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正是场所良好秩序的根本保障。1、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实行“三期”管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三期”管理是指根据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需要,结合吸毒人员的特点,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划分为三个管理阶段。即:生理脱毒期、治疗康复期、重返社会适应期。生理脱毒期:时间为入所后的2-3个月。以医疗戒护为主,辅以心理诱导教育的脱毒矫治,逐步摆脱生理依赖,并通过训练逐步恢复体能;同时让强戒人员适应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环境和生活要求,安排法制教育和戒毒专题教育,使其安心戒毒矫治,对这阶段实行严格管理。治疗康复期:时间为入所集训结束后至强制隔离期满前的3-6个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心理治疗和康复训练,实现心理和体能的基本恢复。这阶段实现相对宽松的管理,可以参加生产劳动。重返社会适应期:时间为强制隔离期满前的3-6个月。主要任务是通过强化拒毒意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回归社会适应能力训练来巩固前两期的治疗康复效果,增强回归社会的适应能力。这阶段实行民警指导下的自我管理。2、细化强戒毒学员的异同,实施分别管理禁毒法明确了对强制戒毒学员实施分别管理,可以从性别、年龄、地域、吸食毒品的种类,受毒害的轻重程度、复吸的次数等等方面尝试。借鉴劳教戒毒的优点,在强制戒毒人员中分类矫治,实施因人施教。随着吸毒人员的年轻化,部分强戒人员年龄相对较小,混同矫治必然不利于效果的实现;吸毒人员在强制戒毒之前部分人员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多数瘾君子常在一起活动,入所后同一地域的学员混在一起,容易出现小团体显现。毒品种类的增加和一些新型毒品的相继出现,强戒学员所受到的危害也不再单一,针对吸食毒品种类以小组小队的形式分别着重开展各自的危害;“多进宫”学员比例增加,屡教不改,具有一定的反矫治心里,混同与初次戒毒的学员矫治,容易弱化强戒的决心。3、规范日常行为,发挥人的自我约束能力一是针对强戒人员思想消极、作风散漫、懒惰成性等特点,首先是要在日常管理中实行规范化和半军事化管理。其次是要进行队列训练和做广播体操,以此来增强体质、强化行为规范。二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在管理民警的指导下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一是通过成立“民管会”和建立班组,征求和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民警做好各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二是建立如“互帮”小组,“牵手”小组等行之有效的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参与管理的作用,促进戒毒康复工作的健康发展和场所秩序的安全稳定。4、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实现文明有效的矫治效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评估应以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身心康复程度,抗复吸能力是否增强,操守期是否有效延长等等为参照。同时通过矫治工作的检验也可以直接评估管教、康复工作的科学性。科学制定评估方法是确保诊断评估效果的有效途径。在制定诊断评估方法过程中,应该立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社会属性和个体特征,在科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结合吸毒人员的行为特征,吸毒人员大多在行为上存在依赖,在认知上村子偏差,使得社会角色错位,社会适应能力降低,如此恶性循环。因此,在诊断评估戒毒效果中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多方面的评估考核。在设计评估方法中,可以从健康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吸毒人员的行为、认知、身体、心理、道德、社会适应等六个方面因素。其中,行为主要是通过群体的作用和个体的示范作用来进行引导和规范,摒除陋习;认知主要是对生活的态度,对毒品的认识、对个体的能力等方面的认同程度;身体是参加必要的身体锻炼,增强肌体抵抗力;心理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提高个体自信心,增强心理抗瘾能力;道德重在培养强戒人员的团队合作精神,家庭和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等,用正面的道德教化树立正确的人生思想;社会适应能力则从社会技能的掌握、社会角色的定位,社会活动的参与,社会义务的承担等方面进行社会化训练,以确保强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来实现矫治的最终目标。(三、)拓展渠道,构建管理与教育互通的矫治途径。以往的戒毒矫治工作一直存在是强化管理还是着力教育模糊性。戒毒法明确了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文明管理,管理工作明显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一个重点,同时教育工作又是思想的根源上驱除毒瘾的有力武器,其最终的目标都是着眼与人、服务与人的挽救与人的,在过去的戒毒工作中存在以管代教的现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视了管理和教育工作的互通性。1、从人文的角度理顺管理的目的戒毒法明确了以服务与人为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工作标准,势必要求管理是为了更好的开展挽救工作。转变人格、从生理的脱毒到心里的拒绝毒品需要良好的教育载体。以人为本的思想,科学矫治的观念对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禁毒法不同于劳教戒毒的管理要求,在戒毒法中只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去除了劳教的戒毒中的相关警戒具的使用,从法律上要求管理工作突出“人本”思想。2、建立专业化的教师队伍,融汇管理和教育的互通。在劳教戒毒中存在以管代教的现象,原因多是民警缺乏专业的教育方法,现实表现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不愿意用等等。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与此前的戒毒教育工作相比,它的针对性更强、专业化更高,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戒毒”,这就涉及到专业的心理学、医学、毒品知识。势必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此,应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内强素质。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造就专业性的技术人才。二是引进人才。一个是从社会上直接引进,一个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录取。3、倡导服务管理,重视人文关怀教育。强戒人员是“病人、毒品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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