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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制在中国的现状与发展探讨摘要:韦伯理性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想的组织模型,其应用对资本主义的兴起与繁荣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伴随着工业文明向后工业文明的转向,现实中的官僚制呈现出许多的不足与缺憾,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与得摒弃官僚制的呼声的高涨使韦伯理性官僚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但对中国的实际情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理性官僚制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因此,理性官僚制应成为现代中国行政组织转型的目标导向。关键词:官僚制官僚主义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行政体制改革,其价值取向和理性官僚制是一致的。但比照韦伯的理性官僚制特点,相对于西方的官僚制而言,仍明显存在着许多差距。19世纪20年代,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了理性官僚制组织理论。“官僚制”本意是指实施管理的社会行政机构。管理学中“官僚制”的概念范畴得到扩大,它是一种合理的统治形式,理性是这种统治的基本价值取向。韦伯所主张的理性官僚制主要目的是为资本主义各组织,尤其是为其行政组织、政党组织与企业组织的有效运转服务。一、理性官僚制的内涵理性官僚制即科层制指的是一种权力依职能和职位进行分工和分层,以规则为管理主体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它既是一种组织结构,又是一种管理方式,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官僚制为现代社会的组织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官僚制具有以下优点:第一,职能分工专门化。必须从事的正常活动以正式规定的形式进行责任划分落实,具有清楚的职责范围。明确每人的权力与责任,并把这些权力与责任作为正式职责而使之合法化。成员按分工专精于自己的岗位职责的工作。第二,职责等级明确化。为能够实行大规模的责任制与协作,职位按等级依次排列,任何官员的行为方向都由处于更高一级的官员决定,下级职务接受上一级职务管理与监督。第三,成员非人格化。成员不得滥用大权,应本着严肃与谨慎的非人格化精神,不参杂个人好恶褒贬,成员办事不影响组织的理性决策;公事与私事之间具有明确的界限;个人服从对象不是拥有特定职务的个人,而是其特定的职务;组织成员都按严格的法令与规章对待工作和业务交往,确保组织目标的实施。二、中国官僚制不足的表现与原因分析(一)中国官僚制不足的表现1、中国官僚制缺乏法律法规的基本支撑。至今为止,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组织法和编制法,也缺乏各个部门的行政组织法和编制法,更没有推进改革的相关法律,已有的个别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也因缺乏详细明确的责任条款而难以有效实施。2、中国官僚制缺乏韦伯所言的必要理性精神,是一种“人格化”的管理制度。由于传统的官僚制组织缺乏必要的规则和程序,组织官员们为了获得升迁往往不是努力工作完成工作任务,而是讨好上级,造成了下级官员不惟规则行事,而是惟上级命令是从。在传统中国文化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官僚制并没有完全结束领导者的个人专制和组织中的裙带关系等。组织官员们随意专行和感情行事,利用职权大量牟取个人私利,家长专制和人治化色彩浓重。3、中国官僚制没有明确地划分“公域”和“私域”的界限。理性官僚制认为,“不存在任职人员对职位有任何的占为己有”。而中国官僚们往往信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信念,把人民赋予政府的公共权力视为获得个人利益的手段和方法。他们往往会垄断这些营利机会,对私人经济大肆地盘剥以积累私人的经济财富。甚至通过个人“职务机密性”和职务需要的专业知识的要求,采取种种手段控制监督信息,规避人民监督和上级监督等,造成了政府“寻租”行为存在。(二)原因分析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官僚制体制还不成熟。首先,我国现在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阶段,生产力水平和西方高度发达的工业社会相比还很低;其次,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还处于培育阶段,整个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健全,各种法律规范还不完善,立法工作相对来讲落后。第三,我国官僚制有深刻的历史背景,中国古代官僚制的延续、苏联集权式官僚体制的借鉴与移植以及传统文化的影响使中国官僚制从一出生就偏离了西方官僚制的理性轨道。三、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理性官僚制行政体制1减少行政管理层级,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横向上,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理顺职能分工,精简机构和编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将组织机构中处在同一层次、职能重叠交叉的部门按照综合管理的要求,合并成一个大的部门,撤销那些直接从事和干预微观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的机构。从而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纵向上,从国家的实际出发适当减少行政层级。我国政府管理层次多,隶属关系复杂,管理半径过长,行政分割严重,行政成本过多,主要出自中间层改革滞后,多年没有解决管理幅度和管理规模过大的问题。调整中间层的行政隶属关系,可以适当减少管理层次。2改进行政管理方式要改变单一落后的行政管理方式。首先,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农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其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减少公民与政府公务员之间可能产生的摩擦。第三,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全面推行考录制度,废除考调双轨制。进行分类别、分层次的考试,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提高考试质量,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始终。3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政府管理法治体系完备的政府管理法制体系,既是良好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有效和规范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保障。建立健全规范经济社会活动,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行为、产权保护、交易秩序及劳动、就业、保障等的法律法规,为政府全面依法行政创造完备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规范政府行政活动,特别是涉及机构编制、职责权限、行为方式、奖励处罚等的法律法规,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管;强化行政人员法律素质培训,切实提高行政人员执法能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总之,在我国行政改革的过程中,需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抵制西方各种理论模式和思潮的迷惑去寻找后官僚制的替代。而应该结合理性官僚制和后官僚制理论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我国官僚制,建立一个“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参考文献:[1]丁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2]阳程文.浅谈官僚制的现实危机与中国行政改革[j].甘肃农业,2006(9).[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本文标题:官僚制在中国现状与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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