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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学原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和品德素质,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其目标是:1、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专心从事教育工作和教育研究,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开拓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2、能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系统掌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西方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教育理论发展最新成果,具有相邻学科的有关知识,能独立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承担教育学的教学任务。3、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用外语进行专业交流的能力。二、研究方向1、教育哲学2、德育原理3、课程哲学三、学习年限本专业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时间和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时间原则上各占一半。品学兼优、提前完成培养计划、修满学分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生可提前毕业;不能按时完成学业或没有达到学校培养要求的,可以申请延期毕业,但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含休学)。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学位课程包括: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学期,总学分不低于37分(含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各2学分)。具体课程结构及学分配置如下:1、学位课程(23学分)(1)公共课程:8学分(2)基础理论课程:6学分(3)专业课程:9学分2、非学位课程(10学分)(1)专业选修课程:6学分(2)跨专业选修课程:2学分(3)公共选修课程:2学分3、学术活动(2学分)(1)科研成果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其他成果1学分(2)学术报告至少听6次、公开做1次学术报告1学分24、实践活动(2学分)(1)教学实践不少于36学时1学分(2)社会实践答辩前至少完成1篇社会实践报告1学分5、补修课程(不计学分)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3门,每门课程不少于54学时,不计学分。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详情见培养计划表。五、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研究生必须参加相关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记入成绩总表,并归入研究生本人档案和学位档案。1、课程考核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考核标准要科学,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考试内容能确实考核学生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及运用知识的能力。2、课程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非学位课程的考核采用考试方式或考查方式。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写出评语,评定成绩。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等形式。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考试方式要包含闭卷考试形式,且闭卷考试分值所占比例不能少于该门课程总成绩的50%。考查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在开课后两周内提出,并报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批。3、学位基础课、专业课和非学位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统一部署,各培养单位具体组织;学位公共课和非学位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处和有关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学位课程的考试时间每科不能少于2小时。4、考试和考查成绩应按百分制评定,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及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考核成绩可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学位课程达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学分,否则不得学分。教学实习、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必修环节的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重修。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1次。5、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须在考核前提出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学院(部)主管领导批准(学位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缓考。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记为0分,并不允许重修。6、研究生若违反考核纪律或考试作弊,该课程考核成绩无效,并按学校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学籍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研究生处批准后,可重修1次。其他具体规定见学校有关文件。六、培养环节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导师组要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研究生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须经学位点负责人审核、院(部)领导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后实行。32、中期筛选中期筛选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其目的是为了考查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使研究生由课程学习阶段转入论文写作阶段,强化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筛选过程中,对不能按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达不到中期筛选要求的研究生,应进行淘汰或分流。中期筛选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4月中旬前完成。3、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资格申请第六学期4月份,毕业研究生要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将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全部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任务的研究生方可取得论文答辩的资格。经毕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七、毕业(学位)论文工作安排1、开题第4学期四月底以前,确定论文题目,通过开题报告,并拟定相应的论文写作计划,开始论文写作。2、研究生论文撰写期间,导师及导师组根据写作计划进行检查,及时给予指导,确保论文质量。3、论文答辩从开题报告到论文答辩,时间满一年,第六学期四月份完成论文写作并打印装订成册,五月下旬作好答辩组织工作。4、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具体规定按《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办理。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1、论文选题。研究生在撰写论文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了解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题目。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要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学术价值或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的见解。2、论文开题。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写出开题报告,并经教研室有关专家论证,经修订后由导师审核同意。研究生必须撰写完整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所选题目目的和意义、比较系统和清晰地介绍国内外该研究领域进展的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内容框架、核心观点、创新环节、疑点难点以及相关的文献综述。论文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允需变更题目。确需变更者,需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并重新开题。3、论文撰写。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该定期向导师和指导小组作阶段报告,并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论文的结构、思路、方法和观点,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投入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中期检查,以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4、论文评阅和答辩。在举行答辩会前,应按有关要求通过“双盲”评定和评阅,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答辩。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秘书分送答辩委员。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须聘请2-3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45、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3-5名与选题有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导应占半数以上。答辩委员会推举一名答辩主席,答辩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主席。答辩后由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答辩主席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论文在获三分之二(或以上)答辩委员通过后,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答辩人所申请的学位。九、培养方式和方法1、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培养环境,确保培养质量。2、以课程学习为主,采用课堂教授、案例教学、实验教学、讨论和实践(社会调研与参与科研)相结合的培养方法,充分调动教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3、在学习年限内,要求学习者保证规定的在校学习时间。4、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特长,注重培养学生的学术个性。5、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实践环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将创新能力培养落到实处。6、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为学生创造较多参与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的机会,及时了解最新的学术动态信息,把握本学科发展与研究动向。7、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研究生的综合能力;采用考试、考查与综合能力考核相结合等形式,准确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8、按照学校规定做好中期筛选、开题报告、论文写作指导等工作。十、教学实践与社会实践1、在第3或第4学期安排36学时的本科教学实践。2、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3、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开展基础教育实践调研,每年至少1次,每年至少撰写1篇研究报告。十一、学术活动1、积极参与院系和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积极申请各类科研基金,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进入有关课题的研究。2、学习期间参加1-2次相关的学术会议。3、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学术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教育学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专刊、学术会议论文和一般论文集等)至少1篇,或出版专著1部(位列前两位)或具有已通过鉴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应用成果(位列前三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聊城大学。4、在读期间,累计听取学术报告10场以上,给本科生或研究生至少做2次学术报告,并有相应记录。十二、文献阅读为了开阔研究生的知识面,提高其学术水平,研究生除了学习学科课程外,还应围绕所开课程阅读一定数量的专业书籍和学术期刊,并写出相应的读书笔记。本专业研究生阅读书目见后表。5教育学原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课程类型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备注学位课程公共课0002000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270一考试00020003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36二考试00010001第一外国语基础英语3216一、二考试00010002专业英语140三考试基础课00400101教育心理学专题研究354二考试00400102中外教育史354二考试专业课00400103教育哲学354一考试00400104德育原理354二考试00400105教学论354一考试非学位课程专业选修课00400106教育伦理学236一考查00400107课程与教学哲学236三考查00400108教育管理学236三考查0040019课程管理专题236三考查00400110社会学专题236三考查00400111教育社会学专题236三考查00400112课程与教学论专题236三考查公共选修课00010005应用英语254二考试00010006英语听说254二考试00010007英语翻译与写作254三考试00010008日语(二外)272二考试00030001计算机应用与技术254三考试跨专业选修课00400307学校心理学研究236三考查00400301现代心理学的理论与进展236一考查00200311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专题研究236三考查必修环节00040001学术活动科研成果1一至六考查00040002学术报告1一至六考查听6次做1次00050001实践活动教学实践136三至四考查00050002社会实践1一至六考查完成1篇报告同等学力或跨专业00400116教育原理54一考试00400117教育学原著选读54一考试6补修课程00400118普通心理学54二考试7教育学原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阅读书目序号书目名称(作者、名称、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或期刊名称、主办单位1.孙喜亭:《教育学原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2.郭齐家:《中国教育思想史》,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3.钟启泉:《现代课程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4.柏拉图:《理想国》,郭斌和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5.卢梭:《爱弥尔——论教育》,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6.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教育哲学导论》,王承绪译,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年年版。7.康德:《康德论教育》,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8.施良方:《学习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9.泰勒:《课程与教学的基
本文标题:教育学原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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