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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实施的二胎生育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具体体现。“二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障的压力;有利于延长中国的人口红利;有利于抑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态势;有利于增强家庭的稳定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但该政策实施近一年的情况表明,我们也应注意如下问题:由于生育意愿的下降而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生育权及抚养负担的不公平;诱生生育抉择时的家庭矛盾;进一步凸显女性求职的“隐形劣势”以及导致择偶观变化、女性生育权冲突等新的社会问题。一、研究目的二、研究意义010203二胎政策有助于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使人口生育率迅速下降,直接加速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2016年落实启动“二胎”政策,该政策将适度增加出生人口数量,恰好可以大大减轻2030年前后开始的劳动力资源快速萎缩与老年人口比例迅增的“人口负债”压力,能够为应对老龄化争得更多的准备时间,可以直接降低人口老龄化的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二胎政策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障的压力,有利于劳动适龄人口和社会缴费群体的增加,进而增强社会养老的能力。由于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再加上养老保险基金过去缺乏积累,致使养老保险制度的负荷十分沉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帐运行是不争的事实。”而“二胎”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家庭结构模式由“4—2—1”逐渐演变成“4—2—2”,家庭结构的调整,有利于提高传统家庭养老的能力,也就相对减轻了政府和社会养老保障的压力。女性可能丧失最佳的就业机会,可能迫使她们放弃工作、回归家庭,这既不利于女性职业上的发展,也不利于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因此,为扭转二胎政策下女性在就业方面日益凸显的劣势,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共同分担生育的社会成本,让女性能够在激烈竞争的职场上与男性处于平等地位。三、研究领域和背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调整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二胎政策的提出,正是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的具体体现。自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在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但这也是以我国人口结构的失衡为代价的。尽管在此期间对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但收效不大。首先,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劳动年龄人口快速缩减。2010年“六普”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达13.26%,如果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未来我国将面临老龄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和老龄化加速的局面。0~14岁少儿人口的比重为16.60%,比2000年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重为70.14%,同比上升3.36个百分点,如果政策保持不变,未来我国的少儿人口比例将持续下降,其直接后果就是适龄劳动力总量的快速下降,这势必对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其次,人口性别结构失调。我国的出生性别比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而持续偏高,从1982年的108.5上升到2010年的118.1。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10年《社会蓝皮书》,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的人口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中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其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婚姻挤压”和“就业性别挤压”。最后,家庭结构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生了突出变化,伴随着少子老龄化、独子老龄化、空巢老龄化,我国平均家庭规模由2000年的3.44人下降为2010年的3.10人,中国家庭日趋核心化和小型化。而这样的家庭结构更加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间接地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保障提出了挑战。另外,总和生育率稳中趋降和近年来城乡居民生育意愿的下降,也是促成我国着手进行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现阶段我国的人口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促进人口与社会长期均衡的发展,就需要对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所做出的重大调整和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领域二胎政策背景四、研究问题深学避免陷入低生育率陷阱问题“二胎”政策的实施,是逐步完善我国生育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试点性和探索性工作。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政府部门,曾普遍担心,二胎政策的实施可能在短期内产生出生堆积现象。1(二)二胎政策的实施将会产生新的家庭抚养负担。虽然从长远来看可以增加劳动力,减轻养老负担。但短期来看,会使家庭的抚养负担上升。此外,许多中年人将会面临“双重照料风险”,即同时照料需要照顾的父母与学龄前的子女,若再生育二孩,将使家庭的抚养负担更为沉重。为减轻家庭的抚养负担,政府可通过提供更多的社会化养老服务。2(三)二胎政策的实施有可能引发家庭矛盾,影响家庭稳定生育政策调整---一方面是亲子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是新生代夫妻与父母之间的矛盾。3二胎政策的实施将对女性就业产生消极的影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问题上一直存在着性别劣势:女性、特别是未婚女性在进入职场后不久便会结婚和生育,虽然国家设立了生育保险金以弥补用人单位由女性生育而引起的部分成本,但单位还是要承担其产假所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女性在寻找工作时往往处于劣势地位。4五、研究文献和述评(一)国外研究综述一提到有关于国外的人口研究结果,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马尔萨斯。1798年他出版的《人口理论》当中,提出将人口学开展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而马尔萨斯的这一行为使得他被称为人口理论的首创者。人口理论的主旨就是与其人口的增长速度具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如果不控制人口,就会产生失业率增加,生活质量下降等情况。西方国家,一般的人口理论的基本主旨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水平上,人口过多或人口过少都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所有的国家都要在一定程度的经济发展阶段有一个最适应的人口数量和规模。随着时间进入到了现代社会,适度的人口理论同样也走进了多元化,索维提出,适度的人口就是一个满意的方式达到了某项人口标准,而这些标准其中包含,就业率、国民健康程度、个人福利待遇等等,其中个人福利待遇是首要考虑对象。其次,索维又考虑到了科技进步的元素,他指出人口的适度增长,把适度人口从静态逐步转换为动态,也就是人口的增长会随着生产技术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同时,索维也指出,应该在人口的增长导致经济负担和效益之间寻求一个均衡点,准确地掌握人口增长率,就会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情况而逐步减少最后甚至会导致零增长,也就会达到人口增长稳定状态。(二)国内研究综述近年来,我国国内的学者针对生育政策是否需要及时的调整进行了相关的讨论。刘继同认为,传统的计划生育政策还存在着很多的理念方面和目标方面的机构缺陷,甚至有很多的体制是与现在的社会性质相矛盾的,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无法预料的结果。他指出,以往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面临着一定要改善的重要时期。李建新也提出,从我国一开始确定一个家庭只能生一个的决策开始,政府就承诺这个政策只是目前阶段解决问题的临时政策,这个政策应该改善为,城市可以继续按照这个政策执行,但是农村家庭允许生两个孩子,甚至少数家庭可以生三个孩子,并且在城乡地区提倡晚婚晚育的政策,加长第二个孩子与第一个孩子的生育间隔时间,这样就符合了计划生育的晚婚两孩加间隔这一政策。我国著名的国情专家胡鞍钢提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当初制定的时候就对这个政策规定了年限为30年。详细记录1980年提到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阐述,我国到了30年之后,目前面临的人口紧张问题可以得到缓解,到时候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现在因为我国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三十多年中,科技和生产力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目前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的问题,所以,之前的这种为了单纯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社会情况了。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问卷中设计调查对象的年龄、教育情况、收入情况等,确保调查数据尽可能准确,要严格审核有效问卷,确保有效回收率,有效的反映调查结果对总体的代表性。通过查阅相关的研究文献,对放开二胎政策的利弊比较研究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门性的研究,通过查阅图书馆的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网上查询,掌握了研究的基本思路。通过走访当地的计生局、统计局、居委会、各乡镇计生站等部门,了解现阶段实行一胎生育政策的影响以及计划生育各阶段的相关数据,综合了解了放开二胎政策的意义、现状和问题。通过对了解情况的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总结放开二胎政策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影响,并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六、研究思路与方法调查问卷七、研究内容框架(一)绪论:1.研究背景;2.研究目的;3.理论意义;4.现实意义(二)相互文献综述(三)研究设计:1.现实与理论的对比;2.研究方法和数据变量(四)女性生育意愿状况:1.女性生育数量偏好;2.女性生育性别偏好;3.女性生育年龄和间隔偏好;4.女性生育目的的分析;5.女性受教育程度和生成的分心。(五)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1.影响女性生育数量的因素①女性个体层次对女性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②家庭背景对女性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③二胎政策对女性生育子女数量的影响;2.影响女性生育性别偏好的因素①女性个人因素对女性生育性别偏好的影响;②家庭、社会因素对女性生育性别偏好的影响;3.影响女性生育时间和间隔的因素(六)养育困境的政策分析1.女性生育二胎的主要困境①就业压力的影响;②养育成本的影响;2.养育困境的对策和建议①生育的社会化;②养育成本的多元化;③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积极正确规划人生;④加强家庭其他成员的关怀。八、研究重点、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一)重、难点:实施“二胎”政策,有助于延缓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步伐;有助于缓解养老保障的压力;有利于延长中国的人口红利;有利于抑制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态势;增强了家庭的稳定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创新点:跟踪二胎政策的实施效果,避免陷入低生育率陷阱;生育权及抚养负担的不公平;诱发生育抉择时的家庭矛盾;进一步凸显女性求职的“隐形劣势”;以及导致择偶观变化、女性生育权冲突等新的社会问题。鉴于此,在二胎新政实施后,政府相关部门应吸收人口学、社会学的专家、学者,跟踪和调研二胎政策的实施效果,并进行评估,在准确掌握人们的生育意愿、生育率变化、未来出生人口变动趋势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人口政策。同时,政府在了解女性二胎生育意愿差异的主要原因的同时,应该考虑提高居民收入、增加育龄家庭的产假时间可以提升女性的二胎生育意愿,而教育支出和房价则会抑制居民的二胎生育意愿。实施“二胎”政策,也可以加强现代人们对于生命的尊重,更加有利于引导人们向早期社会化的向善性转化,使我国社会向和平、和谐的方向融合,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人性的充分向善性可以增加我国居民的生活和谐,也是我国科学发展观的主要体现,通过以发展经济的方法来解决人口问题和经济发展的问题,而不是单独依靠限制一个家庭的生育权利来解决国家的经济问题。另外,放开二胎政策还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政治的建设,才是根基最稳定的建设。八、研究重点、难点和可能的创新点九、研究可行性论证从行为计划理论的视角来观察人们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差距,不难发现,当面临是否实现生育二孩的意愿时,人们的考虑是比较理性和现实的。更加关注夫妻感情和生活质量的妇女更容易放弃实现生育意愿;存在“女孩偏好”和“儿女双全偏好”则会成为实现生育意愿的推动力。社会规范仍然起着一定作用,这表现在,当“生育一孩”成为主流现象时,在乎周围看法的妇女更容易放弃政策给予的生育二孩的权利。妇女会谨慎考虑是否拥有实现生育意愿的能力和资源,妇女的年龄、工作状况和是否有人能够帮助照料孩子都成为决定是否实现生育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年龄越大越倾向于放弃生育;没有工作的妇女由于经济能力不足,也更容易放弃生育意愿,考虑是否有人帮助照料孩子的妇女更容易实现生育意愿,实现生育意愿的妇女
本文标题:二胎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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