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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市区开增值税(国税)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凡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基本税率为17%75%5%13.75%3.125%3.125%低税率为13%: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如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指有色和黑色采选的原矿,选矿和煤炭)、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对农产品按13%征收是指初级产品。例如,水果征13%,而水果罐头要按17%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为1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营改增(地税)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货物代理及报关代理、仓储业、广告业、有形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附着的固定资产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基本税率为17%75.00%12.5%12.5%分税方案暂时执行两年(2014—2016),两年后再做相应调整营业税(地税)交通运输、建筑业、金融保险,邮电通讯、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以及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A建筑业、文化体育业税率3%;B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金融保险业为5%;C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__75%12.5%12.5%企业所得税(国税)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按25%执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取得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际执行按10%)。60%8%22%5%5%优惠政策: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等项目免征和减征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按15%计征。土地增值税(地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增值额的;一般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详见备注)_30%45%12.5%12.5%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100%、未超过150%的部分税率为50%;超过15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扣除项目主要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在实际增收过程中现南通地区采用3%征收率预征,项目结束后进行汇算清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一般纳税时间为每年7月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详见备注)_30%45%12.5%12.5%A大城市1.5元—30元;B中城市1.2—24元;C小城市0.9—18元;D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港闸区范围内土地使用税标准按地段由原来的1元/平方米和1.5元/平方米提高为3元/平方米和5元/平方米房产税(地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不包含国家机关、宗教寺庙、个人非营业用房、公园等);一般纳税时间为每年7月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有两种征收方法(详见备注)_30%45%12.5%12.5%A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税率为1.2%;B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2011年开始,征用地块上房产计算房产税时应将土地成本折价一并计算房产税;C对个人按市场价格租的居民住房按4%征收。印花税(地税)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合同双方都要征收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比例税率分五个档次(0.05‰、0.3‰、0.5‰、1‰、2‰);定额税率主要涉及“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帐簿”两税目中的其他帐簿,为5元/件__75%12.5%12.5%税收分成纳税义务人税率备注税种征收范围契税(地税)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3%—5%的幅度税率,省人民政府可自行确定。我市税率为4%,但个人住房不超过140平方米按2%征收;土地出让税率为3%_30%45%25.0%_耕地占用税(地税)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此税款由政府部门缴纳江苏省平均税额为30元/平方米;南通40元/平方米_50%25%25%_城市维护建设税(地税)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1%;我区为7%城建税为专项结算,我区分成为市区城建税收入的16%。此税最后分成财力与全市征收数有关,无固定分成比例,一般再对企业税收奖励中不考虑
本文标题:纳税统计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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