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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改及实施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的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二)对员工考勤体假行为进行审核监督及结果公示,促使员工严格遵守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三)根据行政部提供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员工薪资核算工作;(四)负责公司考勤休假制度的宣导工作。第五条行政部是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的统计,汇总执行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员工考勤的日常管理及月底考勤统计及汇总工作:(二)以定期、不定期检查以及月底统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考勤休假行为进行监督,第六条财务中心负责费用审核、报销工作。第三章第七条工作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标准: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午休:11:30-13:30。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执行非上述工作时间的,需报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第八条病假工作时间因病请假并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后,为病假。第九条事假工作时间因事请假并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后,为事假。第十条旷工员工未经批准而未到岗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出假期期限而未到岗上班,为旷工。第十一条脱岗工作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超过1小时(含)视为旷工。第十二条因公外出、出差员工市内因公办事或跨地区因公办事的,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后,视作因公外出或出差。第一节考勤标准第十三条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考勤周期。第十四条一个考勤周期内,允许每名员工有3次8:OO至8:15到达公司不按迟到计入考勤:8:00-8:15到达公司,超过4次(含)的,自第4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超过8:15到达公司的,自第1次起按迟到计入考勤。超过9:.00(不含9:00)到达公司的,视为旷工0.5天:超过13:30(不舍13:30)到达公司的,视为旷工1天。第十五条未到规定时间提早退离岗视为早退。早退自第1次起计入考勤。早退超过1个小时的(不含1小时),视为旷工0.5天:早退超过4小时的(不含4小时),视为旷工1天。第十六条一个考勤周期内,除前3次8:00--8:15到达公司之外,若累计迟到、早退达到3次以上(含3次),或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达到20次以上(含20次),视为严重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七条一个考勤周期内,允许每名员工有2次漏打卡。除此之外,一个考勤周期内累计漏打卡达到3次以上(含3次),或全年累计漏打卡达到20次以上(含20次),视为严重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八条一个考勤周期内连续旷工2日,或全年累计旷工3日,视为严重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九条月度基本工资:员工月度标准基本工资(如有岗位工资,含岗位工资)。第二十条旷工扣款月度基本工资-21.75(天)X旷工天数。第二节具体考勤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须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打卡。第二十二条员工立亲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也不得要求他人为自己打卡。若有代打卡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当事人及考勤系统管理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三条公司原则上要求实施全员打卡考勤制度,高管人员及其他特殊岗位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需提供相关说明至领导审批通过后,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备案。第二十四条员工因特殊原因导致电子考勤系统无法识别以致打卡不成功的,须报行政部备案并每日上下班在职场考勤管理员处按实际情况填写《特殊情况签到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第二十五条员工志记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打卡,须填写《漏打卡申请单》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注:员工请休假、因公外出、出差从公司离开,且当日不返回公司,离开公司时需打卡:员工请休假、因公外出、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到公司时需打卡。以上情况忘记打卡的,属于漏打卡。第二十六条员工因公外出,须填写相关表单,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具体参见行政部《外出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七条员工出差,须填写相关表单,按公司规定执行审批。具体参见行政部《出差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八条所有考勤单据需提交职场考勤管理员备案,行政管理中心考勤负责人根据原始考勤记录,核对所有考勤单据,进行考勤汇总。第二十九条员工于每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职场考勤管理员处核对上月考勤情况并签字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认同行政部考勤统计结果。第三十条行政部考勤负责人于每月第六个工作日下班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后交至人力资源中心进行工资核算。遇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考勤确认时间予以提前,以具体通知为准。第三十一条所有考勤记录和考勤相关表单(包括但不限干:原始打卡记录,《特殊情况答到表》、《漏打卡申请单》,(请休假申请单》、《带新年假中请单》、《销假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加班完成单)《调休休申请单》《考勤统计表》等)由行政部考勤专员进行归档保存,未经审批不得销毁。第四章员工假期管理第三十二条员工休假前需安排好工作,在假期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第三十三条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元且(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第三十四条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一)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假”)(二)员工申请年假应以1天为单位,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三)年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四)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五)社会工龄以员工正式毕业后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开始累计。(实习期不包含在内)(大)员工当年度入职的,当年度年假天数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方法:(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X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五)员工离职时,当年度未安排员工休满应休年假天数的,按照员工当年度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在离职前休完未休的年假,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有义务安排员工在离职前休完未休年假。在此情况下,公司不支付补偿以代替年假。折算方法:(员工当年度在本公司已过日历天数/365天)X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假天数。(六)年假天数根据当年已度过日历天数逐月释放。员工申请年假时,已释放的年假天数可以使用;未释放的年假天数不能提前预支。年假天数释放计算方法:(员工当年度可享有的年假天数-当年度应在职月数)X当前已度过月数。(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度年假。如果已享受当年度年假,年度内又出现下列情形的,则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假。(以考勤数据和年假记录作为执行依据):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八)年假可分段使用、连续使用,也可优先用于抵扣病假、事假。(九)员工当年年假应尽量在当年度内使用并不晚于次年3月31日。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合理安排员工在有效期内休完年假。员工因个人原因拒绝公司安排年假的,应书面提出放弃年假的具体原因,未使用的年候作废,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补偿。(十)员工申请年假,须填写《带薪年假申请单》(附件4),按规定执行审批,由各组织的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如员工无法确定年假天数,可先跟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再执行审批。)第三十五条员工病假管理(一)病假以小时为单位,病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二)连续请病假超过1日(不含)的须提供社保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及病例(或公司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无病假证明,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按旷工处理。(三)指定医院复查制度:对于员工长期清病假、反复请病假或公司认为病假可疑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病假期限以复查结果为准。(四)凡出现对医疗证明、病况、病假时间及医疗费用弄虚作假的情况,视为严重违反《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办法》,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五)病假工资计算方法:1.一个考勤月内,累计病假不超过8小时(含)的,当日病假工资核算方法:病假工资=月度基本工资一21.75+8小时X病假小时数X50%;2.一个考勤月内,累计病假9-32小时(含)的,病假工资支付为月度基本工资的30%。即:病假工资=月度基本工资告21.75+8小时X病假小时数X30%。3.一个考勤月内,累计病假超过33小时(含)的,若医疗期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休期内的工资。4.如核算工资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80%,则按国家规定执行。(六)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第三十六条员工事假管理(一)事假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事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二)公司对于事假的批准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考虑,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请假原因、员工的工作表现、服务期长短和部门的运营需要等。同时,若公司要求,员工须提交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请假事由。(三)考虑到工作安排的需要,公司最多可接受当年度累计30天内的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事假将不会被批准。(四)事假扣款=月度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X事假小时数。第三十七条员工婚假管理(一)加入本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有婚假。(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依据)(二)法定婚假3个日历日。(三)员工转正后可享有婚假,婚假须在结婚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以结婚证登记日期为依据)。若员工转正日期与婚假有效期有冲突,则婚假有效期可做相应顺延最多不超过2个月。婚假未在有效期内休完,视为自愿放弃,婚假不得折现。(四)婚假工资为月度基本工资,若地方法规对天数和工资有更优惠规定的,按地方规定执行,并报人力资源中心、行政部备案。第三十八条员工产假管理(一)员工产假包括产检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二)员工可享受以上带薪产假,但需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产假、计划生育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三)产检假:需提供产检当天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1.怀孕第1-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2.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3.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四)产假:在休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提交子女出生证明。1.女员工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五)计划生育假: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1.怀孕不满12周(含)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2.怀孕12周(以上)-16周(含)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3.怀孕16周(
本文标题: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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