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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1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4(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4(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5(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7(四)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8四、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14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东北方向为绍兴西站,北临杨绍线,西北方向为福全镇。项目占地面积85385㎡,建筑总面积274487㎡。地上建筑面积213462㎡,地下建筑面积61025㎡;其中人防区11002m2,非人防区49501m2.本工程共设21个单体本工程由绍兴景明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地下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二、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为确实加强对重点危险源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建筑职工生命安全,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和文件。近年来浙江地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基本受控但形势仍然严峻。我集团公司根据《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2010年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办法》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并结合实际管理经验,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项目部制定了一整套已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要点如下:1.项目部应组织至少一次有关重大危险源工程管理文件的集中学习,并形成书面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是指施工中具有较大危险程度,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的施工作业,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2-条,所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相关规定。集中学习的形式建议采用会议形式,由总包项目经理主持,总包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专业分包单位全体管理人员以及班组长参加,会议内容必须形成书面记录,相关人员签字。2.各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按要求编制《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1、2),与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上报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审查。a.以上两个清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审核签字。b.《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见附件1;《本工程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样式,见附件2。c.公司主管部门为公司工程处和总公司总师办,最终审核人为公司总工。3.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必须实行公告制。各项目部必须在现场设置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牌,将即将要施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4.重大危险源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方案由总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专业施工单位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公司审批,并最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方可实施。对需进行专家认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注意事项:1)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认证审查,也可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认证审查。2)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根据认证审查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3-报告进行完善,并经原专家组确认。3)专项施工方案认证审查专家组提出的书面认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总包项目部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过专家认证审查过的专项施工方案。5.重大危险源工程提前通报制度。项目部应在重大危险源工程实际施工前,至少提前一周(7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公司工程处、总公司总师办和公司总工等),以便于公司相关部门及时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6.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各项目部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7.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对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目部应加强检查工作,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检查,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纳入安全管理台帐。8.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各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地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9.其他未详述事项,请严格参照建设部、市建委及安质监总站、区站、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4-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监控(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5、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5-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吊篮脚手架工程。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7、其它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5)预应力工程。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1、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6-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NK/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2)起重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4、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5、拆除、爆破工程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6、其它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7-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三)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1、安全网的悬挂;安全帽、安全带的使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作业平台和作业面周边、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物料提升设备及施工电梯进料口等部位的防护。2、施工设备、机具的检查、维护、运行以及防护。3、2m(含2m)以上的高处作业面架板铺设、兜网搭设。4、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5、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7、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建(构)筑物、地下管网等。8、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9、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10、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8-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四)对危险源的辨识、监控及控制措施一、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基础、结构、装饰阶段施工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按有关程序审批后方可实施。以《各阶段重大危险源清单》为识别、监控用表,确定主要危险源有以下几方面:(具体危险源详见各阶段危险源清单)1、高处作业,包括塔吊、外脚手架、支模架、基坑边、“四口”及临边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可能造成高处(空)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2、机械设备作业——可能造成机械伤人事故。3、施工用电作业,漏、触电保护器失灵,保护接地、接零有无连接、断开等现象——可能造成触电事故。4、电焊,对焊作业的火花、焊弧、用电——可能造成烧伤、晃眼、触电、火灾等事故。5、“三宝”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可能造成物体打击、坠落、扎伤头部等事故。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其他形式的事故,如机械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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