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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泉市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定》(黔党发〔2010〕14号)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黔南党发〔2010〕14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福党发〔2010〕号),为切实解决我市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发展、推动跨越”和“四帮四促”、“三实三创”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环境建设,努力营造效率高、服务优、讲诚信的发展环境,将福泉打造成审批程序少、办事效率高、服务环境优的投资热土。围绕“工业经济为引擎、农业产业为基础、城镇建设为推手、招商引资为纽带、旅游产业为助力”的发展思路和“提速、升位、入强,推动跨越、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2-(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建设年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把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的良好氛围,全社会自觉维护发展环境的意识明显增强;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明显转变;公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招商引资项目明显增多,固定资产投入明显增大,投资发展环境普遍反响良好。二、市直部门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监察、编制管理等部门参加,对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公告。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的要一律取消;中央和省州已经取消的要坚决取消;可由乡镇基层站所办理的要坚决下放;力争减少3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此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2.由市监察局牵头,编制管理、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对市直各单位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审核清理。坚决取消自行设立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前置审批条件,力争减少30%以上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此项工作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3-3.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加,对企业登记前置事项进行梳理并及时与州直主管局对接,精简前置事项,于2011年5月底前完成目录编制。4.由市发改委牵头,国土、建设、环保、经贸、工商、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同一个投资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就如何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行调查研究,于2011年1月中旬前提出具体操作意见。5.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务中心配合,市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快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度,于2011年12月中旬前实现省、州、县三级联网监察。6.市直各单位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环节,尽可能地缩短办理时限,力争对外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20%。市监察局负责督促落实。(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监察、编制管理、发改、经贸、财政、工商、公安、建设等有关部门参加,结合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公告情况,进一步梳理审核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编制统一的行政职权目录,于2011年8月底前报市环境建设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和印发。-4-2.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府法制办、公安、安监、质监、国土、环保、税务、工商、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参加,就执法部门涉企罚款和涉企检查情况进行重新清理登记,于2011年3月中旬前提出减少涉企罚款和涉企检查的具体措施。3.市直各单位要根据行政职权目录,细化明确本机关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要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将处罚标准细化、执行程序简化,于2011年9月底前报市环境建设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三)进一步清理整顿收费秩序1.由市物价局牵头,财政、经贸、政府纠风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参加,对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对重复收费项目一律合并。收费偏高的,要予以降低。对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按下限标准执收。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基金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于2011年4月底前取消一批收费项目。2011年6月中旬前,由市财政局牵头编制《2011年福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在-5-目录中注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向社会公开。2.由市财政局牵头,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财政部规定,将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通过编制综合预算,实现政府税收与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2011年11月底前对全市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1.由市政府办牵头,招商局配合抓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要尽快扩大市服务中心办公面积,增加进驻单位,增加办理事项,完善服务功能。市直各部门凡面向企业、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各部门都要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整建制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对服务窗口充分授权,解决“体外循环、两头办理”问题,提高现场办结率。此项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2.由市发改委牵头,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严禁扩大审批、核准范围,严禁以审批代替核准、以核准代替备案。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对-6-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领域,尽可能利用社会资金建设。3.市直各部门要全面建立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全程代办、重大项目绿色通道、联合审批、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建立服务型政府窗口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此项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由市监察局负责督促落实。(五)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于2011年3月中旬前研究出台《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评估标准和程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化和标准化。2.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重点督促各部门公开涉及企业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督促文广、卫生、教育、供电、供水等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收费事项,并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服务水平。由监察局牵头,市物价、财政部门配合督促落实。(六)进一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7-《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开展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市场信用信息供求、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重点,逐步完善我市市场诚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1年4月中旬前,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2011年9月中旬前,建成规范的诚信体系网络数据收集平台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并制定有关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2.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贸局配合,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1年10月中旬前,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信息共享平台。3.由市财政局牵头,审计、监察等部门参加,继续完善“采管分离”的机制,严格审批采购方式,加强对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11年1月出台《福泉市政府采购中标商品验收暂行办法》。2011年12月底前开展一次对全市《政府采购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进一步促进公开、公平采购。-8-(七)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管理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牵头,深入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斗争,坚决遏制各类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公平竞争权的犯罪,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深化以城市城镇报警监控系统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为优化发展环境创造平安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八)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1.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信访室(举报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非公经济维权投诉中心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公布优化发展环境专项举报电话。要按照“有诉必受理、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发展环境信访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高效办理制度,对涉及发展环境建设的举报、投诉,要做到快查快结,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投诉要逐一回访,及时向反映人反馈办理结果,做好解释工作。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和落实专-9-职人员等工作。2.由市纪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招商局配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新投资企业联系制度。对因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原因引起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此项建立联系制度工作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查处涉及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案件协查机制,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专门监督机关的力量,增强案件查处的整体合力。要着力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三、乡镇(办事处)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进度(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办事处)都要建立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此项工作于12月底完成。(二)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乡镇(办事处)开展环境建设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围绕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搞好服务、组织管理劳务、解决企地矛盾、企地纠纷上来,放在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推动-10-经济发展上来,为企业发展营造安全、宽松、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正在建设或者即将落地的企业,需明确专门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理手续,处理矛盾纠纷,使企业早投产、早运行、早见效。(三)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统领协调作用,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上级明文规定的工作事项外,要将基层站所的审批、办理、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办理,实现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对人手少的站所,可以结合基层实际,实行赶场天或其它固定时间定时办公制,或者实行委托代理制,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对拒绝进驻中心的,要将相关情况收集、整理后向市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协调处理。此项工作于2011年3月底前完成。四、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一)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季度督查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督查。市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二)进一步加强明查暗访工作。把明查暗访作为优-11-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和开展问责的重要依据。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成明查暗访组,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行业的监督。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对存在贯彻落实有关发展环境决策部署不力,多次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以及损害发展环境行为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等情形的地区和单位的领导人员,将严格进行问责。五、阶段目标及方法步骤本次环境建设年
本文标题:福泉市开展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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