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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化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河北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xxx落实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二、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三、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上级财政预算安排,县卫生局按上级规定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0年度,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18元/人/年。四、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2011年底前,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2五、内容和要求(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11年10月底前,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50%以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0%以上。(二)健康教育。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音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教育文图资料不少于12种,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三)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85%以上。(四)妇女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3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合格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应达85%以上。(五)老年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六)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接种率达到全国“十一五”规划年度目标要求,建卡与建证率分别达到100%。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七)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八)慢性疾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30%,控制率达60%以上。(九)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4次综合评估。六、组织实施(一)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各项服务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二)明确机构职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妇幼保健站具体负责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承担城内居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两项公共卫生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7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承担城内居民的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两项公共卫生任务;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承担本辖区居民的公共卫生任务,其中平舒镇卫生院同时承担城内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5项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三)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妇社发[2009]98号),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好农村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争使每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乡镇卫生院都有技术骨干,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引导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5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乡村卫生机构和农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威胁。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融为一体、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五)经费分配使用。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适当优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产出,以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冀卫规财(2010)34号]文件规定:将18元/人/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辖区人口分摊到各服务项目,提取10%用于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的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业务补助经费。实行分项管理、奖优罚劣、包干使用。(六)项目实施形式。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年根据各乡镇辖区人口,公共卫生专项服务项目资金(18元/人/年),以及需要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书》,根据各合同实施单位完成约定任务情况,按比例拨给补助经费。补助总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拨一半,用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经费,其余1/2的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比例拨付。若限定的工作指标未能完成,即行惩罚性扣拨比例。本着奖优罚劣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优良单位。同时,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站等县级业务管理与技术指导机构,以同样的方式,按照不同的内容,6签订与此类似之合同,主要是将所承担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与全县某项服务的考核结果挂钩,按比例拨付补助经费。各乡镇(中心)卫生院也应以相应的方式,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到下层组织机构,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落实到基层,使之真正受惠于民。七、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加强业务指导;县妇幼保健站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各县级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7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有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将适宜基层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县卫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县妇幼保健站、县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和县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五)强化考核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县卫生局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从2010年起,县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一年一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8服务项目‘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助经费兑现、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x
本文标题: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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