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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食安委办〔2009〕5号平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现将《平昌县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主题词:食品安全法宣传方案通知抄送: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5月25日印(共印30份)—2—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一、时间:2009年6月1日上午8:30—12:00二、地点:天使广场三、参加单位(领导)及人数:1.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魏湘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食安委主任马婧,食安委副主任易荣、王忠德;2.工商局:20人;3.质监局:5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小角楼20人、江口醇20人);4.卫生局:45人(其中:局机关15人、平昌饭店15人、招待所15人);5.畜牧局:10人;6.农业局10人;7.食品药品监管局:10人。四、主持人:食安委副主任易荣五、议程:1.副县长、食安委主任马婧讲话;2.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魏湘太宣布宣传周活动正式开始;3.宣传车及腰鼓队在城区内流动宣传;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六、工作要求:1.各部门必须按照安排人数安排,认真组织,统一着装,于2009年6月1日上午8:00准时到天使广场指定地点集中;2.工商、卫生、质监、农业、畜牧、药监认真编印宣传资料,活动当天选派2—4名食品专业人员到指定宣传台前发放宣传资—3—料和接受群众咨询8。3.各相关部门于6月1日上午8:00前在指定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见下表),悬挂时间一周。单位标语地点食安办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天使广场工商局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至昌超市)天使广场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大众超市)新华书店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摩尔超市)骏东店质监局食品安全共监督,健康和谐同受益(质监局)新华书店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江口醇)酒厂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小角楼)小桥街卫生局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卫生局)卫生大厦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刘一手火锅)国土局门口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平昌饭店)饭店门口农业局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政法街畜牧局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农场口商务局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天使广场教育局共把食品质量关,同守食品安全门(平一中)校门口学好食品安全法,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平二中)校门口水利局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水利局门口广电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6月1日至5日平昌新闻前后刊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公众饮食安全4.各职能部门自行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专题学习《食品安全法》。5.由食安办负责,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跟踪报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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