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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戚新秋国际典型生态设计与能效标准主要内容生态设计1能效标准2欧盟EUP指令简介34我国的能效标准简介生态设计的概念生态设计是从产品性能、环境保护、经济可行性的角度,考虑产品生命周期的污染预防要求,多级使用资源与能源,以降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使其与地球的承载能力相一致。生态设计的必要性1.环境要求的产品设计是环境保护的新战略;2.环境要求的产品设计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的需要;3.环境要求的产品设计是法律法规的需要。产品生命周期框架图1设计、原材料的提取2制造3销售4使用5废弃后回收利用与处置生态设计的原则1.使用资源丰富的材料,尽可能采用可再生资源;2.使用物质集约更小的原材料;3.选择环境影响更低的物料;4.尽可能选择再生材料和可再生能源;5.产品耐用性与耐磨性;6.延长产品使用寿命;7.可再制造、易于拆解、易于维护的设计;8.简约化、节省材料、能源消耗的设计;9.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有毒物质的替代。主要内容生态设计1能效标准2欧盟EUP指令简介34我国的能效标准简介能效标准的概念能效标准即能源利用效率标准,是对用能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或在一定时间内能源消耗水平进行规定的标准。能效标准具有较高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据国际能源机构统计,目前世界上已有34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准。能效标准是根据节能方针和政策要求,为发展科学技术和加强对能源的科学管理,为实现节约能源、增加效益的目的而提出来的,进而可以实现节能标准化。能效标准的作用3.政府对节能工作实施科学、有序和定量化管理的重要依据1.以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为形式,以提高效率和效益为目标4.将节约能源的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是评价、衡量能源利用效率高低程度和能源利用过程是否科学合理及其先进程度的有力工具2.发挥引领和协调作用,是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基础主要内容生态设计1能效标准2欧盟EUP指令简介34我国的能效标准简介EuP(EstablishingaFrameworkfortheSettingofEcodesignRequirementsforEnergy-usingProducts)这是欧盟继WEEE和RoHS两大绿色指令后,又一项欧盟提出的关于耗能产品环境化设计的指令提案。指令:是协调成员国不同法律的工具,其用途是保证共同体法律的一致性。EUP指令其立法程序上表现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也就是共同体阶段,指令规定了所要实现的目标和特定的时间框架,留给成员国的操作空间;第二阶段,也就是成员国阶段,各成员国将共同体层面设定的目标转换成国内的现行法律和行政规章.(成员国可保留使用方法和方式的权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的关注程度也与日俱增。各国政府,特别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越来越多的考虑环保方面的因素,各国纷纷制定产品环境绩效改善目标和标准,以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般认为用能产品(EuPs)在生产、配送、使用、废弃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如气候变迁、能源和资源消耗、毒性废弃物等问题。德国环保署的研究指出:超过80%的环境影响跟产品设计有关,也就是在产品开发阶段若能考虑环境影响,便能改善该产品的环境绩效。这种趋势正是欧盟出台用能产品环境化设计指令的主要目的。EUP指令产生背景EUP指令的时间表2003年8月1日:欧盟委员会公布EuP指令的提案2003年9月:委员会将提案呈交能源理事会2003年10月20日:欧盟议会工业委员会发表对该草案的意见2004年1月13日:能源理事会就草案摘要进行讨论2004年1月29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决定被提议的修改意见的最终期限2004年2月5日:委员会公布草案修订版本2004年2月17日:采用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修改报告2004年3月10日:欧洲议会全体讨论2004年6月29日:与能源理事会达成行政协议2005年3月: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内部讨论2005年4月:欧洲议会全体议案二读2005年7月6日:最后文本采用2007年8月11日:各成员国将指令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EUP指令的主要目标该指令的提出旨在创造一个完整的法规架构,作为产品环境化设计的基础,并希望由该指令达到以下四个主要目标:1.确保EUP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2.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以保护环境;3.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4.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EuP指令的主要名词解释1.用能产品(“Energy-usingProducts,简称EuPs”):是指依靠能源输入(电力、石化及再生燃料)才能操作,以及那些用来发动、运送及测量该能源的上市产品。这还包括单独耗能的部件成品,以及用电产品内的部件。2.实施方法(“Implementationmeasures”)是指本指令所指的生态化设计规定方法。3.生命周期(“Lifecycle”)是指一种EuPs产品连续性的阶段,涵盖原料使用至最终处置阶段。4.生态档案(“Ecologicalprofile”)是指一种记述说明,描述该EuPs产品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的生态投入与产出(如原料、排放及废弃物)。这些投入、产出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显著,并且其数量可以被计算。5.生态化设计规定(“Eco-designrequirement”)是指任何一种关于EuPs产品或它的设计在提升环境绩效时的规定。6.一般生态化设计规定(“Genericeco-designrequirement”)是指在生态档案中的任何一种生态化设计规定,而这无须符合某种特定环境方面的需求。7.特定生态化设计规定(“Specificeco-designrequirement”)是指一种EuPs产品的某个环境方面的可量化、可量测的生态化设计规定,如在使用时的耗能。EuP指令的产品范围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产品,应遵守本指令指定的执行措施或采取相关的自律规范:1、按照最近数据显示,其销售及贸易量显著,在欧盟境内的年销售量或者贸易量达20万单位者;2、经过考虑后,上市或已开始运作的产品数量,对欧盟的环境有显著冲击者;3、在不造成高成本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环境设计能够对环境有明显改善者,但以上不包括人或货物的运输工具。EuP指令符合性评价、标示及声明1.EuPs在上市及使用前,其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表应确保该产品已按照本指令附件Ⅳ“内部设计控管”和附件Ⅴ“符合性评价管理体系”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EuPs在上市或开始使用前,加贴“CE”标志。2.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按照指令附件Ⅵ出具符合性声明。与符合性评价及宣告相关的文件应在该EuPs最后一件产品制造完成后,持续保存10年,在接获会员国的要求后10天内提供该文件供查验。3.如果EuPs的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并且在欧盟境内无授权的代表,则其进口商负责以上确保相关产品通过符合性评价及保存相关评价与声明文件的责任。EuP指令的实施措施EuP指令并不是针对具体产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个框架指令。欧盟按照这一指令中的相关规定,制定进一步的有关产品要求的指令,称作“实施措施(implementingmeasures)”。例如:对于住宅用热水锅炉、家用电冰箱以及荧光灯镇流器在使用期间的能效来说,指令92/42/EC、96/57/EC和2000/55/EC就是实施措施。EuP指令惩戒措施及程序1、EuPs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负有按照会员国所制订要求,使相关产品符合本指令要求;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状况持续,会员国将会要求从市场中撤回该产品;2、会员国相关当局在做出以上禁止或者限制决定时,除应向公众公布外,也应通知含执委会及其他会员国在内的相关各方,并阐述理由,同时对受此决定影响的一方,告知可寻求的法律援助途径和期限;3、执委会在接获相关通知后,应即刻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并征求外部独立专家的技术性建议,如果执委会认为会员国的决定无合理依据,应立即通知会员国,并将意见透过欧盟的公报进行公告;4、如会员国的决定所基于的执行措施协调性标准有缺陷,应立即依照指令第10条的规定,征询相关委员会的意见,宣告维持、限制或者撤回该标准,必要时,执委会可授权欧洲标准机构修改相关的协调性标准。EUP指令的具体要求制定通用生态设计要求的方法就产品的生命周期而言,确定如下几个阶段与产品设计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a)原料的选择和使用;(b)制造;(c)包装、运输和配送;(d)安装与维护;(e)使用;(f)生命终点,意指一件EuP在其最终处置时已经达到其首次使用的终点。EUP指令的具体要求对于每个阶段,需评估如下相关的环境因素:(a)预期的材料、能源和诸如淡水这样的其它资源的消耗;(b)预计向空气、水和土壤的排放水平;(c)预期的诸如噪声、辐射和电磁场这种物理效应造成的污染;(d)预计产生的废料;(e)原料或能量的回收、循环使用和更新的可能性。EUP指令的具体要求为了改善环境因素的评估,可以适当用到下列参数,必要时,可由其它参数予以补充:(a)产品的重量和体积;(b)来自回收活动中的原料的使用情况;(c)贯穿整个生命周期中能源、水和其他资源的消耗;...(g)二手部件的整合;(h)避免损害部件和整机重复使用和循环使用的的技术解决方案;(i)按如下方式延长寿命:最小保证寿命,备件可使用的最短时间,模块化,可升级性,可维修性;...环境因素的评估参数内部设计管理该文件特别应说明如下内容:(a)关于EuP及其预期用途的一般描述;(b)制造商进行相关环境评价研究的结果,或制造商在评估、文件化和决定产品设计方案时对环境评价文献或案例研究的引用;(c)如果实施措施有要求,提供生态学档案文档;(d)产品设计规格中与产品环境设计因素有关的各个要素;(e)全部或部分采用的适用标准清单,标准不能完全满足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则提供为满足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而采取的解决方法的描述。要求,则提供为满足适用的实施措施要求而采取的解决方法的描述。(f)提供产品在环境设计方面的相关信息的副本;(g)执行生态设计要求的测定结果,包括这些测定结果与适用的实施措施中所述的生态设计要求相比其符合性的详情。EUP指令的具体要求德国《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法》德国政府于2007年8月8日通过了《德国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法草案》(简称“用能产品法”,德文缩写EBPG),联邦参议院于2008年底通过。特点:1明确德国用能产品法的执法部门;2增加法律适用范围;3明确资料的保存期限;4强调制造商等的责任;5用能产品展出的规定;6明确具体罚款标准。表面上欧盟制定EuP指令对于其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合理目标是十分有益的,但实质上由于其苛刻的要求,将会对发展中国家用能产品的出口造成严重的障碍。该指令对贸易所构筑的壁垒可能大大超过实现其合理目标的必要程度。因此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跟踪研究其最新发展动态,从全方位地采取应对措施,跨越欧盟不断构筑的绿色壁垒,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EUP指令产生的主要影响2009年10月21日,欧洲理事会(EuropeanCouncil,EC)通过了对《欧盟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codesignforEnergyUsingProductsFrameworkDirective,EuP)的修订,旨在扩大其覆盖范围。此次修订,指令将不仅注重于「耗能产品」(energyusingproducts),还将扩大范围至包括所有的「能源相关产品」(energy-relatedproducts),如窗、水龙头、淋浴喷头等。欧盟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rP指令,2009/125/EC)实施措施进展如下:1电子产品的网络待机2家用定向灯3电视机4其他产品EUP发展(2009/125/EC)2015/1095/EC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9/125/EC号指令对专业的冷藏保鲜柜,冷凝机组和冷却装置满足的生态设计要求。冷凝机组GB/T21363-2008EUP进展主要内容生态设计1能效标准2欧盟EUP指令简介34我国的能效标准简介能效标准体系框架ChinaNationalInstituteofStandardizatio
本文标题:国际典型生态设计与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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