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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康德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一)审美判断第一契机:审美无利害审美无利害或称审美无功利,是指主体以一种放弃功利知觉方式对对象的表象之观赏。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主体放弃同对象的利害关系,也就是对所关照对象的实存失去兴趣。我们欣赏一个人.一件事物的美,当目光与事物蜻蜓点水一触碰,美的信号被接收,随即审美主体在大脑中给对象贴上美的标签,审美主体需要保持心灵的纯净,美的就是美的,审美鉴赏是不带任何利害的愉悦或不悦的,人具有这种独特的评判能力,假设我和某人是仇敌,我对其进行美的评判是无功利的,无利害性的,我会站在公正的立场来评判,保持内心的纯客观,带有杂质的审美是违心的。(二)审美判断第二契机:审美无概念的主观普遍性康德认为:“凡是那没有概念而普遍令人喜欢的东西就是美的。审美所要求的普遍有效性是将个人独特的单一判断量化为众人普遍的审美判断,但这种普遍的审美判断不是客观的,是一种假定的普遍赞同。人往往在看到自己认为美的东西时发出感叹,希望同行的人赞同自己的观点,目的是想达到普遍的审美判断。美无处不在,它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但需要人在接触到它而满足感官,心理享受时,人以一种主观看法去定义一事物是美的,这才达到美的实质。建筑物,人体,色彩,线条等等往往得到人的喜爱,它们都是不同形状,不同构造的,人们在评判什么是美时是无完整的,无具体的概念与定义的,美的东西能引起人普遍的心理契合。换句话,虽说人对美的东西的判断无概念性,但却存在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是所谓的主观普遍性,使人们对美的东西有认同感,以此达成对美看法的一致。(三)审美判断第三契机:审美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的无目的”即不涉及其他逻辑性概念,也不以外在的有用性或道德的完善性为目的。美与主体的实用性目的也无关,主体不应因对象的属性、质料而认为对象是美的。人的大脑在对一件东西进行美的认识时,肯定不是以那东西的原材料,使用价值等为美的依据,这一切与美无直接的,无间接的关系,从前面分析知,美与人的主观意向很亲密。就像女生在买发卡时,明知道质量一般,但不管价格贵而买下来,原因何在,就是美的无目的性在起作用,它紧密的贴合了人的主观意向。“美的合目的”是指形式的合目的性,即对象的表象形式符合审美主体的心意状态。可以这样理解,人之所以认为一件东西是美的,就是因为美的合目的性的存在,事物所展现的东西符合人的心意状态。很简单的一个例子,人在淘宝商城浏览衣服,那衣服可谓琳琅满目,一件商品能打败它的竞争对手而赢得购买者的垂涎,肯定是商品刺激了人的感觉,满足了人的内心看法。(四)审美判断第四契机:审美共通感康德认为,“美是那没有概念而被认作一个必然愉悦的对象的东西”。本人认为审美共通感与前面提到的主观普遍性大同小异,一件东西让人觉得它是美的,那肯定其给人以愉悦感而形成人主观上的认同,每一个对象的外在表现形式都有可能产生愉悦的可能性,且美的东西产生愉悦的可能性是必然的,人欣赏到美的事物并对美有了一定认识,但这认识不是根据概念和经验得来的,它只是人主观感受的反应。人天生就具有判断美的潜质-审美共通感,人被赋予共通感,对美才有了共同认识,引起人对共同的事进行研究,让人对美有了普遍的认定,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如范冰冰被认为是美女而没有引起人们的反对,2008年的奥运鸟巢没有遭到人们的唾弃。拿博物馆里的壁画,瓷器等来分析就相当简单了,这些东西之所以被作为珍宝保护,就是因为它们是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东西,这是由人心理上的赞同和感官上的判断决定的,人们内心默认这是一种美,从而承认这美的存在达到人对美普遍认识。我们很容易找到审美共通感的例证:维纳斯,蒙拉丽莎,这美首先在西方得到推崇,接着到达西方,形成情感的普遍传达性。
本文标题:浅谈康德审美判断的四个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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