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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西省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卫生部《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及《江西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办法》,在总结2011年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办法》,结合全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按照卫生部《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二、工作原则和目标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2012年,全省所有三级医院优质护理覆盖60%以上的病房,并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其中三级甲等医院在全院推广;60%的市属二级医院和30%的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南昌、萍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要率先垂范,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工作任务(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1.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原则和目标,对辖区内医院实施目标化管理。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医院工作的实际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要注重各项措施的可持续性和实效性,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加强检查指导。按照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采取暗访、不定期检查、现场点评、回访患者、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并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评估相结合,客观评价医院开展优质护理的实际效果,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加强对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纠正工作偏差,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3.强化对口帮扶。按照《江西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规定》要求,实施三级医院帮扶县级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动县级医院改革护理模式、加强护理科学管理、提高护士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确保优质护理服务顺利推进。4.营造宣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总结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进展和成效,通过“医院护理改革创新亮点展示”活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简报》等,广泛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鼓励各医院进行改革创新,积累有益经验,营造推动护理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5.开展人才培训。按照省厅下发的《江西省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方案》、《江西省年轻护士规范化培养方案》、《江西省专科护士培养方案》,加大对各级各类医院护理人才队伍的素质培训,充分利用卫生部万名护理人才培训项目及护理管理人才培养项目资源,带动我省临床护理水平的整体提高。6.发挥护理学会作用。加强各市级护理学会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学会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和完善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和优质护理服务信息,通过发挥护理学会的作用,进一步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医院工作任务。1.改善临床护理服务。(1)深化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探索优质护理的实践形式,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好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和指导,为手术患者提供规范的围手术期护理,为血液透析患者提供循环透析期间安全的治疗程序及自我护理指导,体现人文关怀,保障患者安全。(2)全面履行护理职责。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每个责任护士、责任组长直接包干患者,相对固定;有效关注患者身心健康,落实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支持、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护士长或责任组长每天评估病区收治的患者情况,适时、合理调整分工,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使每个责任护士工作负荷适当,业务能力与患者病情相匹配。工作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3)加强护理内涵建设。认真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护理技术规范,按照《江西省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流程(试行)》,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能够正确实施治疗处置,密切观察、评估患者病情并及时与医师沟通,配合医师共同完成诊疗计划,实施护理工作站前移及有专科特点的护理质量和安全持续改进措施;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增进护患信任。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中医护理特色优势。(4)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临床护理服务充分突出专科特色,责任护士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指导进行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5)积极开展延伸服务。鼓励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将常规随访、专科随访和专病随访相结合,在医院层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创造条件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双向转诊,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2.加强护士科学管理。(1)保障临床护士配备。按照卫生部“十二五”规划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全院护理岗位和护士分布情况合理,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护士的使用。(2)合理调整护理人力。根据工作量、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调整护理人力,控制加床,对危重症患者较多的病区,及时增加护士数量;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时,保证护士的应急调配。要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结合专科特点实行多种形式的弹性排班,对工作量大、基础护理量大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科室不得排单班,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护士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4)加大护理培训力度。医院制定并实施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新护士规范化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5)探索实施岗位管理。结合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设置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制定岗位目录、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1)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及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不得以护工(辅助护士)替代护士从事护理技术工作。(2)保证护士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及《江西省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保障临床一线护士的福利待遇水平。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3)落实支持保障措施。要继续完善与配备住院患者基本生活条件,建立综合服务队伍支持临床一线医疗活动,严格住院患者探视制,逐步建立住院患者静脉用药配置中心与口服药的配置,实施普通患者就餐及治疗饮食,实施患者病号服管理,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门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广优质护理的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两年来的实施经验,制定本辖区(医院)2012年具体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落实工作任务。(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和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优质护理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医院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工作部署,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和护理管理方式方面勇于实践,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标题:2012年江西省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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