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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考核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质量,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实施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职字〔2014〕39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以下称“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以下称“考评”)是指运用相应的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品牌专业建设运行状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第三条考评以客观、公正、高效、激励为原则,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目的,以引导学校规范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以建设成效、资金投入与管理、资产管理为主要考评内容,对项目实施、教学管理、质量效益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第四条考评主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2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发〔2013〕6号)、《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见附件1)等有关文件以及《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任务书》、《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3)等有关资料进行。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负责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并统一组织实施考评工作。考评采取“学校自评”和“省级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建设期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实施情况进行持续动态管理和中期检查,监督品牌专业建设进展。第六条考评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评成绩低于70分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1.截止省级考评之日省财补助资金仍未足额拨付到位的,或其他各项投入中的任何一项投入实际到位资金未达到任务书承诺数额60%的;2.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不到70%的;3.项目建设资金实际支出未能达到项目预算总额70%的;4.挤占、挪用省财补助资金、或违规用于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及化债达到省财补助资金总额5%以上的;5.建设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违纪、违规现3象;6.存在重大的错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第七条学校按规定时间进行自评,计算自评得分。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下或存在第六条所列不合格情况之一的,应将问题和原因如实报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暂缓进行省级考评;自评成绩在70分以上的,按期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申请省级考评。第八条申请省级考评的学校根据自评情况填写《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见附件2),并编制《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附件3),连同考评申请报告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第九条省级考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考评组到项目建设学校进行。考评组由学科专业、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专家不参与本学校考评。第十条省级考评的程序和内容包括:1.汇报答疑。被考评学校向考评组汇报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目标完成及综合效益情况等。考评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提出疑点问题,由被考评单位进行解答。2.现场核查。考评组实地查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配备、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实习实训设备、数字化实训资源等,了解品牌专业建4设过程,核查项目资金使用、资产与财务账目等。3.初步反馈。考评组将初步考评意见、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改进建议向学校反馈,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与学校管理水平。第十一条考评组依据考评指标和计分标准,通过记名方式对项目学校打分,提出综合考评意见,评价品牌专业建设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第十二条考评专家应严格按照考评工作要求,遵守考评纪律,科学、公正、独立地行使考评职责和权利,并对考评工作所涉及的材料、业务内容、相关知识产权、考评结果等负有保密义务。第三章考评结果应用第十三条省级考评完成后,考评组形成对每个项目学校的考评意见,包括总体评价、考评得分、存在的问题、改进的建议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评总结报告,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馈考评情况,包括项目实施总体情况、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项目实施主要成效、主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第十四条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考评结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及管理经验,完善管理办法,以促进项目建设学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品牌专业建设和教学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第十五条考评结果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在一定范围5内予以公布。对考评成绩好的学校及其建设专业在今后专项经费安排时给予重点支持,并授予“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对考评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授牌,并在今后减少对学校的经费支持。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2.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成效汇总表3.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绩效报告(样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2016年11月17日6附件1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指标(试行)考评指标考评主要内容分值考评要求与方法验收考评计分办法学校自评得分验收考评得分合计100一、建设成效651.人才培养专业调研论证:专业设置有效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关注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成立或参与职教集团和专业联盟,建立行业企业专家和职业教育专家为主体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相关活动,形成科学的调研报告,调研成果在人才培养中充分体现。2查阅与行业产业对接发展规划,成立或参与职教集团或专业联盟成立及活动资料,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及名单、活动资料,市场调研报告、专家论证报告等。符合考评主要内容的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调研、论证资料不得分。岗位能力分析:建立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业建设工作团队,普遍开展相应职业岗位的调研分析,形成岗位能力分析报告;分析成果在专业课程体系中有效转化,并在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基本要求中充分体现。2查阅专业建设团队职责及名单,岗位能力分析报告,分析成果在专业课程中转化应用的有关资料等。符合考评主要内容的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分析报告或未体现分析成果不得分。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专业建设规划符合行业产业发展趋势;专业建设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地位凸显,分期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2查阅学校发展规划,本专业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符合考评主要内容的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规划不得分。71.人才培养专业文化建设:有反映职业教育特征、专业特点和行业企业要求的、具有专业吸引力的专业环境及文化氛围;有充分体现现代职业教育思想和专业特质的办学理念、育人特色及教风学风等,具有强烈感染力和熏陶作用,学生职业素养得到有效培养。2查阅围绕专业文化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方案、记录、照片等资料。符合考评主要内容中专业文化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文化建设不得分。2.课程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国家和省颁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专业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严格规范;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学时比例,并有效实施。2查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修订审批记录等,查看课程体系设计及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等有关佐证资料。符合考评主要内容中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分。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国家和省颁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以及专业调研成果制定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行业产业发展适时修订,审批严格规范;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学时比例,并有效实施。2查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修订审批记录等,查看课程体系设计及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等有关佐证资料。符合考评主要内容中人才培养方案建设要求、资料翔实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无人才培养方案不得分。课程教学标准:规范使用国家和省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学生思想品质、文化素养目标达成度高;规范使用国家和省已有专业技能课程教学标准,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开发其它的专业技能课程教学标准,并适当渗透技能大赛标准;专业技能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有效对接。2检查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专业课程教学标准,专业课程标准开发等有关佐证材料。符合规定课程教学标准并参与开发,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有效对接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82.课程标准课程实施情况:有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课程;教学进程安排科学有序,教学资源配置合理高效。2查阅课程管理制度,教学进程表、授课计划等课程实施的过程性资料。课程管理制度规范严谨,执行严格,教学安排有序,资源配置合理高效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教材选用与开发成果:有完善的教材选用和开发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共基础课统一使用国规和省荐教材,专业技能课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和省荐教材;根据行业产业发展以及专业特点,联合行业企业及时更新、补充教学内容,积极开发项目教学工作页、学习手册、校本教材等教学资源;本专业自主开发3门以上或参与开发5门以上校本专业课程。2查阅教材选用与开发制度,教材选用及发放清单、审批材料,更新、补充的教学内容资料,开发的项目教学工作页、学习手册和校本教材等教学资源资料。达到教材选用和开发要求并达到开发成果数量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3.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资质: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5年以上;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行业和本专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经常性参加行业企业的相关活动。教学能力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主持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或有2篇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查阅专业带头人业务档案、证书资料、课题立项文件以及体现个人业务能力的各种业务成果、论文等。符合考评主要内容中规定的专业带头人资质条件要求及相应成果计2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93.教学团队专业教师队伍:专任专业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之比不低于1:30;专任专业教师本科以上学历95%以上,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5%以上,高级职称25%以上,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80%以上;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技师职业资格或非教师系列中级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40%以上。聘请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专业教师达到25%,兼职教师均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专业教师为人师表,从严治教,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具有信息化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具备组织专业技能大赛、指导训练选手和培训区域内同类专业教师专业素质提高的能力。6查阅教师业务档案,专任专业教师和兼职教师花名册,专任专业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学历、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本专业在籍学生花名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实施资料、聘任资料及相关统计表,相关教案、课件、软件等教学资料。计算生师比、学历、职称、双师型等比例。完成建设绩效目标且符合考评主要内容中规定的专业教师队伍资质条件、规定比例及相应能力计5-6分,否则逐项视情况扣分。师资培养:普遍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每年40%以上专任专业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培训和进修,年均师资培训经费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8%;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每位教师每两年到企
本文标题: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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