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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经常性长效机制的思考**县自XX年全面开展创建“平安县”工作以来,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从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入手,将创建工作的重心向基层、向农村延伸,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县从整体上呈现出治安状况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但面对周边环境复杂局势的影响,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抓不懈,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部门面前的一项紧急而现实的重大课题。平安创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以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和完善平安创建经常性长效机制,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一、平安创建的领导责任制一个地方平安创建工作开展的好坏,首先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坚持和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是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坚持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平安创建是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应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并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平安创建过程中,将着眼点聚焦在各级领导身上,形成自上而下的领导责任制体系。坚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把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与干部年终考评、晋级升职挂钩。二是要健全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对于平安县的创建工作,县委应把维稳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县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定期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平安创建进展情况、政法系统人事安排等问题,为顺利创建平安**县提供经济、政治和组织保障。三是坚持强化平安创建相关单位的职能,发挥八个职能组的作用。各职能组相关单位肩负着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职能,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平安创建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政法主管单位与政法各成员单位及政法各成员单位相互间的联系沟通,建立互通情况制度,把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创建平安县不是哪级组织或哪个个人的事,只有各级组织共参与,动员各族干部群众齐参与;只有村、乡的平安才有全县的平安,形成平安创建的整体合力,才能取得平安创建的真正成效。四是要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平安创建职责。要按照《**县关于调整充实“平安**”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把平安创建的各个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头上,使其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像抓经济一样抓平安创建,切实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坚持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平安创建工作中不重视、失职造成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严打”斗争是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锐利武器。在社会变革、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刑事、治安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的上升势头。全县政法各部门要继续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主攻方向,把“严打”锋芒直指非法宗教活动、“伊斯兰解放党”等反动团伙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持对刑事、治安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要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斗争,重点防范和打击偷税漏税、金融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经济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政法部门必须改进“严打”方式,增强“严打”实效。公安机关要完善治安排查机制,落实经常性打击措施,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形成和发展。要根据刑事犯罪发案实际,积极探索快速打击机制的建设,以动制动,以快制动,牢牢把握稍纵即失的破案时机。要根据现实斗争的需要,大力推进刑侦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全县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稳、准、狠”和宽严相济政策不动摇,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严打”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导致社会的全面开放,使人、财、物和信息的流动进入了更广阔的空间,社会治安随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犯罪的突发性、流动性、暴力性、集团性和智能化趋势逐渐增强,我们必须坚持把综合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探索警民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路,全面提高在复杂情况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一是不断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进一步建立健全敌社情信息分析预警、重大紧急信息超前报告等制度,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超前预测社会动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依靠基层多方面排查梳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加强在全县居民社区和重点村组布建治安信息员,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和“伊斯兰解放党”等反动组织以及群体性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结合当前我县组建的县乡村组四级治安巡逻队,进一步完善“三台合一”建设,实行全天候接受报警、动静结合,以快制快,提高公安机关在复杂多变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治安控制、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要认真加强全县基层派出所的建设,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技能,加强警务保障,使处警工作高效及时,真正成为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尖兵。同时,要以交巡警为骨干,一线警力为依托,群众性治安力量为辅助,严密社会面的控制,提高动态防控能力,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三是健全侦查破案机制。继续实行破案责任制、挂牌督办制度、奖惩激励机制、责任倒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狠抓危安案件,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命案的攻坚,提高破案率和办案质量,给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犯罪以迎头痛击,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四是积极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机制。要努力探索建立动态环境下“打得狠、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及社区警务战略,切实落实一村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的“警官兼村官”机制。其次,要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注重乡镇、村一级综治组织的建设,切实达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标准。要充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力量,把治安防范作为其主要工作严加考核。要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加强村委会、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优化结构、明确职责、赋予职权、落实报酬”的原则,整顿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达标竞赛活动,巩固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五是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以警治联勤室建设、“治安巡逻轻骑”为载体,以落实治安管理、防范措施为重点,引深创建“平安县”工作,有效地控制可防性案件,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促进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在此基础上,把区域性的平安单位、村镇、整合起来,构建覆盖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统一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形成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六是建立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熟悉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项群防群治经费,为平安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首要环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健全组织。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特别是要以县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为中心,辐射带动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村级人员调解委员会、各部门以及专项工作领导组的相应机构,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市、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的职责主要是组织领导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和调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组组长是矛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政法的领导是矛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矛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县、乡每月排查一次,农村和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排查结果要以排查登记表的形式,由排查负责人签字后记录在案,并通知督办;建立台帐制度,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全部造册,建立台帐,并逐一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和期限;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县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本着分级调处、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解决;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乡镇、各系统每月向县矛调中心报告一次排查调处情况,村和单位每半月向本乡镇和系统党委报告一次排查处置情况;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推广经济和典型,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善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由各级各部门矛调领导组确定包案领导,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会议制度。领导组工作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听取工作汇报,安排下阶段工作,研究解决疑难纠纷和群体性案件;建立工作督办制度,主要应实行挂牌督办、发文督办、组建督导组督办、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回访制”,防止矛盾纠纷问题反弹。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政法队伍是维护稳定、建设平安县的专门力量。政法各部门要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理念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项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感。二是坚持从严治警。目前,个别政法干警维护稳定的责任感不强,工作不负责,对违法犯罪姑息放纵。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不动摇,牢固树立法纪的权威。各政法机关要以宣传、检查、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和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规定为重点,整风刹纪。要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等问题,严肃查处耍特权、抖威风、欺压群众的行为。继续搞好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以个案监督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力求监督实效。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做到查实必办,办必从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三是要科技强警。要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努力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政法干警的科技素质,把科技的力量全面广泛地应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来,增强应对和驾驭复杂社会治安能力。要用高新技术武装政法队伍,达到科技含量高、技术装备好、反应能力强的要求,全面提升同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和执法办案的效力。四是要加强调研,积累平安创建经验。真知来源于实践,以平安建设为切入点,负责政法工作的领导应加大调研力度,经常深入基层开展平安创建情况调研,与各族干部群众进行交流,切实了解他们心中想法,对开展好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从基层、从群众中掌握平安创建的第一手资料,进一步促进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本文标题:关于建立和完善-平安建设-经常性长效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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