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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根据《昌邑市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资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我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本实施办法。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第二条在上级领导下,下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条各关部门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第四条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的重点:一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是否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系,督促学校学生资助学生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学校是否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对象评审机制;学校是否按国家要求提取相应的事业收入费,用于校内贫困生资助等。二、是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进展和效能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工作是否细致、作风是否扎实,是否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处理是否及时;是否存在资助对象界定错误,统计数据中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统计报表是否准确及时;有无效能低下、推诿扯皮,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三、学校领导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各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进行。第五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结果校会公布,并作为被检查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评的依据计入考评总分。第六条严肃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公布和设立专项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理,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一是擅自降低补助和发放标准,应公开事项未公开,搞暗箱操作的;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措施,搞变通、打折扣的;三是工作不负责,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严重影响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四是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的;五是克扣、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资助资金的;在坚决纠正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同时,还要注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责成相关部门及学校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要责成其限期完善;管理和制度不到位、不落实的,要责成其立即改进。第七条加强领导,确保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级教育、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和安排,保证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每年年底前,教育部门要将开展学生资助监督检查的工作情况专题报省教育厅。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辛庄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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