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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纲•目的•服务对象•内容与方法•工作要求目的•宣传教育•视力评估•眼病的筛查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内容与方法•时间•检查内容和方法•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转诊健康儿童•生后28~30天眼病筛查•3、6、12月龄、2、3、4、5、6岁()健康检查同时眼病筛查视力检查。眼病高危因素的新生儿•(1)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住院超过7天并有连续吸氧(高浓度)史。•(2)临床上存在眼病家族史或怀疑有与眼病有关的综合征,例如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小眼球、眼球震颤等。•(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4)颅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5)出生、器械助产。•(6)眼部持续流泪、有。眼科医师检查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000g的•生后4~6周或矫正胎龄32周•眼科医师•首次眼底病变筛查。内容与方法•时间•检查内容和方法•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转诊检查内容•眼外观检查(所有儿童)•4岁及以上儿童增加视力检查。•其它: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满月访视时进行光照反应检查,以发现眼部结构异常;3月龄婴儿进行瞬目反射检查和红球试验,以评估婴儿的近距离视力和注视能力;6月龄婴儿进行视物行为观察和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1~3岁儿童进行眼球运动检查,以评估儿童有无视力障碍和眼位异常。检查方法•(1)眼外观:•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是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持续溢泪;•角膜是否透明呈圆形;•瞳孔是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色外观。检查方法•满月时检查•(2)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检查方法•3月龄检查•(3)瞬目反射:受检者取顺光方向,检查者以手或大物体在受检者眼前快速移动,不接触到受检者。婴儿立刻出现反射性防御性的眨眼动作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4)红球试验:用直径5cm左右色彩鲜艳的红球在婴儿眼前20~33cm距离缓慢移动,可以重复检查2~3次。婴儿出现短暂寻找或追随注视红球的表现为正常。如3月龄未能完成,6月龄继续此项检查。检查方法•6月龄检查•(5)眼位检查():将手电灯放至儿童眼正前方处,吸引儿童注视光源;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儿童的左、右眼,观察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的移动。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的。检查方法•1-3岁检查•(6)眼球运动:自儿童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速移动手电灯。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两眼能够,反光点保持在两眼瞳孔中央。检查方法•1-3岁检查•(7)视物行为观察:询问家长儿童在视物时是否有异常的行为表现,例如不会与家人对视或对外界反应差,对前方障碍避让迟缓,暗处行走困难,视物明显歪头或距离近,畏光或眯眼、眼球震颤等。检查方法•4岁及以上儿童•(8)视力检查: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检测距离视力表照度为500Lux视力表。检查注意事项:一眼遮挡,但勿压迫眼球,按照先右后左顺序,单眼进行检查。自上而下辨认视标,直到不能辨认的一行时为止,其前一行即可记录为被检者的视力。检查方法•4岁及以上儿童•(8)视力检查:视力低常:4岁视力、5岁及以上视力两眼视力的儿童处理:2周~1月复查一次。内容与方法•时间•检查内容和方法•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转诊早期发现,及时就诊•儿童应当定期接受眼病筛查和视力评估。识别儿童常见眼部疾病,儿童若出现眼红、畏光、流泪、分泌物多、瞳孔区发白、眼位偏斜或歪头视物、眼球震颤、不能追视、视物距离过近或眯眼、暗处行走困难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注意用眼卫生•(1)培养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包括培养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正确的握笔方法,在良好的照明环境下读书、游戏。•(2)儿童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视频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3)儿童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眼镜验配机构进行正规散瞳验光,调整眼镜屈光度,不要使用劣质及不合格眼镜。•(4)不要盲目使用眼保健产品,要在专业医师指导下合理、适度使用。•(5)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经常到,每天不少于2小时。防止眼外伤•(1)儿童应当远离烟花爆竹、锐利器械、有害物质,不在具有危险的场所活动,防范宠物对眼的伤害。•(2)儿童活动场所不要放置锐利器械、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注意玩具的安全性。•(3)儿童眼进异物,或眼球扎伤、撞伤,要及时到设有眼科的医疗机构就诊。预防传染性眼病•(1)教育和督促儿童经常洗手,不揉眼睛。•(2)不要带领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场所活动。•(3)社区或托幼机构应当注意隔离患有传染性眼病的儿童,防止疾病传播蔓延。内容与方法•时间•检查内容和方法•眼及视力保健指导•转诊转诊•1.具有眼病的新生儿和出生体重的早产儿和低出生体重儿。•2.眼睑、结膜、角膜和瞳孔等检查发现可疑。•3.检查配合的婴儿经反复检测均不能引出光照反应及瞬目反射。•4.注视和跟随试验检查异常。•5.具有任何一种的表现。•6.眼位检查和眼球运动检查发现。•7.复查后视力,4岁儿童≤0.6、5岁及以上儿童≤0.8,或两眼视力相差两行及以上。工作要求•(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儿童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与其年龄相应的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估,同时进行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早期发现儿童的眼病和视力不良。对筛查出的可疑眼病或视力低常儿童,应当及时转诊至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关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二)从事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三)眼病筛查和视觉行为评估应当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进行,检查设备为电源能量充足的聚光手电灯、直径5cm左右的红球、遮眼板。视力检查设备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灯箱。•(四)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进行转诊结局的追访。考核指标4~6岁儿童视力检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视力检查的4~6岁儿童人数/该年辖区内4~6岁儿童人数)×100%儿童眼保健检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眼保健检查的儿童人数/该年辖区内儿童人数)×100%谢谢!放映结束感谢各位的批评指导!让我们共同进步母爱母爱是伞,为你遮风挡雨。母爱是衣,为你送去温暖。母爱是灯,为你送去光明。母爱是光,照亮你的心灵。在寒冷的年代里,母爱是温暖。在温暖的年代里,母爱是关怀。在文明的年代里,母爱是道德。在欢乐的年代里,母爱是幸福。
本文标题:儿童眼和视力保健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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