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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编制城市规划,统一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城市规划定额指标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部分。总体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发展的控制性指标,作为编制总本规划的依据。详细规划的定额指标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和设施的具体指标。本规定只对居住区详细规划定额指标做了具体规定,作为编制详细规划依据,也可作为制定和审批居住区建设计划的控制性指标。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城市、工矿区、卫星城市有原有城市的新建区。其他城镇和旧城改建地区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实行。第四条我国各地城市情况不同,本定额指标规定了一定幅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第二章总体规划定额指标第五条城市人口规模划分分类人口规模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100万人口以上50万以上至100万人口20万以上至50万人口20万和20万人口以下第六条规划期人口计算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规划期人口是指达到规划期限时,城市人口的予计总数和构成比例。规划期人口计算,根据城市不同性质、规模和特点,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一般宜采用劳动平衡法,其人口构成比例参考下表:城市分类人口构成基本人口(%)服务人口(%)被抚养人口(%)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工矿区27~3228~3329~3430~3531~3621~2620~2519~2418~2317~2242~5242~5242~5242~5242~52基本人口:指不属于为本市服务的工业、建筑业、对外交通运输业、非市属机关、旅游业、科研机关的职工和高等院校师生员工等。服务人口:指为本市服务的行政机关、工商业、文教卫生、市政公用等单位的职工。被抚养人口:指依靠家庭或社会赡养的人口。第七条城市生活居住用地。第一编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近期远期居住用地公共建筑用地公共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其它用地合计8~116~83~56~10124~3512~199~137~1111~14140~58第八条城市公共建筑用地城市公共建筑定额指标一般采用三级,即市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四五万人考虑,小区的人口规模一般按一万人左右考虑。城市公共建筑用地定额,近期为6~8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5~2.0平方米/人,小区级为3.5~5.0平方米/人。远期9~13平方米/人。第九条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城市道路广场定额指标一般采用三级,其用地定额近期为6~10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3.5~5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5~2平方米;小区级为1~3平方米/人。远期为11~14平方米/人。一、道路分类宽度一级道路(设计车速为60~80公里/小时),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4条,每条宽3.75米。非机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小于6~7米。机动车与非机地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必须设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40~70米。一级道路与其它道路交叉时,应当设置立体交叉,近期未能修建时,可予留用地。二级道路(设计车速为40~60公里/小时),机动车的车行道路不少于4条,每条宽3.5。非机动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少于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30~60米。三级道路(设计车速为30~40公里小时),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2条,每条宽3.5米。非机动车的车行道宽度不少于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可设分隔带。在设分隔带时,非机动车道的宽度不少于3米。道路总宽度为20~40米。四级道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以下),机动车的车行道不少于2条,每条宽3.5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车行道之间可设分隔带,道路总宽度为16~30米。城市道路的分级,应根据城市不同性质、规模和道路功能、交通量等情况选用。特大城市的主干道可考虑采用一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考虑采用二级道路标准,居住区级道路可采用三级道路标准。大、中城市的主干道可考虑采用二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考虑采用三级道路标准,居住区级道路可采用四级道路标准。小城市的主干道可以考虑采用三级道路标准,次干道可采用四级道路标准。此外,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还可以规划自行车专用道、有轨电车专用道、商业步行道等专用道路。二、干道间距和密度城市干道之间的距离一般为800米至1200米。城市干道密度一般为2~3公里/平方公里。三、广场和停车场全市性的广场、公用停车场、交通广场面积算入道路广场用地。凡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设置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面积应根据公共建筑的性质、规模具体确定。其面积计入该公共建筑用地。每辆自行车停车面积可按1.0平方米计算,每辆小汽车可按14~16平方米计算,每辆大客车可按36~40平方米计算。第十条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公共绿地定额采用三级,即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城市公共绿地定额近期为3~5平方米/人,其中市级为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为1~2平方米/人,小区级为1~2平方米/人。远期为7~11平方米/人。公共绿地的内容,包括全市性公园、动物园、开放性的植物园、儿童公园、街头绿地、小区级绿地和不小于8米宽的林荫带。但不包括行道树、防风林带的远效风景游览区。第十一条在城市的工业、仓库、对外交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其他城市用地定额,另行规定。第三章详细规划定额指标第十二条居住区定额指标一、居住区用地指标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小区用地居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居住区级公共绿地居住区级道路广场用地其它用地合计14.5~221.5~21~21.5~2119.5~29二、居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居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每居住占建筑面积0.61~0.73平方米,每居民占用地面积为1.5~2.0平方米(详细项目见附表一)。第十三条小区定额指标一、小区用地指标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居住用地(住宅层数按4-6层计)小区级公共建筑用地小区级公共绿地小区级道路用地其它用地合计8~113.5~51~21~3114.5~2二、居住建筑技术指标1.平均每人居住面积:5平方米。2.住宅平面系数:52~54%。3.房屋间距:各地可根据住宅建筑布局形式、日照、通区、绿化、防火、管线埋设等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条件,综合考虑,分别确定房屋间距。在条状建筑呈行列式布置时,原则上按当地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计算房屋间距。4.住宅建筑层数:大、中、城市以五、六为主,小城市、工矿区和卫星城以四、五层为主。三、居住建筑密度指标居住建筑密度:四层一般可按26%左右,五层一般可按23%左右,六层不低于20%。四、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小区级公共建筑定额按人口平均,每居民占建筑面积1.0~1.45平方米,每居民占用地面积3.5~5.0平方米,(详细项目见附表二)。第一编城市规划与建设居住区级公共建筑指标附表一系序指所一般规模千人指标备注统号标项目需处数建筑面积(平米/处)用地面积(平米/处)数量建筑面积(平米)用地面积卫生12*医院门诊所小计1/21/212900-35001800240027003-3.5床位14-15人次/日129-16918-22.5147-191.5240-30027-33.8267-333.8综合性医院,二个居住区设一处,300病床,每日门诊900人次。综合性门诊所,每日门诊600-700人次,两个居住区设一处。即二个居住区,一个设医院,一个设门诊所。经济345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邮电所小计11/21600-7002000-3000300-4003200-450014-1525-307.5-86.5-5340-50特大城市在办事处下设银行分理处。邮电所应有信件、汇兑、包裹、市内外电话、电报、报刊发行等业务。文体6789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小计1-2111-22500-3000800-1000不大于50002400-30004000-1000036-37.5座位18.5座位置56-7260-62.520136-154.590-11460200-300设简易舞台,4万人设1500座,5万人设1800座。分设二处时,每处700-1000座。共740-980座,包括图书馆、礼堂、电视大学及夜校等。近期保留用地。可同时容纳240-300人活动。二处用地面积共8000-15000平米。续表系统序号指标项目所需处数一般规模千人指标备注建筑面积(平方米/处)用地面积(平米/处)数量建筑面积(平米)用地面积(平米)商业、饮食、服务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百货商店书店中西药店综合食品店日用杂品店饭馆快餐馆面食馆菜市场照1111111-21-2111111216-2500320-500400-500720-900280-400600-800300-350260-3001600-2250160-200200-2501000-125080-150240-400共1400-200080—1001080-1350900-12002400-35001600-20003-3.2座1.9-4.4座1.6-3座5座40-508—1010187-815-167.5-146.5-1240-4545252-36-835-402722.5-2460-7040经营干鲜果品、糖、烟、糕点、茶叶等。经营日用陶瓷、厨房用品、卫生用品、土特产等。共120-160座位。共76-176共64-152座位包括副食。可设浴25相馆理发馆浴室*洗染店服装加工店综合修理店*弹棉花店1共1600-25002231-27040-50室旁包括锅炉房、堆煤场。为收活并门市部。洗染厂4-5个居住区设一处。修鞋、绱鞋、黑白铁、修自行车、修小百货等设一处,修无线电、电视、修钟表、修家庭电器等另一处。为收活门市部。弹花厂3-5个居住区小计设一处,面积300平米。系统序号指标项目所需处数一般规模千人指标备注建筑面积(平米/处)用地面积(平米/处)数量建筑面积(平米)用地面积(平米)教育1托儿所8-10座32-60本指标仅考虑进入保健系统在小区内办的托儿所,儿童数约占适龄儿童入托总数的20-25%。建筑面积4-6平米/座,用地面积10-12平米/座。2幼儿园12-15座72-120144-210本指标仅考虑进入教育部门在小区内办的幼儿园,儿童数约占适龄儿童入园总数的25-30%。建筑面积6-8平米/座,用地面积12-14平米/座。3小学2500-3000(20班,1000人)7000-1000070-90座175-270490-900如采用千人指标下限,则三个小区设二所。建筑面积2.5-3.0平米/座,用地面积7-10平米/。座4中学5250-6000(30班,1500人)1800—2250080-100座280-400960-1500两个小区设一所或个居住区设二所。建筑面积3.5-4.0平米/座,用地面积12-15平米/座。不包括教职员工宿舍和食堂小计559-8505储蓄所1/2120-1506-7.5两个小区设一处6邮政所1100-15010-15小计16-22.57运动场2000-3000200-300续表系统序号指标项目所需处数一般规模千人指标备注建筑面积(平米/处)用地面积(平米/处)数量建筑面积(平米)用地面积(平米)商业、饮食、服务8粮店3/2250-30037.5-45兼营切面。两个小区设三处,每处服务1500-2000户。9煤店1/250-60350-4002.5-320-25两个小区设一处。另需设堆放简棚100-150平米。10基层商店325075经营小百货,小副食、肉菜等。11百货让1250-30025-3012副食店1450-55045-55经营副食、食品及干、鲜果品。应设置相应的后院。13店菜店1300-500800-90030-5080-90兼营鱼、肉。14饮食店3200-30060-80应设置相应的后院。15理发店1100-12010-1216小修1808经营修鞋、绱鞋、黑白门市部铁和自行车小修17综合服务站15-20包括拆洗组、缝纫组和牛奶站等,可分散设置。18自行车棚4-6190-26095-19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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