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新
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2006年3月6日18时许,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窜至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文登路居委菜市场处,将路经此处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的学生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2006年3月16日,沈华到被害人所在的日照市某职业学校玩耍,碰巧被陈某、安某二人认出,被抓获归案。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思考并讨论问题•①: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②:假设沈某是在公交车上偷偷划破了陈某的衣袋,也是偷到了8毛钱,会被判得那么重吗?YoursitehereLOREMIPSUMDOLOR犯罪:是指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收刑罚处罚的行为一罪与罚犯罪的特征:1、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当接受刑法处罚的行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刑罚主刑附加刑刑法: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而其他法律规范的一般都是违法行为及其福后果。2、刑法调和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比其他部门的法律更加广泛3、刑法严厉程度更高4、刑法具有补充性5、是其他部门的保障法刑法的功能:1、规制功能:约束公民行为的功能2、保护功能:保护社会不受社会分割的功能3、保障功能: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障有罪的人只是受到法律限度内的惩罚。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平等是适用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3、罪行相适用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的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平等是适用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3、罪行相适用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的原则。刑法的时效:时效:是一种追诉时效,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过期不追诉的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服役的,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10年,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过20年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一、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体要件犯罪主体犯罪赚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例:少年犯罪嫌疑人何佳(化名)4岁时,父亲就和母亲离婚并重新组成了家庭。父亲再婚后,后妈对她冷眼相看,虐待打骂是家常便饭,就连后妈带来的小弟弟也经常欺负她。上初中后,一次学校发起“母亲节向母亲献礼物”活动,每位同学都为自己的母亲准备了礼物,惟独何佳躲在一边,抚摸着周身被后妈毒打的伤痕,头脑中冒出了一个令人颤栗的报复计划。当天放学后,何佳在晚饭里投入了剧毒,除何父因故幸免、后妈经抢救脱险外,小弟及她邀请来吃晚饭的两名同学均命归黄泉。上述青少年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案例一属于故意杀人罪之间接故意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1、意外事件:行为人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孙子中毒事件)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侮辱母亲事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侮辱母亲事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侮辱母亲事件)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2、防卫行为必须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能实施3、防卫必须是对不法侵害分子本人实施4、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5、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问题]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田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华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不构成犯罪)3、紧急避险: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餐区的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不负刑事责任。1)必须有威胁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现实危险;(2)危险期威胁必须是当时实际存在的,而不是出于假想和推测或者是已经过去了的;(3)必须是在没有其他方法右以避免时,即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行;(4)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须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孙某驾驶满载乘客的公共汽车以25公里的时速由东向西行驶,当行到某大街时,迎面开来一辆高速行驶的失控的汽车,孙某为避免与失控汽车相撞,急忙向右打舵,将车开到人行道上造成撞伤一人的后果。孙某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孙某的这种行为在刑法上称为紧急避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的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裂国家最、背叛国家罪、叛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伪造货币罪、信用卡诈骗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重点法条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财产罪: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重点了解:案例分析:铜川女孩杜某,在西安南二环一家KTV做酒水推销工作,在包间内趁客人们喝的晕头转向,呼呼酣睡之时,把手伸向客人的腰包,拿走客人16万元的港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危害国防利益罪:阻碍军人执行任务罪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犯罪主体不同: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犯罪主体的认识: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主犯、从犯、胁迫犯、教唆犯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4、受贿罪5、行贿罪6、介绍贿赂罪7、滥用职权罪8、玩忽职守罪9、职务侵占罪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最2、重大责任事故罪3、合同诈骗罪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3、几种常见的犯罪1、间谍罪2、放火罪3、交通肇事罪4、故意杀人罪5、故意伤害罪6、强奸罪7、抢劫罪8、盗窃罪避免误入犯罪歧途青春之花只开一次花有再红日,人无再少年,莫让青春之花误入犯罪的歧途
本文标题:《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课件-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735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