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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这是一部比那些大部头小说显得短小的多的长篇小说,但它同样具有大部头小说所具有的震撼人心的效果,以及高超的艺术造诣,堪称经典名著中的典范作品。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著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百世的原因。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本文由百分网提供,原文地址: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每个阶段读它都会有不同的感觉,年少懵懂的读,以及现在似有感悟的读。心中的红字,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暗示与压力。我想,或多或少每个人心里都有各自的红字吧。当我们做了一些不该做的,就一定会有一个正义的声音提醒我们——这是不对的。然后就不断会有良心的煎熬,于是有一些罪犯就会自首,甚至为自己所做的感到羞愧甚至自尽。那难道就不是心中的红字在起作用吗?《红字》是纳撒尼尔(1804~1864年)于19世纪中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在这部小说中,霍桑除了对人性的脆弱与悲伤进行深入的探讨,并且融入了影响他个人极为深远的清教徒遗传,深刻剖析罪的意识对身心灵的影响、尖锐地批判已经沦为形式主义的清教精神、探讨个人在自由与权威中的矛盾挣扎。故事表面上看来只是在叙述一个简单的浪漫爱情故事(这不难理解,因为《红字在山的那边读后感》的副标题叫做“ARomance”),但它的主题却是学者们一直以来争议的对象。当我在研究这本历经那么多批评或赞赏的书,绝对领悟到一点就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对《红字》文本的阐释上,要将霍桑的创作置于西方历史性问题的大视域中来加以分析它的主题。这样才能证明霍桑是19世纪美国文学界最杰出的文学家。《红字》一开始,作者就写下这样一段话:“新殖民地的缔造者们,不论他们原先可能会规划出什么人类美德和幸福的一个乌托邦,都一定会认识到,他们最初的实际需要之一,就是划出一部分处女地作为墓地,再划出另一部分作为监狱的地基。”作者以宏观的视角透露出17世纪美国殖民统治时期的社会背景。我们从《红字》里看到的却是另一个景象。普林和罗杰才是得到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的认可的。与自然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会被社会感恩老师读后感所摈弃,而为一个名义上是丈夫的人守节,生活在孤独中却被社会承认,这正是不合理的社会规条所造成的不文明现象。普林无法挣脱命运的摆布,她根本就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逃脱宗教精神牢笼的禁锢。如果说普林能自己选择的话,她一定会追随丁梅斯代尔,而不是罗杰。可惜没有人会尊重这样子的选择,不管她是一开始就说出真相也好,生完了小珠儿才说也好,都不会得到肯定,甚至还要加以惩罚。可见当时的清教教规是多么的虚伪啊!假如神是充满慈爱的,身为跟随他的教徒也应该是以爱和宽容来拯救普林的灵魂,而不是将她推到千里之外,更不应该将她的罪行公告天下。作者在表达他对赫丝特•普林的同情时,给那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犯)赋予了新的象征意义。红色正是代表着赫丝特爱国的书,普林和丁梅斯代尔抑制不住青春的冲动和爱慕对方的心,红色也象征了生命、力量和热情。无情的教徒却把青春的热情之火给扑灭了。虽然在世人的眼中普林是因为触犯了清教法规的第七戒,被制定为通奸罪而须在胸前显眼的位置缝上一个红色大写字母“A”。她的敢于承担责任的形象跟牧师丁梅斯代尔懦弱、忧郁、整天神经兮兮的形象成了一个极大的对比。波士顿的人们为她胸前的“A”字起了另一个解释---Able,说“红字是她职业的象征”,“意味着‘能干’”。作为一位女性,而且她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她仍能靠着自己的力量得到别人的认同,这实在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我认为珠儿是该小说的最高主题,珠儿的象征意义就是霍桑的整个爱情观,亦即:爱情是神圣,宝贵,美好的,它遵循的只是自然法则,而不应用虚伪的社会法则来只有一个地球读后感禁锢或扼杀爱情。霍桑在二百年前写下的作品,在今天看来除了它的争议性,我也看到了它的先进性。直到今天,《红字》主题之深刻和它超强的艺术感染力,丝毫没有退减。它超越了时代,是不朽的作品。另外,我认同ClaudiaDurstJohnson对《红字》的看法,她说,“每个人都同时拥有罪恶的和天使的,阴沉的和快乐的,自私的和爱别人的真性情。‘成为真实的’的意思就是了解到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戴着一个红字”是的,红字不只是罪名,它是罪的象征。而有些人的“罪”是表露在外的,有些人的“罪”是隐藏的。总之既然“罪”已存在每个人的心里,认清自己而追求真实的自我,勇于反省和自我检讨,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这些就是我看完《红字》的领悟。《《红字》读后感》是一篇关于读后感《红字》的文章。本文由学生无忧网编辑精心收集整理,如本篇文章不符合您的要求,您也可以查看网站右侧的与本文相关的文章。文章来源于互联网,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关于霍桑《红字》的主题,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众多评论中,最耐人寻味的,当属美国评论家尼娜贝姆教授的观点:《红字》是一部描绘自然人与社会人分岐的小说。尼娜贝姆提到“(‘市场’)这个场景显示在个人与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原先具有的一致中出现了一个可想而知的分歧,一道裂隙。”[1]而事实上,整部小说或多或少反映了自然的个人与社会的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试着达成某种一致,最后以一种相融状态结束。谁胜?谁负?《红字》中自然人与社会人的冲突可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一伙人与代表社会人利益的一伙人之间的冲突;然后是每个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一、作品中代表自然人利益的主要是女主人公海斯特及其女儿珀尔,而代表社会人利益的是两个情敌丁梅斯德与齐林窝斯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2]。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为拯救行将失去生活勇气的牧师,海斯特劝牧师离开小镇,到自由美好的地方生活,过一家三口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自然人最起码的要求。珀尔的存在本身便是自然人与社会人的矛盾。作为“自然”的产物,爱的结晶,珀尔来到世上,其与生俱来的“自然”品质在作品中得到充分渲染。珀尔与太阳、森林融合为一体,与狼成为朋友,说明珀尔是自然的一部分。正如尼娜贝姆教授所说,“她具有清教徒所竭力否定的一切自然的品质。”而珀尔的存在作为一种惩罚,使海斯特想起自己的罪恶。珀尔在行使“社会”对海斯特的监控权利,只要海斯特做出违背社会约束的事情,珀尔就会提醒她(如海斯特摘掉a,珀尔不认她的一幕)。因而福格勒在《霍桑的小说》中将珀尔看成“是将海斯特的通奸始终呈现在她的面前,使她怎么也无法逃脱她自己行为所招致的后果。”[3]丁梅斯德,这个受过良好的教育,文雅而持重的年轻牧师,在教区中担任至高的社会责任,是教区里德才出众的人物,自认自己是教区中最神圣的人,并笃信自己是“受上帝的招呼”,作为上帝的替身来从事牧师工作的,自然应该被仰慕、被爱戴。他忍受严酷的精神折磨是为了维护加尔文清教教义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赎罪、布道以达到内心平安,但七年过去了,这种奢望却一天也未得到满足。最终以死亡来向上帝谢罪。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失去人的自然属性,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老齐林窝斯本应是位受害者的形象,但他选择了向情敌复仇,这也是在维护17世纪新英格兰的社会公德及当时的妇道。海斯特与两个男人的冲突,一个表现在追求幸福的家庭生活与维护教义,牧师形象的矛盾;另一个表现在追求女人真正的幸福与坚守妇道之间的矛盾。二、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冲突集中表现在几个人物身上海斯特的自然属性是真实的,她的社会属性却是虚伪的、虚假的。因而她不存在两种属性(两个自我)的矛盾,她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自我。表面上看,海斯特“诚实”地“招认”了自己的罪行,并“顺从”地接受社会、宗教、法律对她的惩罚。但她内心深入并没有一刻顺从过。在《红字》第十九章中,她将a字摘掉仍在林间地上。这表明她憎恨这一切。她始终游离于社会之外,并伺机逃离社会。是社会抛弃了她还是她抛弃了社会?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冲突的焦点体现在丁梅斯德身上。“他充当着牧师和情人的双重角色,是宗教与自然,社会与人性之间冲突的一个焦点。”[4]这里的宗教、社会正是人的社会属性的内容,而自然与人性则是人的自然属性的内容。表面上丁梅斯德充当着众人信服的、虔诚的牧师,置所应负的责任于不顾,内心虽也受着煎熬,但却能若无其事地布道,这说明他的社会属性一开始战胜了自然属性,并长达七年之久。然而追求正常人生活的渴望却一刻也未停止过,在《红字》第19章中丁梅斯德谈到,“你无法想象,我的心里多么害怕这次会面,又多么渴望它!”一语道破其矛盾的自我。他接受海斯特的怂恿,准备一起逃往英国之事,也说明他追求自然的强烈愿望。《红字》中第20章“身陷迷宫的牧师”着力描写了经过林间会面后的牧师,其自然属性开始复苏,并且这种力量一经觉醒便占胜了他外强中干的社会属性,以一种令他自己吃惊的不知疲倦的活力克服了路途上的一切困难。一时间,“整个教堂外观显得如此陌生,却又如此熟悉,致使丁梅斯德先生的头脑在两种想法之间摆动不已:要么迄今为止他只是梦中看到它,要么此时他是在做梦”。这表明了他在追求自由、幸福的正常人生活与维护其原有的社会地位,名望之间摇摆不定。自然属性与社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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