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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江苏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1—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监察厅、纠风办、物价局制定的《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国庆节是第一个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节假日,且中秋节与国庆节假日连休。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苏政发〔2012〕124号—2—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规定,2012年中秋节当日(9月30日)视为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免费通行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顺利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2012年9月12日—3—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省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2〕376号)精神,体现收费公路“服务为本、畅通主导”的要求,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现就我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事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范围(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和非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4—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三)免费通行的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所有收费公路(含独立收费大桥、长江隧道和机场高速公路)。二、收费管理(一)一般规定。1.人工收费(MTC)车道:仍实行一车一落杆,当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时,驾驶员应主动减速,待栏杆抬起后免费驶离收费道口。对联网高速公路,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时需领取车辆通行卡,出口时交还车辆通行卡后免费驶离。2.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安装有电子不停车车载设备的小客车正常通行ETC车道,免收车辆通行费。(二)特殊情况。1.行驶联网高速公路的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出口时,无车辆通行卡或损坏车辆通行卡的,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明确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卡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2012〕218号)规定,交纳通行卡赔、补偿费(每卡50元),在规定时间内免收车辆通行费。2.对不能明确判断的车型,驾驶人员应主动出示车辆行驶证,接受收费人员的核实。符合规定车型的,免收车辆通行费,其他车辆应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三、保障措施—5—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实施后,有可能引发收费公路尤其是重要通道、重点干线公路、重点出口交通拥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收费道口及服务区治安隐患增加等问题。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交通运输、公安、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政策实施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要组织交通运输、城建部门,对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地方道路进行排查,抓紧对路幅较为狭窄、极易发生交通拥堵的地方道路以及高速公路连接线道口进行拓宽改造、交通渠化和交通诱导,保障车辆通畅进出高速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做好应急预案;督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加强运营管理,做好政策实施后的交通流量、免费情况统计和总结评估工作。公路管理机构对重点路段、收费站、服务区要加强巡查,加强施工路段监管。重大节假日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保障制度。公安部门要加强收费公路、重要路段、重要出入口的交通巡逻管控,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在重要收费站、服务区和重点时段增派人员、驻点值勤,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和治安管理;配合—6—收费站做好交通组织工作,维护车辆良好通行秩序;及时处置影响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切实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连接道路与地方道路间的交通组织和车辆通行管理,保证进出高速公路车辆安全通行。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纠风、物价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及时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二)加强运营管理,提供文明服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道口、服务区以及其他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提供文明、便民服务。1.加强养护管理。以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为重点,及时处置公路病害,保障收费公路交通设施、安保设施完好。加强桥梁动态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桥梁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确保运营安全。重大节假日期间,原则上暂停影响车辆通行的养护施工作业。2.加强收费站管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对收费站现有收费车道高峰时段通行饱和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完善应对措施。开足收费车道,在收费站区及站前适当地点提前设立明确清晰的引导标识。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必要时应增设临时收费车道,有条件的尽可能设置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尽量避免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混合通行。加快联网ETC等—7—收费系统的升级改造,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对收费道口严重不足的收费站,抓紧调查论证,研究制定扩建方案,增加收费道口,满足车辆通行需求。3.加强服务区管理。保障服务区及其设施干净卫生、安全有序、服务温馨。增加安保人员,强化服务区停车场车辆引导、停放管理,避免产生车辆拥堵和秩序混乱现象;对载有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车辆确需在停车场内临时停放的,应当限时停放在指定区域。加强对餐饮食品、卫生场所、加油站点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油料供应充足、车辆维修便捷。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确保提供24小时不间断基本服务,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让群众满意。4.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流量和免费通行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等工作。(三)强化新闻宣传,引导合理出行。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现场宣传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我省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具体方案,特别是免费通行的范围、收费管理要求,引导公众和媒体支持配合公路管理工作,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及时、多渠道发布交通流量、交通事故、交通气象、公路施工等路网运行信息,提前告知并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集中出行导致收费公路拥堵;引导公众在出行前,—8—及时主动了解途经公路的路况信息、前往目的地如重点景区的交通拥堵状况。(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联动处置。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分析免费放行后所辖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的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流特征和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制定完善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特别是一线负责人要把握好政策的严肃性及操作的灵活性,及时采取措施,保障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交通拥堵和通行高峰时段,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靠前指挥;收费站要增派工作人员和便携式设备,加强现场管理和交通疏导,及时处置拥堵问题。当高速公路收费站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均超过200米时,应严格执行《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对所有车辆予以免费放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特别是遇有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加强路网交通流量分析和预判,对出现严重交通拥堵的,应提前调度,及时启用多个收费站同时分流方案。联网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时间截止之前,提前通过可变情报板、交通广播等载体,提醒驾乘人员就近选择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加强省际、市际通道的跨区域联动处置,特别是同一公路省—9—际交界处的相邻收费站和共建收费站,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实现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的统一、收费车道和免费车道的有效对接。—10—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9月12日印发
本文标题:江苏省政府关于批转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江苏省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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