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医院药事管理2014.11内容•药事管理的概念与特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解读•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解读•高危药品管理制度解读•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制度解读•处方点评管理制度解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与特点1、医疗机构药事的概念医疗机构药事泛指医疗机构中一切与药品供应、使用、管理有关的事物(项)。包括:①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剂、制剂,药品的质量管理、药品的临床应用、经济核算、临床药学、药学教学、科研、监督管理;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内部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规章制度;③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信息交流等事项。如药学部门与医疗科室、护理部门及医生、护士、患者的沟通交流,与医院之外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检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联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与特点2、医疗机构药事的特点(1)专业技术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对象是药品、药品信息、药师,内容涉及采购、供应、调剂、制剂、药品检验、药品保管、临床使用、药学服务等。具有明显的专业特征。(2)政策法规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各种管理法规、政策在医院药事活动中的实际运用。如《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管理法规是医院药事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的行为规范。(3)技术服务性技术服务性突出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的,医院药事管理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保障供应医院临床需要的合格药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保障医院药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从而促进医疗保健质量的提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与特点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概念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对医疗机构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应用管理科学的基本原理和研究方法对医院药学事业各部门的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管理活动的规律,并用以指导医院药事健康发展的实践活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高危药品管理组ADR与药害事件监测组处方点评管理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三)高危药品管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四)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五)处方点评管理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秘书:办公地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4、抗菌药物购进管理制度5、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6、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制度7、细菌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管理制度8、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9、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谈话诫勉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1、有指征: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有药敏试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3、按照药物在体内过程特点选择药物:药效学与药动学。(各种情况)4、制订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患者病情;病原菌;药物的特性;剂量;途径;价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章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原则1、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2、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3、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1)病原菌不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5)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6)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第四章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1、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如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姓名。2、不得在门诊治疗中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3、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5天4、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5、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情况下抗菌药物1、肾功能不全: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注意正在透析患者)。2、肝功能不全: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3、新生儿患者4、小儿患者5、妊娠妇女6、哺乳期妇女7、老年患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殊使用: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二)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医师授权的处方权非限制使用-------------医师处方限制使用----------------主治医师处方特殊使用----------------会诊后高级职称者处方(三)抗菌药物专家指导组成员:(其中两名医师和一名药师参加会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章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及分级管理原则(四)补充说明:1、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3-5天,后须根据病原学及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2、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号管理制度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收回销毁办法8、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概念►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的药品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依赖,一但断药就会产生异常反应,即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涕、流泪、出汗等。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麻醉药(剂)是指医疗上用于全身麻醉和局部麻醉的药,如乙醚、三氯甲烷、普鲁卡因、利多卡因等,这些药品在药理上虽具有麻醉作用,但不具有依赖性。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精神药品长期使用后所产生的药物依赖性是精神依赖性,不同于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所致的身体依赖性–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分别管理第一类精神药品在毒性和成瘾性等方面较第二类精神药品要强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具有明显的两重性–镇痛作用强,是临床上不可少的镇痛药–具有药物依赖性,若流入非法渠道就成为毒品,会带来严重的“药物滥用”,造成社会危害►对麻醉药品加强管理的目的-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医疗上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造成社会危害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2、目录►麻醉药品:吗啡注射液哌替啶注射液芬太尼注射液吗啡缓释片注射用瑞芬太尼可待因片布桂嗪注射液阿桔片舒芬太尼注射液►第一类精神药品:氯胺酮注射液麻黄碱注射液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地西泮注射液地西泮片曲马多注射液曲马多片苯巴比妥注射液苯巴比妥片咪达唑仑注射液艾司唑仑片阿普唑仑片劳拉西泮片氯硝西泮片硝西泮片佐匹克隆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3、管理要求►组织机构:成立管理工作组。►三级管理:药库、药房、使用科室。►五专管理: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批号管理:购入、储存、发放、调配、回收。►基数管理:发药窗口规定基数不得超过。►教育培训:定期对医师、药师培训法律、法规。►出险即报:应急预案。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4、采购►凭印鉴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5、入库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6、贮存与保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7、权限的获得–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药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8、开具处方的要求►使用专用处方►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按照《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门急诊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首诊医师应亲自诊查,建立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相关资料;►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分类剂型一般患者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一次常用量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日用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殊情况应注明盐酸二氢埃托啡: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看服到口)盐酸哌替啶: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哌醋甲酯: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量。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9、处方流程►中、重度慢性癌痛病人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携带以下资料到医务科备案。1)患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2)取药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患
本文标题:医院药事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883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