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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实施工作总结泸定中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日附件:1、《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甘水函〔2012〕151号,2012年5月21日)。附图: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2、工程总平面布置及防治责任范围图。1前言1.1项目概况1.1.1项目来源及建设的必要性泸定县地处四川省甘孜州藏族自治区东南部,青藏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地带,素有“康巴大门”之称。随着泸定县人口的不断增多,现有的城市规模已不能满足发展,甘孜州政府已同意泸定新城区的开发建设。新城区主要分布于大渡河右岸一级阶地平坝,地势较低,无堤防护岸工程,易受洪水冲刷影响。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建成后位于泸定县新城区段大渡河右岸,上起康巴大桥,下至下田坝回水湾,整治河段长约3.49km,控制大渡河的流域面积为59192km2,河道平均降比约为5.5‰。工程保护对象为规划的泸定县城新城区,工程保护面积4.8km2,人口3.0万人。本工程不仅能保护该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生活,同时还可维护当地经济正常发展,增强民族团结,稳定藏区,加快两个文明建设,缩小与内地的差别,并且对于长江上游地区防治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平衡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依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川水函[2010]1042号)和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通知,为确保新城区防洪安全,为新城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保障,修建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是十分迫切的。1.1.2项目方案调整情况2009年9月,由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并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可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可修改、补充、完善,于2009年12月底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0]1042号文审查通过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2012年1月再次修订可行性研究报告,本工程静态投资9114.09万元。2011年9月,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2011年10月25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审查。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于2011年11月中旬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修订本)。1.1.3工程概况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建成后位于泸定县新城区段大渡河右岸,上起康巴大桥,下至下田坝回水湾,新建防洪堤总长3386m,新建堤防堤型为C15埋石砼衡重式护堤及衡重式、斜坡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堤型,堤顶高程为1305.27~1286.42m(另加0.6m高的防浪墙),堤顶宽度为4.5m。本工程共占地4.484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2.20hm2、临时占地2.284hm2。本工程开挖土石方及砂卵石48.01万m3(自然方),回填利用砂卵石46.45万m3(压实方),经土石平衡后,还剩土石方弃渣8.53万m³(松方),均全部采用18t自卸汽车直接运输至泸定新城区低洼地带回填,故本工程不需设置弃渣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重现期,堤防工程等级为IV等,主要建筑物按4级设计,综合安全超高定为1.0m。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静态总投资为9114.09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计划工期)为8个月。(工程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实际工期为16个月,(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属新建项目,堤防建设除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加快两个文明建设,缩小与内地的差别外。也对于长江上游地区防治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1.2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实施情况发展经济与开展建设工作必须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为基础。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和改善施工影响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泸定县水务局于2009年10月委托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2年3月11日,应泸定县水务局请求,在康定由甘孜州水务局召开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技术审查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报告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2012年4月上旬,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按照与会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书》(修订本),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补充、完善,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本项目因空间跨度大,其间地质地形复杂,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由各个分区的不同防治措施体系和主体工程已有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项目构成。各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包括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两种,采用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主体永久占地区防洪堤背水坡以1:1.5的临时边坡与现状地面连接。针对防洪堤后遇低洼地带时,将其地面高程逐步回填至与设计堤顶高程齐平。设计堤顶高程以下的开挖边坡回填后,对水土流失起到有效的防治作用。针对防洪堤背水坡设计高程以上的边坡开挖时,高度达3~5m,边坡坡度为1:1,采用植草护坡,护坡高度3~5m草种选用适合当地生长的黑麦草等。并兼于坡脚设排水沟,根据降雨汇流估算,所设坡脚排水沟断面尺寸为0.5×0.5m(宽×高),排水沟及护坡长1.3km。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卵石衬砌,厚0.2m(详见附图),并采用M10水泥砂浆抹面进行防护工作。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针对占用初期平整场地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时期,使用时期,后期拆除清理时期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安排避开雨季,场地平整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占地使用过程中做好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内排水工作,在施工临时占地区四周设置浆砌卵石矩形排水沟,断面尺寸岸0.4×0.4m(高×宽)考虑,排水沟长2.4km。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卵石衬砌,厚0.2m(详见附图)。施工完建拆除设施过程中移除硬化地面,将地面整理平顺,恢复原貌。工程完工后,对占用荒草地进行绿化,草种选用当地适生的黑麦草等,绿化面积0.109hm2。施工临时道路占地区针对平整场地、完工拆除过程中仍有可能造成少量水土流失,将在建设过程中尽量安排避开雨季,场地平整尽量做到挖填平衡。占地使用过程中做好施工临时设施占地区内排水工作,在施工临时占地区四周设置浆砌卵石矩形排水沟,断面尺寸岸0.5×0.5m(高×宽)考虑,排水沟长3.8km。排水沟采用M7.5浆砌卵石衬砌,厚0.2m(详见附图)。施工完建拆除设施过程中移除硬化地面,将地面整理平顺,恢复原貌。工程完工后,对占用荒草地进行绿化,草种选用当地适生的黑麦草等,绿化面积0.721hm2。直接影响区针对施工过程中后施工过程后遗留问题造成的影响,加强了施工管理及水土保持监测,坚决严格按规范施工,尽量减少了其影响区域,减轻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破坏及新增水土流失。并在施工过程后对直接影响范围采取清理滑落散土,翻松由于施工过程所占压的少量土壤,尽量恢复了其原貌。工程措施总的工程量有土夹石开挖3893m3,m7.5浆砌块石排水沟2856m3,M10水泥砂浆抹面2668m2,土地整治19964m2。植物措施工程量有植草护坡8090m2,绿化面积8300m2,种草籽57.5kg。2012年5月2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务局以“甘水函[2012]151号”对《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根据X部第X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依据《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于X年X月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前的自查初验工作。自查初验的结果为水保措施均实施,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完建且质量合格,相关的质量缺陷也已处理完毕。经过一个汛期的检验运行,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质量均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质量合格。自查初验后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总结,编制完成了本报告。2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2.1主体工程概况2.1.1主体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建设内容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静态总投资为9114.09万元,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6个月。于泸定县新城区段大渡河右岸,上起康巴大桥,下至下田坝回水湾,新建防洪堤总长3386m,新建堤防堤型为C15埋石砼衡重式护堤及衡重式、斜坡式相结合的复合式堤型,堤顶高程为1305.27~1286.42m(另加0.6m高的防浪墙),堤顶宽度为4.5m。本工程共占地4.484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2.20hm2、临时占地2.284hm2。本工程开挖土石方及砂卵石48.01万m3(自然方),回填利用砂卵石46.45万m3(压实方),经土石平衡后,还剩土石方弃渣8.53万m³(松方),均全部采用18t自卸汽车直接运输至泸定新城区低洼地带回填,故本工程不需设置弃渣场。2.1.2工程设计文件批复、调整过程2009年9月,由泸定县水务局委托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设计并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1月27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可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可修改、补充、完善,于2009年12月底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0]1042号文审查通过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本)。2011年9月,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2011年10月25日,四川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审查。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实施方案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于2011年11月中旬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修订本)。2.2水土保持工程概况2.2.1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泸定县水务局于2009年10月委托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12年3月11日,应泸定县水务局请求,在康定由甘孜州水务局召开了《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的技术审查会议,与会领导和专家对报告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2012年4月上旬,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按照与会领导和专家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报告书》(修订本),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补充、完善,编制完成《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2年5月21日,甘孜藏族自治州水务局以“甘水函[2012]151号”对《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进行了批复。方案批复: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堤防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划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6.989hm2,其
本文标题:四川省泸定县新城区大渡河提防工程水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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