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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明代白银货币化摘要在中国货币演变史上,货币形态经历了从复杂到简单、从多到少的演变态势。明朝时期,中国社会的货币制度经历了一次重大的变革,即银本位的确立。然而,白银货币化并非是一蹴而就的,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进程,是在官府与民间,白银与纸币和铜钱的博弈中造就的。白银货币化是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唐宋元时期白银的使用提供了社会基础,明朝白银产量的大幅提高和外银内流使得白银供给较为充足,明朝混乱的货币制度使得白银这种硬通货的吸引力提高,政治势力的角力等等。白银货币化是社会经济变迁的结果,反过来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结构、国家赋税制度、价值观念等诸多方面。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史实介绍白银货币化的进程,分析其原因以及社会影响,以反映中国货币制度演变的重要内容。关键词:明朝货币政策白银货币化一、导论(一)选题原因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重要的转型时期,整个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结构都在发生变化,以白银货币化为核心的货币制度的变迁是这一时期结构变化的重要反映,并推动社会经济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明代中期,大明宝钞因严重贬值退出流通领域,白银以体积小价值高、易于分割熔铸、便于携带等天然属性,于天顺以后逐渐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隆庆元年,明穆宗颁布诏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一钱以下止许用钱。”这以法律形式确定其货币地位,白银货币化基本完成。万历年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标志着白银货币化的最终完成。当白银努力冲破政府的禁令,逐步取代官方发行的纸币和铜钱的同时,世界经济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世界市场开始出现。世界贸易网络开始建立,白银成为世界货币。以白银为标志,明代中国与两个重要历史转折开端联系在一起。一是中国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开端,二是经济全球化的开端。因此,白银货币化除了推动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国家财政制度和社会结构变迁之外,还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和交流。总之,白银货币化是中国历史上不可忽略的重要史实,从而对白银货币化的研究具有深刻意义。(二)文献综述明清之际就有对白银货币化的研究,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等人的著作中都提到了明代白银的流通情况,并以“银力竭”即白银供不应求为由提出了废止金银流通的一些主张。王夫之虽然也认为白银作为货币具有不足之处,但是白银仍然是一种优质币材。白银“藏蓄不蚀,练铄不减,藏之约而赍之也易”[1],所以用银是一种历史发展趋势:“人习于便利,知千百年之无以能易之矣。”[2]在清朝张廷玉在其著作《明史》志五十七中对明朝的钱钞进行了短而精悍的综述,记述了货币政策的变革,铸钱的增长,银矿的开采等内容,为白银货币化的研究提供了史实材料。彭信威现实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写成的《中国货币史》主要沿着时间脉络详细阐述了中国货币的演变。其中在明代部分,叙述了各个皇帝在位时的货币政策,并详细说明了明朝白银的使用和发展情况,便于全面了解明朝货币的沿革。王裕巽先生在《明代白银国内开采与国外流入数额试考》中分不同时期考察明代国内白银的开采数额和当时流入中国的白银,其中有大量详细的数据来支撑“白银在流通支付和货币收藏领域的充足供给是白银货币化的必要条件”这一论断。董郁奎在《明代的白银流通及其影响》一文中提到明代白银存在四个时期、三个原因、三个来源以及三个方面的影响。万明(2003)在《明代白银货币化与制度变迁》、《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初步考察》中从不同角度分析了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历程及其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其文章《白银货币化:中国与世界连接的新视角》(2004)还考虑考虑外银流入对国内货币制度变迁的影响。二、明代白银货币化的进程“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从而商品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身上,即转到贵金属身上。”[3]白银货币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国家货币政策适应社会现实需要而不断调整和修正的结果。明初,白银并不是合法货币,政府禁用金银交易。当时明朝的典章制度中只有“钞法”、“钱法”,而没有“银法”。但是由货币制度的弊端和与现实的不匹配,白银的货币化自民间自下而上地开展开来。明代货币制度的演变,可分为四个阶段:铜钱—纸钞—银钱钞兼用—白银时代。(一)洪武元年(1368年)到洪武七年(1376年)的铜钱时期明朝建立伊始,规定法定货币是铜钱。洪武元年,太祖“即位,颁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曰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余递降至重一钱止。各行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洪武四年改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4]由于元代纸币政策的破产,大多数人已经拒绝使用严重贬值的纸币,在当时推行铜钱是有利于市场稳定和朝局安宁的。但是这一时期在政府的各项收支中有使用白银、布帛的现象。在军饷供给中,“上以北平、山西馈运之艰,命以白金三十万金,绵布十万匹,就附近郡县易米,以给将士。及辽东军卫乏马,发山东绵布十万匹,贳马给之。”在户口食盐中,在洪武三年十二月,殿中御史唐铎调:“福建户口食盐,每引收银十两或钱一万二千,民艰于办纳,请自今以土产物代输为便。”[5]在这个过渡时期,政府发行铜钱,有利于战乱经济的恢复。但是当时铸钱并不多,且有不少流出国外。鼓铸又因缺乏铜料,供给困难,政府就命令百姓销毁器皿,将铜料交给官府。此外,铜钱分量低,价值不高,不便于长途转运,所以商贾又开始“沿元之旧习用钞,多不便用钱”。[6]于是,明朝开始发行纸钞。(二)洪武八年(1375年)至宣德十年(1435年)的纸钞时期洪武八年“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行。以桑穰为料,其制方,高一尺,广六寸,质青色,外为龙文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通行宝钞’。其内上两旁,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图钱贯,十串为贯。”“其等凡六:曰一贯、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7]宝钞发行伊始,为了保证纸币流通,政府严禁民间进行金银货物交易。商税兼收钱钞,收钱十分之三,收钞十分之七,一百文以下只收铜钱。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铜钱也被收缴禁用了,宝钞成为唯一合法流通货币。尽管到永宣年间,政府三令五申严禁民间金银交易,但是金银的流通并没有中断,甚至明朝政府官方指定的部分税收还要直接征收金银或者以实物折征金银。明成祖规定“惟置造首饰器皿,不在禁例”,为白银在民间的流通交易打开突破口。宣德六年六月,浙江温州府知府何文渊曰:“近虽禁使银,而商税课仍征银,巡拦网户,陪纳甚艰。”由此可见,所谓“不得以金银货物交易“的禁令是无法彻底在全国范围内执行。白银作为民间真正使用的硬通货,在货币流通交易中崭露头角。(三)正统元年(1436年)至嘉靖初为银钱钞兼用时期正统时,白银在民间流通中已取得优势,明朝政府的货币政策也随之转变。明英宗即位后将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等地的田赋米麦400多万石折征银两,即所谓的“米麦折银之令”,即“金花银”,确定了白银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地位。天顺年间,政府也重新解除不准使用白银的禁令。弘治时白银的使用量也逐渐增加,“弘治元年,京城税课司,顺天、山东、河南户口食盐,俱收钞,各钞关俱钱钞兼收,其后乃皆改折用银。”[8]正统七年,明政府设立太仓储银。“各直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皆入太仓库。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店钱,授例上纳者,亦皆入焉。专以贮银,故又谓之银库。”[9]这一时期,名义上银、钱、钞是并行的,但是由于现实生活中纸币贬值过于严重,除了国家仍然用来赏赐、支付官员工资,流通中几乎不见纸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惟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10]到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11],除此之外,军俸支银,以银雇人服役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四)嘉靖时期到明亡为白银货币化的完成时期到嘉靖年间,白银的货币化基本完成。嘉靖四年(1525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钱亦大壅,亦专用银矣。”[12]国库收支也以银两核算,嘉靖初,“是时天下财赋岁入太仓库者二百万两有奇”[13]。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颁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一钱以下止许用钱。”[14]这条明确“银钱兼使”的法令,是明朝首次以法权形式肯定白银作为合法货币。这一时期,政府大规模用银的主要表现是推行一条鞭法,即把所有的地税、贡纳、福役、人头科,都归入田亩里面,计亩征银。除了在苏、松、嘉、湖地区征本色米,以供京师漕粮四百万石外,全国各行省所属各府州县之田赋全部由征粮变为征银。[15]无论是国家税收,军饷官俸,京库岁需还是民间借贷等都是用白银,白银成为唯一具有充分货币职能的货币。一条鞭法的实施,表明明朝政府承认白银法币的地位,扩大了白银的适用范围,使得白银的地位更为巩固,白银货币化过程至此达到高峰。三、白银货币化的原因(一)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商品交换的发达白银在明代一举成为主币,不仅离不开明朝当时社会经济的繁荣,也离不开唐宋时期的社会积淀。从中唐时期的考古成果来看,白银在民间也有了普遍使用的迹象。在唐宋中期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商品经济发展高潮来临之际,白银使用的扩大,为白银货币化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因此唐宋之际白银使用的发展是白银从矿产品、商品变为货币的关键时期。在唐代,白银矿冶业、银器加工业已初具规模。宋代的白银采冶好加工则进入黄金时期,北宋皇祐中政府的银课额为二十一万九千八百二十九两,而治平中则达到了三十一万五千二百一十三两。清朝大家魏源认为白银“计坑冶之盛,实始于宋代”。银产量的飚升使得白银制品进一步普及,逐步被社会各阶层所普遍接受。虽然白银没有成为法币,但是其货币职能却在不断增强,如用于对外贸易等,这些都为明朝白银的货币化打下了基础。[16]明朝建立后,明太祖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如奖励开荒,实行屯田制度,大规模兴修水里,推广经济作物的种植等。社会经济得到了回复,耕地面积增加,粮食产量也有所提高。社会经济的繁荣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宣德年间,共形成了三十多个重要的商业中心城市。明代中后期,不少州县拥有几个甚至几十个市镇。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通货。无论是铜钱还是纸钞,就流通的连续性和可靠性来看,都不足以被人们普遍认可,从而使得白银备受青睐。(二)明朝货币制度的缺陷明朝建国初是以铜钱作为法定货币,由于铜钱粗笨低劣,不便流通的属性和当时铸铜材料的短缺,使得铜钱不敷使用、数量短缺。而且明政府的铸钱政策经常变更,使得铜钱的铸造和发行非常混乱。表1:明代铸钱简表[17]明朝铸币政策简表年份内容洪武元年(1368年)铸洪武通宝,颁布钱制八年(1375年)停止宝源局铸钱九年(1376年)停止各省铸钱十年(1377年)恢复各省铸钱二十二年(1389年)恢复宝源局铸钱二十三年(1390年)更定钱制二十六年(1393年)再停各省铸钱二十七年(1394年)禁用铜钱三十年(1397年)再停宝源局铸钱建文元年(1399年)恢复铸钱,改定钱制二年(1400年)再定钱制永乐六年(1408年)铸永乐通宝宣德八年(1433年)铸宣德通宝正统十三年(1448年)禁用铜钱天顺四年(1460年)恢复铜钱流通弘治十六年(1503年)铸弘治通宝嘉靖六年(1527年)铸嘉靖通宝,后停铸,课税征银不收钱隆庆四年(1570年)铸隆庆通宝,复收钱万历四年(1576年)铸万历通宝天启元年(1621年)铸泰昌通宝,停铸大钱崇祯元年(1628年)铸崇祯通宝十五年(1642年)铸崇祯当十钱洪武八年铜钱的地位就被纸钞取代,然而宝钞的发行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纸币的发行需要有可靠的信用作为保证,即必须有一套合理的发行准本金制度。有了准备金,发行的纸币才是可兑换的信用货币,其发行才能成功。这就是中国古代的“钞本”制度。元代行钞以金银或丝为钞本,而明代则无此储备,只以新钞为钞本。[18]而且尽管明朝规定了宝钞与金银的兑换比例,但是又严禁金银交易。这种单项的货币政策,使得大明宝钞在事实上成为不可兑换的货币,无法使用金银自身的
本文标题:明代白银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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