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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2009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统战部的指引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一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宗教政策,确保了全区宗教领域的稳定,为构建和谐文明城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掀起学习热潮,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局成立时间不长,工作经验不足,为了早日摆脱这种局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就成为我局的重要任务。一是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先导,政治思想工作优势发挥的好,并始终抓住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中心环节,各项工作才会取得进展和突破。2005年里,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严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日程安排,精心组织、并做了有序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在学习动员阶段,我局高度重视,每人每天定时学习达到2个多小时,并将区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组安排的学习内容全部完成,每人学习必读篇目17篇、撰写心得体会2篇、学习笔记共计3万多字。此外,我局同志还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进行自学。并且将理论学习与思想工作实际相结合,进行自查自找,从自身工作实践中找差距、找问题,不断更新个人的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做到边工作、边实践、边学习、边改进;在分析评议阶段,我局通过群众提、组织点、自己找、相互帮等多种形式,进行了自我剖析,并接受众多的评议意见,深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真实有效、实事求是的效果;在整改阶段中,我局针对自己的不足,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与实际工作紧密相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应用到工作中,确保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二是深钻业务、不断积累专业知识。一方面,我局同志反复学习了五大宗教知识、党的各项宗教政策与宗教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了解了宗教的特点及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认真掌握了精神实质,把这些内容学深学透,做到了烂熟于心。另一方面,我局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把一些重要的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都记录在笔记本上,并要求随身携带,使得每位同志都练就了扎实的理论基本功,确保掌握政策的准确性。二、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工作。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组织同志们对牛玉儒、任长霞、宋鱼水等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活动,使我局每位同志对廉政建设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提高。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机关作风建设。我局只有我和副局长两名工作人员,我们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重大问题,我们共同研究、决策,并带头遵照执行。工作效率得到稳步提高。在我们的共同努力和活动场所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市宗教局的好评,有许多工作都走在了全市的前列。二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局同志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不损公肥私,不以权谋私,,勤政廉洁,艰苦奋斗,主动承担工作中的难点工作,在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群众的信任。三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我局同志始终严格自律、注重人格修养,把党性与人格结合起来,洁身立德砺品性。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身都能带头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也坚决不做。特别是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事,并增加了办事过程的透明度,方便了群众的监督。三、依法行政、尊重信仰、确保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宗教问题牵涉大量群众,有着复杂的国际和国内、历史和现实背景,很容易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新旧体制的交替,我区一些涉及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不断出现,个别问题处理起来还十分棘手,稍有疏忽,就会影响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分析其根源,有其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主观上的原因,一些群众遇事不善于从法律角度去考虑问题,不寻求走法律渠道去解决问题,而是偏面从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出发,用狭隘思想和历史上遗留的某些陋习来求得问题的解决。为了把握好我区宗教工作全局,应对发展变化,我局同志始终保持理论清醒、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掌握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把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规范管理成效作为工作重点,依法做好各项宗教工作,确保了全区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一是加强活动场所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宗教工作政策性强,仅仅依靠政策和法律法规是不能完全处理好宗教问题的,还需要主动积极地与信教群众沟通,进行深层次的思想交流,及时准确地全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宗教工作。2005年7月,一家清真寺内部出现了矛盾纠纷,为防止形势恶化,那段时间我局同志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用政策说服他们,用团结的真情感动他们,既讲政策又讲策略,为他们调解,最终将问题解决,得到信教群众的信任。2005年里,我局同志除了办公就是到各场所检查,了解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苗头、倾向性问题,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到前面,把矛盾隐患都降在了最低限度,全年共解决矛盾纠纷6起。江泽民同志说过:“宗教无小事”。做好宗教工作关系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关系到我们的对外关系,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局依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为把依法管理与保护宗教活动场所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我们随时深入活动场所,并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针对问题进行及时解决,与此同时,还给场所负责人和信教群众讲政策、讲法规,促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避免因不懂法而造成影响宗教团结的事情发生。并且解决了很多活动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如:帮助解决一电厂基督教堂、基督教东堂、朝阳宫的修建等工作,为宗教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付出了我们的辛勤努力。二是深入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2005年的3月和10月,国家和省先后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和《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这也是我国和本省出台的第一部完整的宗教法规,对规范宗教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搞好相关宣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我局组织了街道三级网络和宗教场所的学习培训,并对学习情况和条例张贴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使这项工作顺利地开展,圆满地完成。2005年7月,我局组织相关活动场所和街道三级网络进行了“百题万人答题活动”。在活动开展前,我们亲自到每一个场所进行宣传,借参赛为契机尽量让他们了解更多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为宗教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和外部环境。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场所人员的配合,我局代表取得了全市第三名的好成绩。三是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接受宗教性捐献并设有功德箱的六家非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圆通寺的场所负责人和管委会进行了调整;2005年10月,我局开展了“七项制度十墙上”活动,主要对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并要求将规范后的内容用统一的模式张贴在墙上,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工作及时完成,我局同志分别到各场所进行督导,按时、按规定完成了工作,使得这项工作受到了市宗教局检查组的表扬。四是严格把握政治方向、尊重宗教信仰。为了加强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的目标上来,为了体现党的宗教政策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一年里,我们积极参加了各项扶贫、解困、募捐活动,尽自己的能力做好了各项工作。2005年6月,我局拨出专项经费,对宗教活动场所六十岁以上负责人的身体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这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欢迎和市宗教局领导的高度赞扬。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一直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这个系列环节中进行不断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影响民族关系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协调关系、化解纠纷的任务加重;二是在我区宗教渗透时有发生,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三是宗教问题比较敏感,宗教工作往往存在不敢管、不愿管和不会管的现象;四是我局同志还存在一些不足,还应在业务上多下工夫。针对这些重点、难点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刻苦钻研,不断深化对党宗教理论的认识,紧密联系实际,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竭尽全力维护好全区宗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为构建和谐文明城区奉献出我们的力量。
本文标题:大同市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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