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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效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按照文件要求,济阳县局决定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总体思路,创建一批诚信经营、质量可靠、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餐饮安全示范店,创建几条餐饮业互相对集中,整体比较规范,在群众中形成一定影响力的餐饮安全示范街。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二、创建目标(一)示范店创建目标:截止今年12月底,创建示范店60家,其中,餐馆33家、小吃店8家、快餐店8家、饮品店1家、食堂10家;以后逐年增长,力争用3年时间创建150家示范店;综合考虑县城和乡镇的具体条件,使示范店均衡分布。(二)示范街创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截止2012年2月底,重点创建龙海路(从开元大街至新元大街)1条示范街,2012年和2013年重点创建经三路北段和经四路南段两条街道。力争到22013年底建成3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切实推动推动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三、创建程序(一)示范店创建程序1.提出申请:所有形态的餐饮业户均可提出创建申请。对照我局印发的《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附件2)进行认真自查,有创建意愿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填写《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申请表》(附件4),向我局餐饮科提出创建申请。2.整改提升:餐饮业户按照《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进行认真整改提升,确保整洁规范,必要时我局可安排业务人员进行帮扶指导。3.组织验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我局业务科室和全县餐饮业户中抽取知识丰富、业务突出、诚实信用、作风优良的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统一对提出申请的餐饮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很据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淘汰比例。4.命名授牌: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命名为“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授予示范店标识牌。我县的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在资格期限内可享受上级部门及我局的各项优惠政策。(二)示范街创建程序1.提出申请:餐饮业户不少于20家的街道可以创建示范街。对照我局印发的《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准》(附件3)进行认真自查,不少于60%的餐饮业户有创建意愿可联合提出创建申请,填写《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联合申请表》(附件5),交我局餐饮科。2.整改提升:有创建意愿的业户联合我局积极向其他业户进行3宣传发动,争取其他业户共同创建。街道上的餐饮业户按照《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准》进行认真整改提升,必要时我局可安排业务人员进行帮扶指导;我局在街道餐饮业户中聘请2名社会监督员;协调相关部门在街道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窗和标识牌。3.组织验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我局业务科室抽取知识全面、经验丰富、业务突出、公道正派、作风优良的人员组成考核验收组,统一对街道上餐饮单位进行量化分级考核和示范店考核验收,组织公众对该街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进行调查。4.命名设牌:通过考核验收的命名为“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标识牌,协调报社、电视台等对示范街进行宣传报道。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上的业户在示范街有效期限内可享受上级部门及我局的各项优惠政策。四、工作步骤示范店和示范街的创建工作同时展开,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全面规范”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由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从2011年10月启动至12月底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上旬)召开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会议,公布实施方案,介绍具体创建目标、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工作步骤,发放申请表、创建标准。(二)自查申请阶段(11月1日至12月1日)1.创建示范店的餐饮服务单位填写《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申请表》,于11月30日前交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42.创建示范街的街道上不少于60%的餐饮服务单位填写《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申请表》,于12月30日前交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科;3.各餐饮服务单位对照示范店、示范街的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努力整改存在的问题,规范经营管理。(三)检查验收阶段1.示范店检查验收(12月1日至12月15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填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验收评分表》,确定申请单位考核成绩,并判定是否通过考核验收。2.示范街检查验收(2012年1月1日至2月10日):检查督导,规范示范街所有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水平,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四)命名推广阶段1.示范店命名授牌(12月20日至12月30日):召开经验交流会、举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命名授牌仪式,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餐饮示范成果。2.示范街命名设牌(2012年2月11日至2月20日):具体形式可参照示范店命名授牌形式进行。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需求。广大餐5饮服务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认真学习创建方案,深刻领会创建意义,严格遵循创建标准,争当创建工作标兵。(二)典型示范,动态监管。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要注重实效,严格考核标准,不断扩大示范范围,提高创建水平。要切实发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的典型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使示范街创建工作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展起来。对示范街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对于一年内2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示范店”称号,并向社会公布。(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的措施、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动态、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街创建经验,积极推介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为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附: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标准》3.《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标准》4.《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申请表》5.《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联合申请表》济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本文标题:济阳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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