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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治理中以义统信——深南电交易之谜的启示张华强发布时间:2010-07-30在因金融衍生品而起的金融危机中,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几临灭顶之灾,再次给我们敲响公司治理警钟。但是我们大可不必对金融衍生品恨屋及乌。尽管金融产品的设计越来越复杂,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本质没有变,只不过给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治理能够坚持我国以义为万利之本的商业传统,以义统信,无论金融产品如何衍化,即使危如“金融鸦片”也可以为我所用。以经营理念的治理破解金融衍生品幻影2008年3月12日,公司有关人员在未获公司授权下,违规与高盛全资子公司杰润公司签订了两份期货合约确认书,使得上市公司卷入对赌的巨大风险,如同头上高悬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果然,2009年12月29日,深南电接到高盛杰润数份通知函,要求深南电至少支付终止原油期权合约的7996万美元补偿,双方如何了结至今还是一个未解之谜。抛开高盛杰润公司涉嫌欺诈不说,反思深南电陷入对赌风险中的公司治理状况,我们可以发现,公司治理是企业参与全球商业博弈必不可少的内功。治理内功一方面能够在决策流程中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体现为正确的经营理念的统摄能力。公司治理作为现代公司的制度受到人们重视以来,我国学者在引进西方公司治理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完成改制任务的公司也制定了不少减少经营风险的制度,却都忽视了原有的政治优势和传统文化中商业精华的弘扬。健全的治理体制、机制、制度当然必不可少,但是公司治理必须从经营理念的治理做起,否则依然容易造成整体的沦陷。深南电作为一家较早完成改制并上市的公司,治理的体制、机制、制度无疑在形式上都是符合要求的;而它陷入对赌的巨大风险,源头在于经营理念出了问题。对赌不是赌博,金融衍生品作为人类商业文明的最新成果,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关键在于企业在使用金融“创新”工具时,是否具有正确的经营理念的统摄能力。传统文化中的商业精华是义利兼顾,义是放在第一位的。我国古人在商贸活动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治理概念,但是非常注意用义约束自己的行为。孙皓晖先生在《大秦帝国》一书中对此有精彩的描写:在被称为商旅孙吴的田单宅院正厅之后的大庭院中,古树参天森森然笼罩着一座巍然石亭,亭下一柱青石大碑,碑上赫然八个大字——商德唯信,利末义本!此乃田氏族训,为其先祖所立。石碑立于后院不是为了装潢门面,而是为了训诫子孙警惕风险,显然具有理念治理的意义。吕不韦受田单影响,坚信义为商根,义为利本,以义为万利之本,终成商旅大士,“立君,定国,平天下”(1)。先秦的这种商贸治理信念,对于我们今天在公司治理中打造商魂,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首先,无论市场交易采取怎样高端的科技手段,商业活动都可以还原为义与利的关系,义的统摄力应为治理之道。如果说深南电陷入了高盛杰润公司的陷阱,那么尽管金融衍生产品涉及大量复杂的计算公式和艰深的行业术语,依然可以从中看出市井小摊骗术的一般特点,那就是利用人们贪利心理,让对方偿到一些甜头后以售其奸。金融衍生品的套期保值功能的确能够使一些企业规避风险,我们没有理由一概拒绝;但是决不能唯利是图,放弃本业,否则就很容易见利忘义。这里的义即道,坚持走正道、正途和正门,在实践中不走“后门”、“偏门”。对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功能的因势利导主要指的是在规范的市场中进行,而深南电与高盛杰润公司的对赌是场外进行的,显然加大了减损的成本。即使能够确认交易已经终止,深南电在信誉上的损失同样不能低估。其次,通过公司治理正确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市场风险。非套期保值的累积期权工具(Accumulator),被一些受害者称为“I”llkillyoulater(买后杀死你)“的工具。其实,深南电在谈判的当时就被对方”杀死“,即用看得见的利益赎买了你的谈判能力。在与深南电签协议,设置协议条款的时候,投行就知道起初几个月自己必赔,于是就以此为要挟,要求企业在风险覆盖上做出补偿。深南电在当即就可获利的情况下,果然将协议展期的期权拱手相让,授人以柄。这看起来与”义“无关,殊不知义的内涵不限于仁德,更重视天道自然。而天道盈虚周而复始的变化一刻不会停止,”时断则循,知断则备,知此二者,形于体,万物之情,短长逆顺,可观而已。“(2)深南电在油价坚挺,整个市场一片唱多的情况下,恰恰忽视了油价拟转的可能性,表现的似乎很贪婪。再次,通过公司治理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及时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期货金融产品套期保值功能的利用,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术不是道;公司治理必须克服管理层中的侥幸心理,在使用套期保值工具时在整体上发挥义的统摄力,将提高创新能力作为根本。作为调峰性电力企业,深南电曾是深圳特区盈利不错的公司。随着西电东送后电力供需关系的变化,深南电自2005年开始连年亏损,分红力度明显减弱。这时候本来需要公司重建新的经济增长点,采取包括主要燃料由燃油和天然气向核领域转变等措施,但是公司却习惯与同政府打交道,连续4年吞掉26亿政府补贴。对原有汽轮机的技术改造也成了为“内部人”圈钱的工具,赫赫有名的深南电原董事长劳德容被“双规”。在经营理念没有得到较正的情况下,出现试图通过投资金融衍生品取得比公司主营业务赚得还多的侥幸心理,掉入“陷阱”毫不奇怪,将责任归之于金融衍生品的复杂也是肤浅的。以义统信,凝聚驾驭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功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条件的出现设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信用非常重要。守信是义的表现,也是以义为利本的必然要求;但是反过来并非必然如此,所以古人有大信不信之说。深南电与高盛杰润签订的期权合约涉嫌违规被证监局限期整改后,双方虽然对确认书与交易已经终止这一事实并无分歧,理由却有不同,说明对于双方“信用”的认识产生了分歧。可见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为了防止金融衍生品交易成为鸡肋,公司治理必须坚持以义统信。毫无疑问,信义应该是统一的;但是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和趋利方式的不同,使得信用表现出自己的层次性和多面性。比如公司成员与公司的信用,公司与社会的信用,分别属于不同的层次;规则范围内的信用与潜规则中的信用,具有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信用之间难免有相互抵牾之处,有的难以共存。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公司治理的必要,需要通过公司治理努力将不同的信用统一起来。这种统一当然不是和稀泥,而是按照公认的道义的要求去伪存真,使下层次的信用服从上层次的信用,摒弃潜规则中的所谓信用,这就是以义统信。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信用的层次性和多面性表现为信用的评级,公司治理的作用就是要把握好对次级信用产品利用的度,否则就会形成公司治理风险的累积,难以适应现实的信用要求。为了防止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风险连续累积和集中释放,公司治理必须练好以义统信的内功。这在企业内部主要表现为信托责任的分配和坚守,防止在治理上的淡漠、推诿和瞎折腾。各个岗位上的管理人员即使在政策允许和职权范围内也要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保持职业操守,而不是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治理内功就是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甄别、风险评估以及设定可以承受的风险底线。在深南电,董事会、监事会是健全的,独立董事、职工监事等均有设置,然而在与高盛杰润签订期权合约暗藏7个月之久并获得210万美元收益的情况下,直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限期整改的通知》,管理层才向公众披露。这只能说明深南电的公司治理缺乏以义统信的内功,管理层没有履行好信托责任,甚至连计算损失的方法都没有搞清楚,难以向相关利益主体交待。公司治理的以义统信当然不是保守,而是要在积极利用金融衍生品中,奠定具有竞合实力的稳固基础。前提是我们必须掌握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治理规则,解决好不同规则的交叉接轨问题(3)。国家市场中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契约意识非常重要,不同规则的交叉既有合作也有竞争,其中的竞合实力靠的就是以义统信的内功。我们虽然不必自诩“道不同不相为谋”,(4)但也不能被表面上的契约精神所惑,以至于在隐含的规则分歧中渐行渐远。在不同规则的交叉接轨中,以义统信可以表现为三个层次:一是经营理念的同化和保持和谐,公司治理具有改造不同规则的实力而不会扩大冲突;二是适应竟合伙伴和保持本色,公司治理在不能改造合作伙伴的不同规则时,可以适应但不拿原则作交易:三是容忍竟合伙伴和保持底线,公司治理在不得不容忍竟合伙伴对信用规则的不同理解时,要有坚守底线的能力。公司治理的以义统信也不是强加于人,而是在利益的诱惑面前学会换位思考,争取一种共赢的结果。在企业明显能够获利的情况下,公司治理应当弄清楚对方为什么做出慷慨允诺,否则就是白给也不能要。对方如果是真诚合作,企业也应该适当为对方着想,夯实合作的基础。在实践中,对赌协议的双赢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比如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与永乐家电管理层签署的“对赌协议”,以约定时间的赢利指标为标准,决定对管理层所持股份的取舍。这实际上是一种双向激励,彼此都希望对方能赢。而在深南电与高盛杰润签订期权合约时,却以认定高盛杰润必输为前提,只是希望高盛杰润迫于油价高企放弃必输的选择权,从而使得第二份对深南电不利的合约终止。这种出发点即使如愿,也算不得高尚。从深南电的教训来看,签订协议时向对方负责的反向思维对自己也是有利的。高盛作为世界著名的投行,在石油一片唱多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宝押在跌落上?深南电的“相关人员”如果多少有些“同情心”,稍加一些理智,就可能会有重大发现。实际上,在2007年11月,高盛首席经济学家JanHatzius就发表了一份非对外的题为《TheSub-primeMess》的研究报告,详细分析了美国次贷危机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准确预测了美国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作好了全面做空的准备。当石油从147.27美元/桶回落70美元/桶时,高盛给出的预期石油价格是50美元/桶。我们虽然不能推断高盛具有操纵世界石油市场的魔力,但是如果能够站在高盛商战的角度进行反思,即使窥不透其商业秘密,也会使自己清醒许多。“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毕竟中国古人早有这样的洞见(4)。提高公司治理内功的秘笈在于“两理互渗”金融衍生产品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公司治理在其交易中以义统信是一个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答案;如果以为靠引进像淡马锡等相对成功的治理模式就可以稳操胜券也可能是一厢情愿。重要的是观念治理要与管理实际相结合,使得正确的经营理念在治理与管理之间相互渗透(即“两理互渗”),不至于使治理与管理成为两张皮,才有助于在积极进取中堵塞金融衍生品业务中已经发现的漏洞,克服两者相互博弈的现象,将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落到实处。如果说管理贵在“理”,治理同样离不开“理”,可以称之为两理。治理作为对管理者的管理,不是要取代管理者的管理,而是要管好管理者,防止管人与管事的脱节。所谓互渗,指的是治理与管理对经营事项进行思考的同时尊重对方的存在,形成合力。管理者不能以为治理产生不了效益,徒增管理成本,而将管理职权置于优先和支配的地位。治理关注的是可持续发展,是对潜在效益的开掘与积累,同样具有决定的性意义。尽管深南电在公告中宣称,“公司相关人员”与高盛对赌的行为未经董事会授权,责任似乎应由“公司相关人员”个人承负。而知情人证明,对于此笔交易,公司上下领导都知道,应当属于公司行为。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出,交易暴露了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不够,表明公司存在治理缺陷。因此可以看出“两理互渗”的重要性,治理与管理同为经营活动的两翼,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两理互渗”以重大经营事项为媒,却需要以“两理”分离为前提,即在渗透中各自做出独立的判断,然后才能谈得上取得共识。强调这一点首先是为了克服一股独大的弊端,一股独大可以独断管理问题,而公司治理则需要兼顾其他主体的利益,因而不能被股权取代。这个问题的延伸是母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操纵。深南电与高盛对赌协议的前期收益挂在香港兴德盛的往来账户中,而香港兴德盛100%股权由深南电全资子公司深南能源(新加坡)持有,因而在深南电做出交易指令时,就会无视香港兴德盛公司治理的存在,而香港兴德盛的公司治理形同虚设。这种弊端必须纠正。强调以“两理”分离为前提还是为了解决“一把手”体制下治理如何做出独立判断的问题。治理与管理同时听命于同一个“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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