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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巨潮公司治理指数编制方案(2009年7月修订)巨潮公司治理指数是参照国际市场的经验,选取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经营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而编制,编制目的是反映公司治理达到一定治理标准、并为投资者所关注、具有一定市场活跃度的上市公司的市场总体运行态势。该指数同时也可作为市场新的指数投资品种,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一、选股原则(一)入围标准:巨潮公司治理指数成份股的入围标准是:1.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2.非ST、*ST股票;3.有一定的上市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流通市值排名在样本数10%范围内的不受此限制);4.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5.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6.考察期内股票价格无异常波动;7.在巨潮公司治理综合评级中,绩效评分超过6分。2(二)成份股选样方法将备选股票按照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市场比重、净利润占市场比重和巨潮公司治理评分综合排名(1:1:20),选取排名在前100的构成巨潮治理指数初始成份股。(三)成份股调整原则每年7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实施一次定期调整,调整原则同巨潮100指数。二、计算方法同巨潮100指数。三、调整计算巨潮。
2、公司治理指数的调整计算是根据不同情况,在开市前对指数实时计算公式中的有关数据项分别或同时进行调整。(一)调整成份股的范围即调整子项和母项中∑的汇总范围,将某股票纳入(剔除)指数的计算,在实施当日,用新的成份股计算指数。包括:1.成份股样本定期调整。定期综合考虑成份股市场规模、交易活跃程度、规范运作情况等因素,重新排序,确定剔除和纳入成份股。2.成份股暂停或终止上市的,从暂停或终止上市之日起,将相应成份股从指数计算中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整时补3足。3.若成份股样本公司因重大违规行为(如财务报告重大造假)而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交易的,将依据巨潮指数专家委员会的决定将其在指数样本中及时剔除,剔除后造成的样本空缺于定期调整时补足。4.成份股出现收购、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按专门规定予以处理。(二)调整母项中某成份股的上一交易日收市价同巨潮100指数。(三)调整子项和母项中某成份股的权数即A股可流通股数同巨潮100指数。四、发布与管理同巨潮100指数。五、免责声明同巨潮100指数。。
本文标题:巨潮公司治理指数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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