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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寄宿制学校“提升教师素质鼓励教师自主购书”管理办法为激发广大教职工读书兴趣,促进专业发展,减轻经济负担,经研究,学校决定实行教职工购书读书报销办法,为落实该项计划,制定如下意见:一、购书教职工范围。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代课教师(包括工勤和幼儿园教师),均可根据需要购书。尤其是青年教师,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积极购书学习。二、购书册数与金额。根据所需图书实际情况,进行购置。要有可以报销的正式发票,项目应明确为“图书”。每人可以提交多份发票,也可以合伙购书开具发票,但是每人发票总金额每年不超过200元,发票金额不得超过所交图书订价金额。鼓励网上购买图书。三、图书内容标准。所购图书应有利于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和完成本职工作以及有利于促进自身素质提升,其中教育教学类占60%,内容包括课程和教学改革、德育和班主任工作、家庭教育等;其他占40%,包括文学、哲学、科普读物、教师思想文化修养等。四、图书质量标准。所购图书必须为正版,盗版、盗号等书籍不予报销。要尽量购买新版图书,提交图书不能以旧充新。五、读书学习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所购图书,可以在书上批注还要写出书评,建议阅读人群等(学校将设计出书评专用模板)。六、入馆与报销。教师本人将所购图书及发票送交学校教导处审核。学校检查图书质量和阅读情况后,入馆编目收藏。符合以上购书读书要求的,学校报销购书费用。七、其他。对于不能完成自主购书任务或者没有按要求写出书评的老师,前者在学校考核中予以扣分,后者除扣分外,所购书籍将不予报销。八、图书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王立国副组长:杨洪喜王向利任凤成组员:李树文刘海勇丁国强刘忠杰刘金存
本文标题:教师购书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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