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罚款-扣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代码违法行为记分罚款法律依据100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收缴、强制报废,罚款1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法》第100条1002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收缴、强制报废,罚款15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法》第100条100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驾《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100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法》第101条第1款;100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1006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1007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1008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1009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处1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1011非法安装警报器的处1000元罚款,收缴非法装置《安全法》第97条1012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处1000元罚款,收缴非法装置《安全法》第97条1017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规定投保最底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安全法》第98条;1078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1089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1000元《安全法》第92条第1款1342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至50%的3分消除违法状态,处1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2条第2款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3分消除违法状态,处1500元罚款《安全法》第92条第2款1343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3分1000元《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第50条1款;《条例》第55条第2项1346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3分1000元《安全法》第48条第1款;《条例》第54条第1款1603经测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6分1500元,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1610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6分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170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5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00元《安全法》第91条第1款1703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2分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安全法》第91条第2款1705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2分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1710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达到20%未达50%的12分消除违法状态,处1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2条第1款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达到50%的12分消除违法状态,处2000元罚款《安全法》第92条第1款171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并处500元《安全法》第91条第2款171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2个月,并处300元《安全法》第91条第1款2001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2002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6项5001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2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3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4伪造、变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5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6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07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1款5010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11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1款5013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收缴、处10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16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收缴、处10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17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收缴、处10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5018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5项5019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5020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5021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5022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5023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1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5024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以及在道路上设置停车站点、路障等妨碍道路畅通拒不排除障碍的处1000元《安全法》第106条5025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处1000元《安全法》第106条5029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收缴、强制报废、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安全法》第100条第3款5031生产拼装机动车的没收非法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处非法产品价值3—5倍罚款《安全法》第103条第4款5032生产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改装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处非法产品价值3—5倍罚款《安全法》第103条4款5033销售拼装机动车的没收非法拼装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安全法》第103条4款处非法产品价值3—5倍罚款5034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没收非法改装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处非法产品价值3—5倍罚款《安全法》第103条4款5039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法》第110条504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处所收检验费用5—10倍罚款,撤消检验资格《安全法》第94条2款5046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000元《安全法》第92条第4款5049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安全法》第91条第3款5701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12分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6条第3项570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12分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6条第3项570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12分收缴、处1500元《安全法》第96条1款、第16条第3项5704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12分收缴、处10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6条第4项5705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12分收缴、处1000元《安全法》第96条第1款、第16条第4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简称《内蒙处罚规定》。代码违法行为记分罚款法律依据1102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1分200元《条例》第57至60条1103不按规定会车的1分200元《条例》第48条1108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1分50元《安全法》第11条1109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1分50元《安全法》第11条11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1分50元《安全法》第19条第4款1111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1分100元《安全法》第48条第1款111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1分50元《安全法》第11条第1款、第95条第1款、第90条1201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分《安全法》第48条第1款第11条第1款第1未达30%的项。1204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2分100元《安全法》第47条第1款120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2分200元《安全法》第47条第1款1206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2分100元《安全法》第47条第2款1207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的2分50元《安全法》第51条1208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2分1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1项1209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2分1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3项1210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2分1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4项1211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2分1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5项1212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2分1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6项122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2分100元《条例》第62条第1款第3项1225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2分100元《条例》第62条第1款第3项1228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2分100元《条例》第53条第1款1241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2分100元《安全法》第49条124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2分100元《安全法》第45条第1款、第90条1244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分100元《安全法》第51条、第90条130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35条130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3分150元《安全法》第38条1303经测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3分200元《条例》第45条1304从前车右侧超车的3分200元《条例》第47条1305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1项1306前车掉头时超车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1项、1307前车超车时超车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1项1308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2项1309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3分15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3项1310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3分200元《安全法》第43条第1款第4项1311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未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的3分200元《条例》第60条131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3分2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2项131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3分2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7项131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的3分200元《条例》第51条第1款第7项1315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3分200元《条例》第52条第1款第
本文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罚款-扣分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1329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