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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5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第一节安全体系建设根据Q/HSZ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手册》、Q/HSZ0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程序文件》、Q/HSZ0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文件》、投标书中所列的规程、规范、与此投标书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单位的相关指示和要求,在开工后的10d内,由我企业生产技术部派员进驻工地,协助建立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工具。一、施工安全体系建设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领导挂帅,全员参加,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直接管安全。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施工队设专门的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程序、安全保障组织机构。生产保证体系图见附件十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一)安全措施总则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逐级责任制,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2.按施工人员的比例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驻地管理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安全员证为红色,以示醒目。3.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及5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分发至工班,组织逐条落实。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三级安全教育”。4.每一工序开工前,做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实施措施,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及时做好施工技术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检查,严格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5.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同时加大安全教育及宣传力度,对重点作业场所、危险区、主要通道设“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生产记录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记录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6.坚持每周一安全活动日的安全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比安全的“三工制”活动。7.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1)各类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作业规章制度。(2)用电安全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3)各类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4)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5)防雷电、防洪、防火的安全专项规定。(6)针对重点工程项目及关键工序,编制专项安全措施和专项技术交底,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与落实。(7)施工现场设工地医院,做好现场医护和急救工作。8.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5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安全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各队、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员1人。设立治安保卫系统,配备治安员3人。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的管理和检查。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行政正职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和其他人员对自己分管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实行“立体防护”,对安全生产要目标一致,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9.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等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指令、通知、要求等,参加由发包方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安全生产协调机构,并努力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10.加强项目经理部级、施工队(车间)级、班组(岗位)级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让全体职员明白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建立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教育培训人员名册、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片、试卷及成绩登记表;健全考试登记及合格证发放登记台帐;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5能上岗工作。在学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职工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岗位级安全教育。职工工伤复工时,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11.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除每天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施工局每季度至少一次;项目工地每月一次;施工队、工区每旬一次;班组每周一次。12.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文件,认真执行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制定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办法”和“物资管理实施细则”,制定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制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根据工地实际用车情况,制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生产用电、手持电动工具、切削工具、“三口”、临边等制定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13.做好全工地的救护工作。配足医务救护人员、器械、设备,积极与当地医院建立挂钩治疗救护体制。14.台汛期施工,严格按国家及当地防汛度台的要求执行,成立防汛度台领导小组,提前做好预报预防措施,闲杂人员、材料、设备提前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与当地防汛部门取得联系,统一步骤,统一指挥。15.所有的生产、生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山林防火规定。制定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业余消防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5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设施确保正常有效,灭火器材配备齐全、水源充足。要经常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临战状态。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1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重奖重罚,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也要给予批评和处罚。安全考核指标与队、班组、个人经济责任制挂钩,授予安全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二)施工安全管理方针、目标1.安全生产方针:本工程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法令,坚持“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2.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并结合我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期间我们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交通火灾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不超过两起。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为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把施工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现场安全管理直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质安部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厂、队设专、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运行。安全组织机构见附件十四:安全组织机构图。5三、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一)在工程施工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安全的一切规定,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消灭一切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二)建立强有力的安全保证体系,依据安全保证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上报到监理部,发放到基层班组,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各级生产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内容,逐级签订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作到齐抓共管。抓管理,抓制度,抓队伍素质,盯住现场,跟班作业,抓住关键。(三)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全员主人翁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岗位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并认真学习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企业施工安全标准,特殊作业人员须经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四)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设防护栏杆,栏杆柱间距不大于2m,并设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五)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施工规范,防护严密,并悬挂有关施工安全标语,设立醒目警示牌。土石方机械施工时,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确保车辆机械行走有序规范。(六)施工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施工用电安全。混凝土浇筑仓面布设的电力电线应用专业木杆支撑,架设稳固,不采用裸线或麻皮5线,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并设有开关或触电保护器。(七)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通道应牢固、平整、无障碍、无积水,宽度不小于10m,并设指挥进行交通疏导,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警示灯。(八)汽车运输线路应保持畅通,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小于10m,道路纵坡不大于8%。(九)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构件、设施等按要求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十)施工地点如邻近高压线路,应有安全隔离设施;如邻近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必须采取切实的安全防护措施。生产车间及施工现场要设消火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十一)施工现场应设临时防护设施并设有门卫和更夫。(十二)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高处应采用低压安全灯,电气设备必须接零,并有避雷设施;非电气维护及操作人员禁止维修及操作电器设备。(十三)搞好营地及工厂的治安工作,积极与发包人、当地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设安全管理部门,常驻1名安保人员,与当地政府搞好治安联防。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十四)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和破坏。(十五)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5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十六)加强车辆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加强车辆设备的保养维修,严禁带病作业,作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四、安全技术措施(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2.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3.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具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每作业队组成一个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6.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7.从事爆破、电力、高处作业及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经过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独立操作。8.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的地区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5“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9.所有道路的便桥在桥头设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10.加强爆破器材的领用、运输、使用、退库管理,严禁爆破器材流失。
本文标题:第五章-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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