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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方案文件编号:编制人审批人:生效日期:受控状态:发放编号:单位名称:天津市青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粉尘排放管理方案JL/Q5.4.1-SE4.3.3-S4.3.4-02重大风险、重要环境因素名称粉尘排放现状描述各工地对粉尘排放的控制措施不完善目标、指标要求控制粉尘的排放,力争使达标合格率在90%以上资金计划5000元相关部门人员职责与权限: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现场粉尘排放的监督检查。技术保障措施:1)市容景观道路及主干道的建筑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2)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现场带泥土。3)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做水泥或硬化路面。4)施工现场使用的砂子、石料、白灰等散体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且砌筑不低于0.5米高度的挡墙并进行苫盖。5)在外环线以内及区县建成区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工程现场进行消化石灰、拌石灰土等粉尘污染的作业。进度安排2006年5月10日开始全面实施,2006年10月中旬对在施工程进行抽查。6)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采取洒水苫盖。7)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过程中必须按先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8)对施工现场周边道路项目经理部应设专人经常进行清扫,保持路面清洁。9)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资源提供要求:各工地入口处设置冲车台,配备绿色密目安全网。本方案完成期限:2006年12月15日实施结果自评:经过这一段时期的实施,各工地已对粉尘的污染有了足够的认识,严格按照技术保障措施控制粉尘的排放,实施效果很好,望各工地继续保持,以期不断提高。
本文标题:87粉尘排放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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