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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主要内容:我国环境风险防控面临的形势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发达国家环境风险管理发展环保部正在推进的工作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案例分析____山西潞安集团天脊股份公司方元公司“12.31”苯胺泄漏事件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面临的形势“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压力还在加大,一些地区污染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环境污染事故是经济粗放型增长的结果,是环境问题日积月累的破坏性释放,一旦发生,后果十分严重。”——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的讲话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面临的形势(一)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4858677616111013517115610633153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环境保护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002年-2013年)除个别西部省份,各地均发生过典型重大突发环境事件5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辽宁浑河酚污染事件江苏淮安液氯泄漏事件江苏射阳化工厂爆炸事件江西赣江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贵阳电厂污染事故湖南湘江镉污染事件黄河兰州段油污染事件甘肃血铅超标事件四川沱江水污染事件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重庆化工厂氯气泄漏事故河南柴油泄漏污染黄河事件太原苯泄漏污染事件湖北襄樊癌症村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特点之一:诱因复杂松花江特大水污染事件2005年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发生爆炸,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余人受伤,约100吨苯系物进入松花江,形成100公里污染带。哈尔滨停水4天。经济损失6908万元。在国内外造成巨大影响。福建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7.3”泄漏污染事件2010年7月3日,紫金山金铜矿所属铜矿湿法厂污水池HDPE防渗膜破裂造成含铜酸性废水渗漏并流入6号观测井,再经6号观测井通过人为擅自打通的与排洪涵洞相连的通道进入排洪涵洞,并溢出涵洞内挡水墙后流入汀江,泄漏含铜酸性废水9176m3,造成下游水体污染和养殖鱼类大量死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上杭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江苏淮安京沪高速淮安段“3.29”氯气泄漏事件2005年3月29晚6时50分左右,京沪高速公路淮安段上行线103K+300M处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载有液氯的山东槽罐车与山东货车相撞。导致液氯大面积泄漏。两车相撞后,槽罐车驾驶员逃逸,货车驾驶员死亡。由于液氯泄漏,造成了公路旁3个乡镇村民的重大伤亡,共死亡28人,住院350多人,其中36名官兵(25名消防员,5名公安,6名武警)。转移周边群众2万多人。2011年6月4日晚,一辆槽罐车发生交通事故,约有20吨泄漏苯酚随消防水和地表水流入新安江,造成部分水体受到污染,造成杭州富阳市5个水厂暂缓取水,涉及55万人。6月6日,引发市民恐慌出现抢水。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2007年底厦门市海沧PX项目因存在泄露或爆炸等安全隐患,遭到厦门市民的抗议,项目被迫叫停,迁建;•2011年8月14日,上万大连市民对险些因为台风“梅花”酿成重大泄漏事故的福佳大化PX项目表达抗议。当天,大连市委市政府宣布,该项目立即停产,并正式决定该项目将被搬迁。各地PX(对二甲苯)项目引发群众抗议、媒体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2009年8月3日-4日,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长青工业园附近的常青镇大道口村、孙家南头村两个村有615名儿童发现血铅超标。之后当地村民围堵了当地涉铅生产企业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的大门,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8月17日事态有所扩大,发生部分群众推倒工厂围墙并进入厂内打砸办公设施等群体事件。陕西凤翔县615名儿童血铅超标事件(一)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突发环境事件特点之二:处置难、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环境严重污染、民众受害——松花江水污染事件、7.16大连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广西龙江河镉污染•社会影响大——厦门PX事件、北京六里屯•经济倒退、企业受损——福建紫金矿业事件影响上杭经济发展•政府受损——湖州海兴血铅事件影响湖州市环保模范城和德清生态示范县整体形象我们用了30多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历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重化工行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行业企业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较为突出。•(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1、化工石化等行业企业布局性环境风险突出化工石化企业呈现“三临”(临海、临江、临河)布局特征化工石化企业多临近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一些老企业逐渐被城镇包围一些石化产业基地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2011年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风险防范大检查(沿海11个省区市、1239家陆上石油勘探开采、炼制储运和港口码头等企业)我国石化产业布局(2006年)与河流、海湾的关系注:“其他”类型,占总数的24.6%,主要为村庄、居民区、河流、农田等。各类水环境保护目标周边企业数43510家企业中,22.9%(9977家)的企业下游5公里范围内有水环境保护目标。1.5%(5035家)的企业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水环境保护目标。2009年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与化学品检查(全国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43510家企业)各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周边企业数量43510家企业中,有75.8%(32974家)的企业周边5公里范围内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有29.7%的企业周边1公里有人口集中居住区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不同距离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企业数分布70325864111711335113684≤0.3km0.3~0.5km0.5~1km1~2km2~5km涉及企业数(13.5%)(22.0%)(30.7%)(31.5%)(16.2%)企业数≤0.3km0.3~0.5km0.5~1km1~2km2~5km在工业园区企业数自然保护区6523299720风景名胜区10242783259107森林公园922247819579世界遗产地0130190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4175110712历史文化保护地6814327828农田种植区605222314331312139珍稀动物栖息地11321210特殊生态系统41714143居民点260418613555468060862871自然村315629425701642355031715学校5325471436220424561260机关2111804868851292809医院2111804868851292625其他5632806517381076601涉及企业数703258641117113351136845020占检查企业总数比例16.2%13.5%25.7%30.7%31.5%11.5%2、化工园区环境风险缺乏统一的科学规划,园区布局不合理项目准入门槛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监管力度不够园区环境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过火区域大连保税区国际能源港仓储规模大、储存介质多、各库区之间以及库区内各罐区之间高密度布局,一旦某罐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都会涉及其他罐区引发连锁反应,造成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并引发环境污染问题。3、企业自身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片面最求利润最大化,忽视环保责任,防范环境风险意识差陕西凤翔东岭集团铅锌冶炼公司占当地财政收入的20%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占当地财政收入的40%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900万元(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应急救援物资缺乏43510家企业中有消防设施的占88.5%,有事故应急池的占50.1%,有堵漏、收集器材/设备的占33.2%,有应急救援物资的占40.6%。环境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差,与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混为一谈(企业应当制定防止污染物、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等排出厂界的内部应急预案;提供必需的资料,让政府制定企业外部预案)43510家企业中有68.1%的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群众的环境诉求提升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休眠期(抓革命、促生产、原生态)1978-1998年改革开放初期:麻木期(发展是硬道理,冒黑烟、排黑水)1998-2008年改革开放中期:苏醒期(可持续发展,流域与区域污染非常严重)2008年至今:敏感期(科学发展,水不臭,烟不黑,群众因防污、减污、赔偿的诉求事件频发)(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政府管理能力与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1、环境风险防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完备。2、应急预案体系实用性差,预案演练实战性不强、频次不够。3、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非常滞后。4、环保、安监等部门应急管理职责定位不够清晰。5、区域联动协作机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应急社会动员机制、社会舆情监控引导机制等尚需建立健全。6、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方法、手段有限。(二)环境风险异常突出一、我国环境风险防控的形势二、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5号)《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15问之——“为什么泄漏以后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为什么不警戒?为什么不封路?为什么不疏散群众?为什么不通知群众?2013年11月22日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2013年11月25日,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
本文标题: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与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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