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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密,李嘉图,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理论观点的比较摘要: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来源,作为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者和完成者的斯密与李嘉图,对劳动价值论都有过精辟的论述,其论述对近代劳动价值理论具有深远的影响。但是,斯密和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在内容、理论形成的社会历史条件、研究方法与立场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和不足。我们应用发展的目光看待劳动价值论,进而探索和研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发展变化的规律。关键词:斯密;李嘉图;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关于价值和交换价值问题斯密的价值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一书中。他在考察价值问题时,最先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叫做交换价值[1]。”同时,斯密进一步分析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认为交换价值的大小不决定于使用价值,但却错误地认为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也会有交换价值。他并不理解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在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并不理解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商品的二重属性及商品之所以具有这二重属性的原因是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二重性。因此,在他看来,劳动生产物天然就是商品。至于为什么和在什么条件下,劳动生产物才变成商品、生产商品的劳动才具有价值,他却从来没有考察过,他所注意的只是商品交换中交换价值的量的比例。李嘉图接受了斯密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但又比斯密前进了一步。他明确指出了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他说:“一种商品如果全然没有用处,或者说,如果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2]。事实上他是把使用价值看成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李嘉图还大体上区别了价值和交换价值。他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而交换价值则是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即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数量关系。但李嘉图仍然没有考察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看到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态。马克思认为价值是特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它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和交换劳动的经济关系,因而创造价值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特殊属性,“作为相同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3]。作为抽象劳动的凝结,价值是看不到、摸不着的,它以商品的使用价值也就是效用作为载体,内在于商品中,外化为交换价值。二、关于价值决定问题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这是他价值理论部分的最大贡献,也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他指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1]。“任何一种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1]。由此看出他肯定了耗费劳动决定价值的原理,即肯定了两种商品相交换的基础在于都耗费了劳动,并且斯密还进一步探讨了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问题,他认为劳动既是价值的源泉,两个商品相交换就是因为耗费了等量劳动,但劳动又极不相同,“一个小时的困难工作,比一个小时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1]。因此“一小时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小时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生产物”[1]。这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把复杂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的问题,可见斯密明确地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所决定。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和他的资产阶级偏见以及方法论上的二重性,造成他在价值论上不能前后一贯地坚持科学的观点,还存在不少庸俗成分。如他混淆了耗费劳动和购得劳动。斯密在正确地肯定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的耗费劳动决定的同时,又错误地提出了商品价值是由这个商品在交换中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决定的。实际上就混同了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斯密所说的购买到的劳动指的是活劳动。但实际上所能购买的是劳动力,劳动力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工资。如果由购买劳动决定商品价值,就是用劳动力价值即工资,决定商品价值,这显然是一种价值决定价值的循环论。由于斯密把耗费劳动与购得劳动等同起来,也就混淆了价值的内在尺度(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和外在尺度(价值的货币表现即价格)等一系列概念。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关于劳动决定价值的学说,在他看来商品有两种,“一种商品如罕见的雕像、图画、古书、古钱以及珍贵的葡萄酒等,单只由它们的稀少性决定,因为这些商品不能由人类的劳动来增加他们的数量……”[2]。这类物品的“价值与原来生产时所必需的劳动量全然无关,而只随着希望得到它们的人的不断变动的财富和嗜好一同变动”。而另一种商品是由人类的劳动可以无限制地增加它们的数量。他所探讨的就是这种商品的价值,这种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他写道:“说到商品,商品的交换价值以及规定商品相对价格的规律时,我们总是指数量可以由人类劳动增加,生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竞争的商品”[2]。李嘉图把自己的研究限于能够无限制地再生产的商品的价值,这是他的一个功绩。按照李嘉图的意见,商品的价值只能由耗费掉的劳动决定,而价值的大小则与这种劳动量成正比,他说:“如果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规定商品的交换价值,那末,劳动量每有增加,就一定会使在其上施加劳动的商品的价值增加,劳动量每有减少,也一定会使之减少”[2]。李嘉图的价值学说的主要科学功绩,就在于他坚持了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理。他批评了斯密用购买到的劳动来决定价值。并且一开始就反对斯密把价值由耗费掉的劳动决定与购买到的劳动决定混为一谈,而同时还指出了斯密抛弃劳动价值论和用三种收入来决定价值(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决定收入)是错误的。李嘉图之所以能够了解购买到的劳动量不能作为价值尺度,是由于他生活在工业革命时期,当时由于机器的采用,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都降低了。李嘉图把创造商品的劳动看成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他没有研究过这种劳动的性质,只是把自己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价值量的分析上,因此,他虽然正确地认为价值不是由某种产品生产时实际耗费的劳动量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但仍然没有寻找出斯密之所以又提出价值由购得劳动决定的真正错误根源,也就不能科学的解释为何和如何确定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由上面分析看出,李嘉图坚持和发展了价值由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原理,为劳动价值论的科学体系奠定了基础。马克思对李嘉图在这方面的贡献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把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作了最透彻的表述和发挥”[4]。然而由于受资产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局限,他既忽视价值的本质,也不能历史地考察价值,没有分析价值形式,没有解决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劳动为什么和怎样表现为价值等一系列根本间题。“作为价值,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表述方法,《资本论》第1卷谈道“虽然在任何一定的场合供求都是不一致的……就一个货场或短的时期的整体来看,供求总是一致的……由此,各种市场价值相片里的市场价格,按平均数来看,就会平均化为市场价值。”这样,抛开流通过程供求数量不一致的情况,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只是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一定义阐明了价值的本性。《资本论》第3卷以流通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的补充,以完成资本的整个运动过程。马克思指出:“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来说,是有决定意义的。”这一定义考察了价值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相互作用中,在竞争中所形成的特性。三、关于商品价值构成斯密正确地认识到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劳动决定,但是又断言,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反过来,他用三种收入构成商品价值,也就是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v+m)或者(v+m)决定商品价值,丢掉了不变资本部分的价值(c)。斯密这种错误观点的要害在于混同了商品价值(c+v+m)和劳动新创造的价值(v+m)。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基于以下原因:从阶级根源上看,他只是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看问题,只关心价值的增殖,而不变资本的价值对价值增殖是不起作用的,因此,他重视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却忽视了不变资本的价值。从理论根源讲不了解商品生产的历史性,从而不了解生产商品的劳动有两重性。李嘉图同意斯密关于商品价值可以分解为三种收入的说法,但不同意斯密的价值由三种收入决定的观点。他认为商品价值中不仅包括直接生产商品时耗费掉的劳动,而且也包括生产生产资料时所必需的劳动,这是李嘉图价值学说的又一贡献。但是,李嘉图并不了解在同一劳动过程中,新价值的创造和生产资料旧价值的转移是如何同时进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区别创造商品的同一劳动具有两个不同方面,即劳动二重性。马克思指出,生产费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生产商品所花费的劳动(物化劳动和直接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构成商品本身的实在的生产费用,与这一相适应的价格,只是以货币表现的价值。”价格是物化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在这个意义上,生产费用等于商品的价值(c+v+m)。在这里生产商品索赔社会必要劳动构成的价值的实体,借助于商品中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即生产费用表现出来,并且借助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以交换价值的形式表现出来。在马克思看来是劳动耗费的东西,在资本家看来是资本的耗费,因而可以把资本家预付的东西叫做费用,即《资本论》中所说的成本价格。四、关于价值实现和生产价格问题斯密价值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考察了价值规律及其作用,他区分了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他所讲的自然价格实际上是指和价值相一致的生产价格,以此他考察了市场价格怎样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波动及原因是商品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可见,斯密已经把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看做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但他终究没有揭示出价值和价格的内在联系。李嘉图在考察价值时,始终把价值范畴、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化,并把资本主义看成是社会生产唯一可能的形式。不了解商品生产在其发展中要经过不同的阶段,因此也就不理解价值规律在商品生产的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作用形式是不相同的。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是直接根据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出售的。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已转化为平均利润,因此商品已不是直接根据同劳动时间相符的价值出售,而是根据平均利润加上成本价格构成的生产价格出售。由于李嘉图看不到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间的区别,所以认为无论在什么条件下,市场价格总是围绕那个同劳动时间直接相符的价值上下波动,由于李嘉图没有区别价值与生产价格,所以他就始终无法在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原理的基础上说明为什么同量的,但有不同有机构成和不同周转速度的资本都得到同量利润。由于他没能解决劳动和资本相交换同价值规律的作用,没有解决等量劳动获得等量利润的现实同价值规律的矛盾,最终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走入绝境。马克思指出物的价值只能在交换中实现,即只能在一种社会的过程中实现。抛开任何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抽象地说,是在价值规律支配下,通过供求的变动是市场价格围绕价值或生产价格上下波动来实现的。根据必要劳动时间的完整含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所以“如果某种商品的产量超过了当时社会的需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就浪费掉了,这时,这个商品量在市场上代表的社会劳动量就比它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因此,这些商品必然要低于它们的市场价值出售,其中一部分甚至会根本卖不出去。”如商品卖不出去,作为价值载体的使用价值不能实现,那么其中所包含的价值也无从实现。若产需平衡,则商品平衡,按它的市场价值出售。在实际市场上,价值是通过买者之间的竞争来实现的。“每一种商品都只能在流通中实现它的价值;它是否实现它的价值,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它的价值,这取决于当时市场的状况。”一般说来,竞争以及同供求关系的变动相适应的市场价格的变动,总是力图把耗费在每一种商品上的劳动总量同优质福利的社会需要的量相适应。综上所述,斯密的价值学说是二重的,既有科学
本文标题:斯密-李嘉图-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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