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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解读二0一二年三月肖长河纲要编制的背景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目前在河南、贵州、新疆、内蒙古、安徽、陕西等省区拥有煤矿172处,其中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共58处,特别是焦作矿区、安阳-鹤壁矿区、贵州矿区地质条件复杂,瓦斯治理难度大,瓦斯问题已成为严重制约煤矿安全高效发展的核心问题和重要瓶颈。学习淮南、更新观念、痛下决心、完善机制,确保高突矿井在低瓦斯条件下开采,三年后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切实夯实企业安全发展的根基。纲要编制的过程、目标及意义学习淮南矿业集团瓦斯治理先进经验,深刻反思自身瓦斯治理方面的教训和不足,决定出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高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纲要》,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文件的制定下发,体现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痛下决心、根治瓦斯、实现煤矿良性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对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的安全高效发展、倾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企业集团、助推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指导意义。瓦斯区域治理理念体系治理目标责任体系人才队伍建设技术管理保障投入体系考核体系安全监管系统联动齐抓共管建立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整体提升矿井瓦斯治理与利用水平,彻底扭转瓦斯制约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本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有关标准,并通过学习淮南瓦斯治理先进技术经验,特制定本纲要。第二条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把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的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以不消除突出危险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为前提,以地面和井下联合抽采为技术发展方向、以具备可靠岩石屏障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为基本手段,以高突矿井低瓦斯开采为目的,全员合力补差距、完善系统促发展,全面加强瓦斯管理,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探索瓦斯治理新技术新途径,加快研发瓦斯治理新工艺、新装备,强化组织、技术、投入、考核体系保障,确保瓦斯零爆炸、零突出、零超限,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第三条适用范围(包括基建、技改矿井)本纲要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所属煤业公司、区域公司、按照高突矿井管理的所有矿井。所述区域防突措施是指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前,对突出煤层较大范围采取的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2类。具备或基本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矿井必须首选开采保护层作为区域防突措施。第二章理念体系第四条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瓦斯治理工程当作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瓦斯防治先进理念。1.瓦斯不治,矿无宁日2.治理瓦斯就是解放生产力,治好瓦斯就是发展生产力3.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4.瓦斯超限就是事故5.主动超前治理,筑牢安全屏障6.可保必保,应抽尽抽7.区域不消突不进煤巷,抽采不达标不能生产8.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9.多打岩巷多打钻,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卸不掉压的瓦斯10.变抽放为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治理与利用并重第三章治理目标第五条总体目标:所有高突矿井“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通过三年治理后,实现低瓦斯安全开采、生产良性循环、整体可持续发展。1.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2.杜绝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超限事故;3.建立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完善系统。(瓦斯治理能力评估)系统不能带病运行预防事故并预防灾害扩大(教训惨痛)消灭剃头开采、回风高阻力现象;通风、抽采、监控等系统到2012年底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瓦斯超限次数与上年相比下降60%;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30%以上;通风、人员机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健全;全员瓦斯防治意识增强。第二阶段:初见成效。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3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1倍;消灭瓦斯超限事故;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50%以上,瓦斯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一流标准。各煤业公司至少建成一个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第三阶段:良性循环(攻克难点全面实现)。保护层开采面积、区域治理岩巷工程量、钻孔工程量、瓦斯抽采量、矿井瓦斯抽采率等满足瓦斯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到2014年底,达标煤量达到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1.6倍以上;瓦斯利用量达到抽采量的60%以上;系统配套、四量平衡(开拓煤量、准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回采煤量)、效率提升、良性循环;形成具有河南煤业化工集团特色的瓦斯综合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第六条煤业公司、矿井必须编制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矿井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由各煤业公司评审后,报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统一行文下发。区域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各煤业公司、矿井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煤业公司呈文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第七条各煤业公司、矿井要按区域瓦斯治理三年规划目标将年度规划分解为季、月,并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下达、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矿井每月必须对抽采达标煤量进行评价,并依据达标煤量安排生产计划。煤业公司、矿井必须按集团公司下达的抽采达标煤量目标安排产量,抽采达标煤量不能达到目标要求的矿井,必须调整生产组织,以抽定产。瓦斯治理能力是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基础,煤业公司和高突矿井必须根据矿井的瓦斯治理能力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第四章责任体系第八条为了确保瓦斯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形成系统联动、齐抓共管局面)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会、财务、供应、组织人事、宣传、纪检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和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资管理中心、研究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兼)副主任:通风副总工程师、技术管理部、规划发展部负责人办公室成员:技术管理部2人,规划发展部2人,经济运行部、安监局、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研究院各指定1人。由技术管理部和规划发展部牵头,负责瓦斯综合治理日常管理工作。第九条董事长是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全面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正常进行;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和高突矿井瓦斯抽采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煤业公司区域瓦斯治理规划,组织评估各煤业公司、矿井瓦斯治理状况,组织审核批准高突矿井生产计划,组织瓦斯治理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安监局长对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安全措施实施情况、高突矿井生产安排和瓦斯治理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各副总经理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落实瓦斯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第十条技术管理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和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参加瓦斯治理的考核。规划发展部负责建立瓦斯治理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负责下达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考核落实等工作。经济运行部负责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产量,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等工作,加强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瓦斯治理考核体系,牵头组织瓦斯治理考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瓦斯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工资基数,确保区域瓦斯治理单独定员、单独核算工资总额、单独考核、重点激励。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治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中心、物管中心负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支出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治理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宣传部负责宣传瓦斯治理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安监局负责对矿井瓦斯防治职责、瓦斯治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现场重大瓦斯隐患、高突矿井生产安排、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仪器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工会负责群众监督工作。研究院负责瓦斯治理重大科研课题的研究与推广应用。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的瓦斯治理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参与瓦斯治理的打假活动,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集团公司机关部室瓦斯综合治理责任的落实进行效能监察,参与瓦斯治理考核等工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报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批。第十一条各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矿井必须相应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各责任部门对应担负相应职责。煤业公司、区域公司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规划,保证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执行、考核情况负责。各矿井负责制定瓦斯治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实施情况负责。第十二条对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不到位、瓦斯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的要列为集团公司、煤业公司、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责任追究。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十三条高突矿井的矿长是本单位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第一副职,具体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在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奖励要享受本单位正职待遇。各单位要从体制上、机制上保证技术决策权的充分发挥,要建立总工程师为第一副职的权责对等机制,煤矿瓦斯治理专项工程项目和经费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高突矿井新任用的矿长应具备高突矿井总工程师的任职经历,高突矿井新任用的党委书记应具有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经历。第十四条建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管理的科研、设计、地测、生产技术、“一通三防”等技术管理部门或机构,高突矿井要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第十五条集团公司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总工程师培训工作,每年分期分批举办总工程师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先进的瓦斯治理经验、管理和技术,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瓦斯治理理念、工作协调组织能力和专业技能。矿井副总工程师由各煤业公司组织学习培训。必须对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每年轮训一遍。第十六条严格对高突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的考核。高突矿井的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突矿井或有高突矿井的企业3年以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经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集团公司、煤业公司要制定总工程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择优上岗,对进取心不强、业务素质差、全年完不成瓦斯治理工程考核指标的总工程师必须调离岗位。各煤业公司今年要对总工程师进行考核排队(方法)第十七条建立瓦斯防治专业人才库。各单位严格按照《煤炭生产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瓦斯治理专门
本文标题:瓦斯治理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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