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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志毅力的消磨和自控能力的下降网络的过度使用,使青少年对网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冒险刺激、网络交友中的轻松自如、网络不健康内容中的新鲜诱惑等,使青少年逐渐产生网络成瘾症,而对自己的主体生活—学习,却失去兴趣,缺乏毅力,自控能力下降,学业荒废。沉迷网络的危害(二)“网络性格”的形成和身体素质的下降•网络性格最大的特征是“孤独、紧张、恐惧、冷漠和非社会化”.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依恋,人机对话和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容易使人的性格脱离现实社会而产生异化,同时青少年又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期,长时间呆在电脑前的幅射和高度紧张,会损害各种人体机能,导致身体素质下降。(三)对周围人事的不信任和紧张的人际关系•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人都以虚假的身份出现,尽管很多时候,你可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或无所顾忌地说你想说的话,但在虚假的身份之下,网络人际关系很少有真实可言,时时充斥着不信任感,人际关系紧张。•特别是对于性格内向的青少年,网络为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但也使他们在网下变得更加内向和自我闭锁。(四)价值观念的模糊和道德观念的淡化•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期,好奇心强、自制力弱,极易受到异化思想的冲击。•网络既是一个信息的宝库,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各种信息混杂,包罗万象:新奇、叛逆、而又有趣味性,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极易使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倾斜,模糊不清。•网络虚拟世界里人际关系的随心所欲,无须承担责任和免遭惩罚的特点,养成了自我中心的习惯,特别是网上暴力、色情、欺诈等,使得迷恋网络的青少年道德素质下降、道德观念淡化。(五)网络安全隐患和网络犯罪现象•网络引发了青少年的安全焦虑。•由于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育均不成熟、识别是非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极易造成网上隐私失密、网上恐吓、网上欺诈等现象,一旦遇到,往往惶恐不安,无所适从。•网络交流的随意性和隐蔽性,又常常使青少年成为受害者。由于青少年极强的好奇心和模仿性,使得很多网络受害者又成为侵略者,网络犯罪不断上升。青少年沉迷网络引发的刑事案件•1、不慎交友,身遇残害。利用网络结识朋友,也是人们交往的一个方面。但青少年因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缺乏经验,往往容易上当受骗,甚者会身遇残害。•案例一:与网友见面,受骗被强暴。山东青岛一女青年在网上结识一位男青年后,邀其见面,不想被男青年强行带到威海,被非法拘禁10天中遭强暴,后被派出所民警解救。•案例二:与网友见面,被绑架致死。今年1月6日,湖南长沙市一名十几岁男孩,唐某,在长沙市一网吧与网友见面,后被绑架,绑匪将唐某掐死后向其家长索要8万元赎金。近日,绑匪虽被长沙警方抓获,但唐某生命却再也不能复生了。•案例三:与网友见面,受骗被轮奸后杀害。河南省某市一个中学六名女学生与网友见面,被网友轮奸后杀害;•案例四:接识网友,受骗被奸拍裸体照骗钱。我市某县一女中学生,名叫小娟(化名),通过上网聊天结识了一名男子。此后,该男子对小娟百般呵护,小娟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位知心大哥。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该男子以他过生日为由将小娟邀请到他的住处聚会,当晚参加聚会的还有该男子的两名朋友(均为青年男子)。就在当晚,小娟酒后不仅被该男子强暴,同时,该男子还拍下了小娟的裸体照片,小娟对此浑然不知。小娟酒醒后发现已失身,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并没有及时报案,而是选择了沉默。此后该男子竟用拍的该女子的裸体照片相威胁,勒索5000元。2、网络成瘾,走上犯罪。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起着催化剂作用。•当前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在网吧实施犯罪。主要表现是,经常在网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实施犯罪行为;在我市一家网吧就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老板不让上网就对老板动刀子。•二是通过网络选择作案目标。•主要表现是,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广西贺州市某镇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年仅十六岁,他迷恋网吧后,把父母给的零花钱,以及伙食费全都耗尽在网吧里。一天晚上,他独自在县城商业街散步时,发现前面有一个女青年单独行走,就产生了抢劫念头,即冲上前用手勒住女青年的脖子,将她拉进一条小巷内,即拿出小刀指着女青年说,不要喊,喊我就“一刀捅死你。”李某便对女青年进行搜身,抢走了现金200元钱,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是利用网络结伙作案。主要表现是利用网络寻找伙伴,几个或一伙青少年犯罪分子行动前进行计划、分工,相互配合,得手后按所起的作用大小瓜分赃款.•今年1月10日,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刑警二队,接到一男青年许某的报案,称其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诱惑”的17岁女网友,并相约到安徽省广电学校附近网吧见面。当两人见面后,“诱惑”谎称自己回家取衣服,将许某骗至常青镇十五里河附近一桥边,由埋伏在此的男青年实施抢劫,将手机和400余元现金抢走。•四是通过网络利用色相作案。主要表现是,通过网络裸聊结识女友,实施强奸。•五是沉迷网吧而导致犯罪。主要表现是上网没钱,进行偷、抢。今年5月19日,湖南衡阳市一中学三年级学生颜某,因没钱上网偷不着钱,竟将40岁的父亲颜某锤杀。补充案例•案例一•采取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安徽省庐江县。•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络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吧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络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原来,为了好好打网络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吧,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吧。•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方便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方便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对于胡彬喝农药的原因,胡彬的父亲说:“胡彬在医院讲,爸爸我喝的这农药有剧毒。我问他,有毒你为什么还喝?他说,我喝就是想让你们救不活我。他说我已经玩够了。”•胡彬的母亲说:“儿子老对我说,妈,我管不住自己,我就是想玩,他说管不住自己的腿,他说也不想气妈妈,不想对不起妈妈,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是想要玩。他说,夜里心里老是想着游戏,老是睡不着,就是想玩。”2005年11月16日,胡彬在死前•说的最后几句话是:“有妖怪过•来了。杀光!杀光!”在病床上,•孩子的手还在动,似乎还在打着•游戏。案例二杀人只是游戏唐亮自认为是网络游戏高手,但是自从在虚拟世界中遭遇另外一位游戏玩家,唐亮被对方杀死23次以后,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真实世界的他,决定采取一种特殊的报复方式,一起悲惨的网络血案由此发生。一个人能否在被多次杀死后还能再次复仇呢?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当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这却是完全可能发生的。由此可以看出,现实与虚拟是泾渭分明的,话虽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中杀红了眼的玩家却往往对二者混淆不清,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又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前不久,四川省什坊市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因网络游戏而引发的血案,也许会为你提供一定的答案。•案发第四天,唐亮和其他三名涉嫌杀害古世龙的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在办案人员对这四个人的讯问中,四个人虽然都承认古世龙之死是他们持刀行凶的结果,但是却异口同声地表示,他们原本只是想教训一下古世龙,并没有真正想杀死他,现在的结果,完全是一个意外。谈到自己想教训古世龙的动机,四个人的说法令办案人员深感意外。唐亮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学生,自从迷上网络游戏以后,他就想尽办法逃学,后来干脆退学不念了,全天候地呆在网吧里,一门心思地玩游戏。由于日复一日在网吧里拼命地玩游戏,唐亮最终成为了当地一名网络游戏高手。•除了唐亮之外,在当地还有一位网络游戏高手,这个人就是本案中的死者古世龙。古世龙之所以成为网络游戏高手,同样也是长期在网上厮杀的结果。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唐亮和古世龙是很好的朋友,唐亮最初开始玩网络游戏,还是跟着古世龙一起学的,应该说在网络游戏方面,古世龙还是唐亮的启蒙老师。•现实生活当中虽然如此,但是在网络游戏的世界里,二人却是谁也不服谁,相互随时等待着一场殊死较量的到来。终于,在一次不期而遇的厮杀中,两个人在网络游戏当中的战争开始了。•唐亮的朋友田里说:“因为唐亮在网中杀了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帮他的朋友在网中把唐亮给杀了,唐亮就开始骂古世龙说我们是朋友你为什么要杀我,古世龙就说他还是我的朋友呢,如果你再杀他我们朋友也没得做,然后唐亮说不做就不做,就开始在网中杀古世龙的朋友,古世龙就开始在网中杀唐亮。•网络游戏中两人的战争之所以能够爆发,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网络游戏中唐亮娶了一个虚拟的老婆,然而这样的好事却遭到了古世龙的干涉。在网中唐亮的‘老婆’被古世龙骂走了。”•网络中的新仇旧恨终于在战争中爆发,然而第一次较量唐亮就输给了古世龙,第二次较量依然是唐亮告败,第三次唐亮还是没有赢。在网络游戏中,唐亮被古世龙杀死过20多次。屡战屡败之后,有些气馁的唐亮原本打算暂时退却,等以后有机会再卷土重来,然而古世龙在网上警告他,让他退出游戏世界,这让唐亮改变了自己的决定。•终于,在被古世龙在网络游戏中杀死23次之后,唐亮决定叫上几个平时一起玩网络游戏的兄弟,去找到现实当中的古世龙,好好教训他一顿。一场虚拟世界里的厮杀终于演变成了一场现实当中的厮杀,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案例三:网瘾少年锤杀奶奶犯忤逆血案•一名19岁的少年为了要钱上网,不惜用铁锤砸死把他一手抚养成人的奶奶,并在奶奶没有了呼吸之后若无其事拿着钱去上网。12月19日,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王金,这起因沉迷网络引发的忤逆惨案令世人震惊,敲响了农村青少年犯罪的警钟。•王金平时不务正业,经常上网,都是深更半夜回家,用起钱来也比较厉害。•犯罪嫌疑人王金归案后交待了自己杀人的起因及过程。由于沉溺于网络,王金经常受到奶奶的教育,奶奶是个哑巴,王金每次觉得很不耐烦。案发当天吃过午饭后,奶奶又因为孙子前天晚上上网晚归,而且弄坏窗户进屋的事情打哑语手势责怪他。王金当时便和奶奶顶撞起来,气急之下奶奶拿起锄头打了孙子一下,王金便拿起一把铁锤击打奶奶的头部,奶奶当即瘫倒在地,王金又接着用铁锤连击奶奶头部数下,直到奶奶嘴、鼻、耳等多处流血了才扔下铁锤。下楼后不久,身无分文的王金又回到三楼,从已经停止了呼吸的奶奶身上拿走了钱包,里面共有140多元钱。紧接着,王金把铁锤装进放在西房门口纸箱里的书包内,连衣服鞋子都没顾得上换,就出门去了网吧。•杀害奶奶后不想到逃窜,却仍然若无其事继续流连网吧,王金对网络游戏的沉迷让人匪夷所思。•办案检察官向记者痛心地介绍说,和城市孩子不同,农村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和没有文化、年纪较大的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长期得不到正确的引导和约束,肆无忌惮、心态扭曲。•在农村,像王金这样辍学在家的无业青少年为数不少,长大后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也不愿意学习,网吧成了他们空虚生活的主要寄托,不是成天玩游戏,就是聊天,一天吃喝拉撒都泡在网吧里,没有钱了就靠偷抢,甚至拉帮结派,成立小团体。大量的案例证明,疯狂上网已经导致青少年亲情淡漠,他们往往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事物,从而形成暴力、乖戾的人格以致酿成悲剧。案例四:网瘾学子误前程•9月2日下午,普陀电信局发现该区勾山街道舟渔223号楼1单元、156号楼3单元及218号楼2单元的电话线被剪断,造成20多户居民通讯中断,并发现被盗电话费7000余元。•9月9日晚,警方在傅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傅某对剪电话线并盗打电话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傅某今年刚考上杭城某高校,因玩传奇网络游戏上瘾后,利用互联网上某论坛里介绍的办法,于2005年9月2日凌晨将舟渔
本文标题:沉迷网络的危害(共4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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