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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中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实践与探索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晓龙世纪之交的中国,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关键时刻。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除了体制上的原因外,还面对着资源配置过程中经济需求不足、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样严峻的现实,而从经济循环的世界背景看,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远未结束。面对这样一个新的经济格局,必须寻找新的能够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强有力的杠杆以刺激经济的发展。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方面的经验看,措施之一就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业。目前,我国政府已将经济发展的重点移到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面来。我们认为,在这当中,大力发展为国外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风险投资业,将是一个极为重要和关键的现实选择。我国的风险投资同发达国家相比,由于尚处在起步阶段,而且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从国外引入中国的,因此,它必然会表现出带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性和发展的阶段性。从目前来看,最大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是一种不完全的风险投资,必需经历若干发展阶段之后,才能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融入国际风险投资的行业。现就我们公司在我国进行风险投资过程中的一些实践与体会向大家介绍如下:一、我国风险投资的特殊性表现1、风险投资的对象难以用国际惯例处置以国际风险投资行业成功的经验而言,风险投资的对象是那些具有高成长性的企业或极具辅导前景的先进技术或项目。以此来对照我国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发展的现状: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从创业开始,就与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联系在一起,并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演绎过程中的探索者和实践者。有人曾把它描述为“有科学头脑的企业家和有企业头脑的科学家的结合与互补”的一批人,按照市场机制的规则,开拓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技术创新与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新机制。从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轨迹上可以看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一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成长中跨越了一般企业靠原始积累发展的模式,以市场的力量快速形成了经济规模,有些甚至引发了某些领域的巨大变革,形成新的产业群体。据不完全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民营高科技企业已达6.6万多家,仅北京市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已达15000多家。这些高新技术企业所创造的产值、收益大都高于一般同类型企业,其中不乏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并拥有一批有潜力的高附加值产品和技术,这些都是风险投资公司愿意投资的主要对象。二是从运营机制方面看,大多数公司已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运营方式、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体系。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其成长过程中恰恰经历了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经济收缩、市场疲软的历史背景,而大部分企业就是在这样一种环境里持续保持了高速发展的势头,基本没有受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的影响。究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从科技进步的动因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在超越传统的计划体制下企业的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在国家基本没有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依靠独立自主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新路子。并在外部环境不理想状况下,依靠科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技术创新体系的支持,保持了较好的成长。而在这种技术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中,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技术人员队伍和拥有一批技术附加值较高的新产品,又是支持企业快速成长的重要的生产要素。这些经济发展的新现象正是风险投资极其关注的方面。三是新技术企业群体的出现,造就了一批自身具有风险投资与担保能力的骨干企业。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历程中,国家并未相应地建立对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机制,而是靠企业自身闯市场,自己打天下,自身承担风险,赢得了一批企业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如“四通”、“联想”、“北大方正”等一批集团公司,他们在发展总公司的同时,又兴办了一大批分公司,实际上在靠自身的资产,承担风险投资与担保的角色。他们勇敢和艰难的探索,为在中)2国开展职业化的风险投资开了先河,积累了经验和教训。四是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塑造了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我国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已经表明,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一靠强有力的技术队伍,因为它能够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产品;二靠一支富有事业心的企业家队伍,他们是企业成功更重要的保证。就这两点而言,在一些大中型国营企业中同样拥有。所不同的是,新技术企业没有政府的传统保护,它需要百分之百的依赖市场。而技术产品的市场特点是产品需要变化快、技术领先、时间短。这些市场因素都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家必须抓住时机,当机立断,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与强化内部管理以赢得市场机会,获得持续发展。可以说,高新技术企业家队伍是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磨练和成长起来的,他们更具有创新、勇于迎接挑战和主动承担与驾驭风险的能力,而恰恰在这一点上,最能满足风险投资的选择标准。具备了同风险投资相衔接的一些基础条件,这就为目前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事实上,除国内已经有一些风险投资公司在启动之外,国外一些大的风险投资已经开始介入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当然从另一方面看,由于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毕竟是从传统的旧体制变革中走出来的,在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过程中,也同时形成了难以用风险投资的国际惯例加以处置的特殊性和内在矛盾。这也正是我国目前发展风险投资还不能直接同国际惯例接轨,而是一种不完全风险投资之原因所在。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第一,内部人控制直接导致的企业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具体反映在: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管理者和外部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往往是新技术企业垄断了信息的真实性,使外部投资者处于很被动的局面;二是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高新技术企业为了获得风险投资企业的支持,十分需要做好自己的各种经营管理、营销计划等等。按照国际惯例,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公司双方均需坦诚相待,达到充分的信息交流,包括将企业经营方面的弱点及不足都应向对方告知。风险投资公司家将从另一个角度去审视这些经营计划,并根据风险投资公司掌握的社会资源帮助企业完善这一计划。而从我国目前实际运营看,还不能完全达到这一点。双方合作谈判中,往往是扬长避短,尤其是新技术企业在信息披露方面,往往扬善避恶,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甚至搞信息欺诈。可以想象,这种合作一旦达成,相信前景一定不会看好,可能就此陷入某种投资陷阱。中外风险投资者都十分担心这一点。第二,排外性。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在政策、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依靠自我创业艰难发展起来的。这一成长历程确实来之不易,但一些企业一旦有了一定的发展之后,便将这片天地视作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异化出许多封建的落后的现象,如“霸主心态”等。“霸主心态”的典型表现就是做大事有霸气,做小事是匪气。在一个企业内部,一旦企业管理者滋生出霸主心态,则这个企业一定是鸦雀无声,而将民主管理、科学决策的企业文化抛到九霄云外。随之而来的是把一些有能耐、有一定作为的人逼出这个圈子。与霸主心态异曲同工的是那些实行“夫妻店”经营,“家族式”管理的企业。这种企业就犹如盆景之中的小老树,渗透的是封建意识的水份,难以有所作为。霸主心态与家族式管理,不仅使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这种排外心理驱使下走向了事物的反面,而且与风险投资者很难找到能够合作的共同点。有的虽趋于资金的压力愿意与风险投资者合作,但却是带着怀疑与保守的意识将一只脚留在自己的堡垒里,另一只脚迈入资本市场的门坎去试探。使得公认的国际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难以很好地遵守,有时为了双方的这种磨合,需要牵扯过多的精力和付出极大的机会成本。第三,控股心态。与别人合作中要求控股,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目前较为普遍存在的一种心态。按照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风险投资是一种适时套现的股权投资行为。高新技术企业掌握的是技术或产品以及市场机会,风险投资公司拥有的是资金,双方的合作,一方是以技术入股为主,一方是以资金入股为主,一旦合作成功,双方各自分享相应比例的投资收益。按照风险投资的规则,若企业家想继续持有这种股权,还可以在一开始通过确定期权的方式买回。因此,在风险投资这个行业中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控股与否并不具有实质性意义。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家往往在这一问题上套用一般性投资的运作规则与经验,去一谓强调控股要)3求,使得风险投资的这种合作在某种程度上导入另一种误区。如上情况表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家队伍,虽然已经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但他的全面走向成熟,还需要不断克服自身的缺点,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2、风险资本运作多元化风险投资是金融体系中一个非常特殊的组成部分。风险资本的运作是体现了金融特点的直接投资,并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行业选择、投资管理、金融运作的机制。从我国目前风险投资的实际运作看,它还难以真正体现风险投资职业化的特点,而表现为多元运作的现状。具体事实是:从风险投资运作的过程看,一般要经历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几个不同的阶段。在这几个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介入主体和不同的运作方式。种子期的风险投资是创业者的乐园,通常除政府支持外,会吸引大量的天使基金进入。导入期和成长期,风险投资家介入,扶持好的项目或企业成长。到成熟期,则是投资银行家介入,策划和帮助企业到资本市场私募或上市,实现资本变现。届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开始进入,风险投资家则逐渐撤出,进入新一轮投资循环。这一运作过程如下图所示:如上不难看出,国际风险投资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职能特点和主要的介入主体,从而形成专业化分工合作的链条。而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状看,风险投资公司几乎包揽以上境外风险投资者全部的职能,即又充当天使投资,又充当投资银行的角色,从而难以真正体现风险投资家的职业化特点。也打乱了在风险投资这个行业中不同阶段介入主体不同的分工,导致“角色”的错位。从资本来源及市场准入的体制看,我国工商管理目前实行的是足额注册资本金制度,即风险投资公司准许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在成立时将各股东资本金足额注入指定的帐户。这就沿用了股份公司一般的资本金注册管理制度。但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却给风险投资家带来了运作上的压力和难度。他除了要按照风险投资的游戏规则进行项目投资与相应的金融运作的职业化管理之外,还必须关注和考虑风险投资之外的资本运营、股东收益回报、现金流量管理等等。如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从成立之时起,当年的投资就要有回报,其原因之一就是公司的股东中有上市公司。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配股规定,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10%。显然,如果未达到10%的回报率,该公司会因加盟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而影响配股,这就不会取得该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的同意。可见,政府在涉及风险投资行业的政策方面,如何能同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运作规则相衔接,还需作出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3、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还不到位)4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风险企业家、风险投资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政府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等几方面,缺一不可。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刚刚起步,除前面所讲的特殊情况外,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到位也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这就使风险投资公司在选择高新技术项目并进行风险投资时显得比高新技术企业更艰难。因为风险投资者的投资理念是在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同时运作,风险资本无疑来自于资本市场,而根基却在产品市场。与风险投资的筹资相比,风险资本的运用更加需要慎之又慎,难度更大。风险投资首先面临的是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问题,这种认定包括技术认定,也包括价值认定。这些认定需要中介机构来协助完成估值。因此,在这个环节上,中介机构功能的发挥是高新技术产品市场评价机制形成的关键因素。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服务职能和估值科学性、真实性等远远不能适应需求。不仅如此,风险投资还需要在产品市场基础上形成产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统一,从而为风险资本的变现开辟通道。而中介机构估值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往往又为以后的经营行为带来直接的影响。这就不难看出,中介机构服务的不到位和其误导的真实性已经制约着风险投资游戏规则的普遍应用。使得高新技术企业家与风险投资者必须面对这种现实,透过谈判方式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并接受这种市场机制的评价。把风险投资这种具有金融投资特点的资本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缓慢地结合起来,
本文标题:关于在中国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实践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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