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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培训教程职业健康基础知识1目录一.概念及名词解释……………………………………………2二.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3三.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4四.噪声的分类、危害及防护措施…………………………….5五.职业禁忌症…………………………………………………7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82一、概念及名词解释(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构成《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二)、什么是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那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四)、职业病是如何发生的劳动者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病。造成职业病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作用条件,同时受一定的个体危险因素的影响。其中作用条件包括:接触机会、接触方式、接触时间和接触的3强度;个体危险因素包括:遗传因素、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营养缺乏、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五)、职业有害因素的来源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条件或要素,统称为职业有害因素。职业有害因素是导致职业性损害的致病原,其对健康的影响主要取决于有害因素的性质和接触强度等。职业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三类: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和生产性粉尘;(2)物理性有害因素:包括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及某些植物性花粉等。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职业心理紧张、体内个别器官或系统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3.工作环境中有害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如太阳辐射)、厂房建筑或布局不符合职业卫生4标准(如通风不良、采光照明不足、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在同一个车间内)和作业环境空气污染等二、我国法定职业病的类别根据《中华人民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分十大类115种疾病,具体如下:第一类、尘肺(13种疾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第二类、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第三类、职业中毒(56种疾病)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5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第四类、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疾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第五类、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疾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第六类、职业性皮肤病(8种疾病)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6第七类、职业性眼病(3种疾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第八类、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第九类、职业性肿瘤(8种疾病)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第十类、其他职业病(5种疾病)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三、粉尘的危害及防护措施(一)粉尘的危害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够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电厂的生产性粉尘主要产生于锅炉燃烧的煤尘、燃料运煤系统、贮煤场及制粉系统、厂房内设备检修、清扫、保温材料、除灰系统等。我国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为4mg/m3(连续工作8小时平均接触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为3.5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为4mg/m3。在粉尘允许浓度的环境场所工作,人体对吸入呼吸道的粉尘可自行清除,其清除方式为:沉积在呼吸道的粉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清除:呼7吸道的黏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作用。气管壁上的纤毛在向咽喉方向摆动时,可将阻留在气道壁黏液层中的尘粒移出;黏附在肺泡腔表面的尘粒被巨噬细胞吞噬后成为尘细胞,大部分尘细胞通过阿米巴样运动及肺泡的缩张转移至纤毛上皮表面,在通过纤毛运动而清除。如果长期在超浓度粉尘的环境下工作,人体就无法全部清除吸入呼吸道的粉尘,长期以往,就会导致两肺出现进行性的、弥漫性纤维组织增生,进而影响呼吸机能以及其他器官功能出现不可逆的病变,称为尘肺病。该病以呼吸困难、咳嗽、胸闷为主要临床症状,严重者可丧失劳动能力、心衰甚至死亡。(二)防护措施防护八字方针:“革、水、密、风、护、管、教、查”“革”指技术革新、改进工艺流程,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水”即湿式作用,是一种经济易行的防止粉尘飞扬的有效措施;(应有喷淋装置)。“密”即密闭尘源;“风”即抽风除尘;(除尘器)“护”即个人防护;一是在粉尘作业环境需带防尘口罩。二是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保持皮肤清洁。“管”即维护管理,建立各种制度;“教”即宣传教育;“查”是环保部门坚持日常粉尘检测,每年外请具有职业病检测资质的监测机构对所有粉尘作业区域进行一次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8改;对接尘人员每一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四、噪声的分类、危害及防护措施(一)噪声的分类按照噪声随时间的分布情况可分为:(1)连续性噪声:连续性噪声可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随时间变化,声压波动小于3dB的称为稳态噪声,否则即为非稳态噪声。(2)间断噪声:间断噪声又称为脉冲噪声,即声音持续时间小于0.5秒,间隔时间大于1秒,声压有效值变化大于40dB的噪声。电力系统生产现场的噪声主要分布于锅炉零米、汽机零米、燃料运行、磨煤机等工作场所,属于连续性稳态噪声。(二)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日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见下表。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接触时间接触限值[dB(A)]备注5d/w,=8h/d85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5d/w,≠8h/d85计算8h等效声级≠5d/w85计算40h等效声级9(三)噪声的危害1、对听觉系统的影响听觉系统是人体感受声音的系统,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最早引起人们的注意。直至目前,噪声危害的评价及噪声标准的制订等主要还是以听觉系统损害为依据。(1)暂时性听阈位移暂时性听阈位移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的水平。(2)永久性听阈位移永久性听阈位移是指噪声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3)噪声性耳聋职业性噪声耳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噪声性耳聋是噪声对听觉长期影响的结果,是法定的职业病。(4)爆炸性耳聋在某些生产条件下,如进行爆破,由于防护不当或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可因强烈爆炸所产生的振动波造成急性听觉系统的严重外伤,引起听力丧失,称为爆炸性耳聋。这种情况根据损伤程度不同可出现鼓膜破裂,听骨破坏,内耳组织出血,甚至同时伴有脑震荡。患者主诉耳鸣、耳痛、恶心、呕吐、眩晕,听力检查严重障或完全丧失。2、噪声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听觉器官受噪声后,经神经传入大脑,在传入过程中,经脑干网络结构时发生泛化,投射到大脑皮质有关部位,并作用于丘脑下部植10物神经中枢,引起一系列的神经反应。可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睡眠障碍和全身乏力等神经衰弱综合征,还有的表现记忆力减退和情绪不稳定(如易激怒等)。临床检查可见脑电波的改变。此外,可有视觉运动反应时潜伏期延长,闪烁融合频率降低,视力清晰度及稳定性下降等。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皮肤划痕试验反应迟钝。3、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在噪声作用下,心率可表现为加快或减慢,心电图ST段或T波出现缺血型改变。早期可表现为血压不稳定,长期接触较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血压升高。脑血流图呈现波幅降低、流入时间延长等,提示血管紧张度增加,弹性降低。4、噪声对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的影响有人观察了实验动物或接触噪声工人的免疫功能,发现免疫功能降低,并且接触噪声时间愈长,变化愈显著。5、噪声对消化系统及代谢功能的影响在噪声影响下,可以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胃紧张度降低、胃蠕动减慢等变化。(便秘、腹泻、胃溃疡等)6、噪声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的影响实验动物在噪声影响下,初期卵巢功能亢进,后期功能下降,性周期紊乱,生仔率下降。国内外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接触噪声的女工有月经不调现象,表现为月经周期异常、经期延长、血量增多及痛经等。接触高强度噪声,特别是100dB(A)以上强噪声的女工中,11妊娠恶阻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增设明显。7、噪声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在噪声干扰下,人们感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降低工作质量。在车间或矿井等许多作业场所,由于噪声的影响,掩盖了异常信号或声音,容易发生各种工伤事故。四、预防措施1.控制噪声源: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噪声源,是从根本上解决噪声危害的一种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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