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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和贷款呆账准备金计提前言:银监会成立之初,就确立了管法人、管内控、管风险,提高监管透明度的监管理念,而这一理念,无一不体现银行业风险防范这一根本性的监管目标。那么,如何才能提高风险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如何认识和评价银行业资产风险,如何督促银行业采取有效措施来对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风险进行抵补,以便真正落实银监会提出的“准备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持续审慎监管思路,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要讨论的主题,即:贷款风险分类及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一、贷款风险分类的历史(一)引进期1994年至1997年,引进五级分类。我国引进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实际上从1994年即已开始。1994年至1997年,在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下,中国人民银行在对部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检查中,试用了五级分类方法。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二)推行期1997年1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参照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完善现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和考核办法。按照上述要求,1998年,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三)推广期2002年出台《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2001年12月24日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同时对《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对贷款风险分类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1)明确了分类实施范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在华的外资银行均应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根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原理,制定符合本行实际情况的贷款质量分类办法,报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可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在部分地区试行。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2)实施依据及标准。《贷款风险分指导原则》(3)分类时间。以2001年12月31日的贷款为基数,进行五级分类。(4)提出的要求。一是要求成立分类组织,制定内部分类管理办法,明确分类操作、认定、审核等工作程序。二是按季汇总上报分类结果及相应变化情况的报告。三是按照人民银行制定的有关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指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2003年11月3日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对贷款分类的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决定从2004年起,一是将资产分类的范围从《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二00二年一月一日实施),规定的各类信贷资产,扩大到开出信用证、承兑、担保(含保函、备用信用证)和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表外业务风险分类结果单独统计报告,表外业务一旦出现垫款或履约行为,计入资产负债表时,须按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进行划分,并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上报分类结果)。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二是将贷款五级的机构范围扩大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是对重组类贷款分类和抵债资产风险状况给予了特别强调,明确规定重组类贷款其分类档次在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对抵债资产,制定科学的标准和程序,对抵债资产的评估至少应每年进行一次,当抵债资产评估值抵于账面值时应在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5)2007年7月3日出台《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是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对贷款风险分类的依据、分类原则、分类要求、分类标准及监督事项等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银监会新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与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有一定的区别或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出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制定的主要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二是对一些与贷款风险分类联系不紧的条款进行了删除和归并。例如:删除了原《指导原则》: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制定明确的抵押、质押品管理和评估的政策和程序。对于抵押品的评估,在有市场的情况下,按市场价格定值;在没有市场的情况下,应参照同类抵押品的市场价格定值。”又如,把原来两条归并为一条第十一条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一)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二)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本金或者利息已经逾期。”(原《指导原则》第八条、第九条)。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三是对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四是对风险分类监管主体的变更。银监会成立后,银行业监管主体发生了变化,银监会专门司职履行银行业监督管理职能,这就要求对原来人民银行履行监管职能时期出台的规章进行重新修订,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二、贷款风险分类的作用(1)实行五级分类,是银行业机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五级分类是建立在动态监测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和担保因素的综合分析和连续监测,判断贷款的风险程度和实际价值。银行业机构实施以风险为基础的五级分类,可以动态地反映贷款风险的形态,及时发现贷款出现的问题,能更准确地识别贷款的内在风险,从而对贷款风险因素做出及时有效的预警、防范和化解。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2)实行五级分类,是银行业机构加强信贷管理的需要。五级分类具有事前、动态、综合识别风险的特点,对加强信贷管理具有重要作用。首先,五级分类客观上要求信贷员要建立完整的信贷档案,收集、整理并更新最基本的信贷资料,全面、动态、准确地了解与贷款有关的全部定性和定量信息,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这就比较好地解决了目前信贷管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信贷管理有了一个完整的信息基础。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其次,从五级分类的事前控制和动态角度看,在贷款的发放到账面消失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无论贷款是否逾期,都要进行连续监控,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信贷管理的落实。第三,五级分类抓住借款人还款能力这个核心,将其主营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这就要求银行业机构在关注借款人利润等财务因素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借款人的现金流量和非财务因素的分析,充实完善贷后管理和检查的内容,促使银行业机构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3)实行五级分类,是改善信用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首先,由于五级分类的核心是贷款的偿还性,推行这一分类方法,就会使银行业机构更加关注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客观上加大了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增强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信用观念,能够有效地抑制赖账风险的蔓延,有利于净化农村信用环境。其次,银行业机构经常不断地监控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非财务因素,可以促进借款人行为的规范。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4)实行五级分类,是银行业机构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的需要。五级分类是许多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的一种比较科学的贷款分类方法,是当前世界上贷款分类的主流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合作领域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承诺逐步兑现,如果不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那么,银行业机构的贷款管理及风险状况就得不到国际社会的认可,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因此,银行业机构必须学习先进的信贷管理和分类方法,尽快融入国际金融体系之中。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5)实行五级分类,是银行业机构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五级分类包含了大量具体的定量分析和综合的定性分析,包括了从理念、定义、操作工具、程序、标准在内的一整套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覆盖的知识领域包括信贷分析、会计原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计算机技术等,知识含量很高。只有较好地掌握这些原理和知识,培养分析、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正确使用这套方法。实行五级分类,能够促进银行业机构加强对信贷和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分类的原理和方法,保证分类的科学准确,从而提高队伍素质。为什么要进行贷款风险分类(6)实行五级分类,是对银行业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需要。五级分类可以帮助监管人员透过种种繁杂的表面现象和非本质因素,发现影响银行业机构贷款质量的最直接和最本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更为有效的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和银行业机构健康稳定发展。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是各银行业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法,各银行业机构的贷款风险分类必须在其约束下进行分类,各银行业机构制定的分类标准、分类方法必须在不得违反指引的相关规定,其具有法律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一)贷款分类的定义《指引》第二条指出: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原《指导原则第五条》)(二)贷款分类应达到的目标——三个目标《指引》第三条1.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2.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3.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三)贷款分类遵循的原则——四项原则《指引》第四条(新增加内容)1.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2.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3.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4.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四)贷款分类的核心定义《指引》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贷款分类更具有弹性,可能多于五类以上的分类方法)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五)贷款分类考虑的主要因素(《指引》第六条)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现金流量分析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信息,评估借款人产生、使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判断借款人经营活动和筹融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财务状况的评估是指金融机构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实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借款人财务报表中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较,重点研究和分析借款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等,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非财务因素包括借款人的行业风险因素(包括成本结构、行业的成长阶段、行业的经济周期性、行业的盈利性和依赖性、产品的替代性、法律政策、经济和技术环境等)、经营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规模、所处发展阶段、产品多样化程度、经营策略、产品与市场分析、生产与销售环节分析等)、管理风险因素(包括借款人组织形式、管理层素质和经验、管理层的稳定性、员工素质等)、自然社会因素、还款记录(含在其他银行偿还记录)、还款意愿、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如何分类--主要依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注:判断第一还款来源与第二还款来源的应用如果企业的还款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并且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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